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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5-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攀枝花市仁和区应急管理局是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因机构改革,原代管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区矿山安全生产服务中心现为区应急管理局下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区应急管理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仁和区减灾救灾事务中心、攀枝花市仁和区矿山安全事务中心(原攀枝花市仁和区矿山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根据《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仁委办﹝2019﹞25号),我局共设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股、综合协调股、矿山监管股、救援管理股五个股室。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仁和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应急体系建设、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导、考核工作。
4.承担权限范围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协助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做好中央、省属在仁和辖区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拟订权限范围内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准入条件等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合法煤矿矿界范围内的煤炭私挖盗采治理工作。
6.承担权限范围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技术发展工作。指导煤矿防灾预案和救护体系建设。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承担权限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非煤矿山、冶金、机械制造、尾矿库、地质勘探、石油(气)开采等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指导、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责任。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承担权限范围内防震减灾工作。编制全区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地震综合防御对策。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提出趋势预测意见。组织开展震情跟踪、日常分析预报和重大地震异常的核实上报工作。管理全区地方地震监测台网和观测台站。监督、管理辖区范围内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参与震后重建规划。
9.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
10.按照中央、省、市、区的规划,牵头建设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11.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全区各类专业应急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区人民武装部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1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区相关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事故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全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3.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14.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和指导相关部门开展灾害救助、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6.开展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7.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8.负责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9.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责任。按省市要求,指导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国家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人员概况。
编制数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参公编制20名(含下属单位)。实有公务员9名,参公人员17名,事业编制人员14名,机关工勤4名,编内聘4名,退休人员8人,临聘人员23人(监控人员7人、驻矿安全监管人员1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财政资金收入2008.9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48.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1.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79.1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财政资金支出总计200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2.41万元(含人员支815.3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7.07万元),项目支出1116.56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9.1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绩效目标制定
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管理过程的首要环节,是整个绩效管理的基础,如果没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标准,绩效评价就无从谈起。区应急管理局根据《攀枝花市仁和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编制2023年绩效目标,内容完整、要素齐全、指标细化量化。全局工作围绕着目标、任务来展开,随着目标、任务的转移而变化。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绩效目标及时报送区财政局,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公示。
2.目标实现
(1)人员类
2023年保障在职人员48人,临聘23人,退休8人的正常薪金、五险一金发放,人员支出815.34万元。
(2)运转类
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基本公用支出77.07万元,保障了日常办公正常运转。
(3)特定目标类
仁和区2023年减灾救灾综合应急演练资金: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检查应对突发事件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发现不足及时予以调整补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增强演练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和人员等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年初预算5万元,完成0万元,完成率0%。
应急能力提升培训费:加强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人员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教育培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开展自然灾害灾情信息员业务培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年初预算10万元,完成0万元,完成率0%。
2023年法律法规宣传培训: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需要聘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围绕全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通过聘请专家组织专题教育培训,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和部门执法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能力和事故防范能力;通过开展集中宣传、媒介宣传普及群众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知识,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能力;通过制作和播放事故警示教育片,吸取事故教训,有效强化安全风险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夯实全区安全稳定发展基础。年初预算30万元,完成8.41万元,完成率28%。
3.支出控制
2022年区应急管理局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数94.53万元,我局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实际支出77.07万元,我局严格控制办公费用支出。
4.及时处置
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进行监控,发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存在偏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项目方向和进程,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5.执行进度
(1)2023年6月预算执行情况:支出数1,118.81万元,完成预算数51.15%;其中:基本支出443.57万元,项目支出675.24万元;
(2)2023年9月预算执行情况:支出数1714.96万元,完成预算数78.41%;其中:基本支出665.99万元,项目支出1,048.97万元;
(3)2023年12月预算执行情况:支出数2,008.97万元,完成预算数91.85%;其中:基本支出892.41万元,项目支出1,116.56万元。
6.预算项目完成情况
办公用房租赁费和网络租赁费:保障区应急管理局正常开展各项工作。全年预算数23.36万元,实际完成数23.03万元,资金执行率98.6%。
攀枝花市仁和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持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多快好省解决攀枝花市仁和区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难点问题,持续提升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攀枝花市仁和区非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采购69万、攀枝花市仁和区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采购31万),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已完成采购,实际完成数0万元,资金执行率0%。
四川省煤矿瓦斯安全远程监控经费:保障辖区内煤矿瓦斯安全远程监控中心的正常运转,有效提升煤矿预防风险能力,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全年预算数37.74万元,实际完成数29.7万元,资金执行率78.7%。
驻矿安全监管人员经费: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省、市、区政府对煤炭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辖区内7家煤矿企业进行安全监管,维护辖区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秩序和经营秩序,坚决查处和打击违法生产行为。全年预算数54.4万元,实际完成数29.7万元,资金执行率99.2%。
7.违规记录
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预算管理方面无违纪违规问题。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持续深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着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严格反馈整改,强化激励约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对评价结果不同等级的项目,采用优先安排、适当安排、压缩直至不安排等方式,分类管理,分类施策。对一次性项目在绩效评价达到预期目标和实施效果后,动态调整,及时退出。对安全监管、应急管理等项目,在确保投入、适当压减的情况下,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质量,确保实效。对未实施的项目下一年度不再安排。
我局绩效评价信息按时报送区财政局,并按时间节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公示。
针对项目执行率不高的问题,今后应加强与财政的沟通,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尽可能避免资金滞留,同时强化健全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三)自评质量。
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在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过程中,健全了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配套措施,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今后将继续把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一体化,推动各股室集中力量办实事,有效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绩效实施效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仁和区应急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四川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以“防范化解风险、有效遏制事故”为目标,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安全本质化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环境,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2023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81.6分。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绩效观念不深入,思想认识有误区。部分职工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认知不是十分到位,认为预算申报的项目能落实到位,预算安排的资金能用出去就不会有大的问题,没有站在全局高度考虑是不是达到了效益最大化。
2.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覆盖面广、专业性强,预算单位开展日常绩效管理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素养和实战经验的人员。我局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从而导致推进绩效管理既缺乏工作经验也缺乏专业技能,难以做到程序规范、管理科学和绩效显著。
3.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推动作用有局限。绩效管理与年度预算编制结合得不够紧密,落实问题整改意见不是很到位,预算绩效管理的追责问效机制还不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不能更快更多地转化成管理措施。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号召我局相关负责同志积极参加专题培训、认真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让绩效理念深入人心、让绩效管理人员熟知政策、知行合一。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整合多方力量、引入第三方参与、集中业务骨干充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强化专业培训、学习考察、工作调研、业务交流等措施,帮助和促进现有人员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促进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整体上台阶。
3.强化运行监管,突出结果导向。要把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使用、项目实施、项目管理等情况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强化整改措施,绩效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绩效评价时指出的问题,要问责问效;管理机制上存在的问题,要标本兼治。同时,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公开工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践,提升绩效评价成效。
附件5-1: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19年至2020年度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关闭煤矿奖补资金352.95万元).docx
附件5-2: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8.26万).docx
附件5-3: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1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第二批)7.09万元.docx
附件5-4: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万).docx
附件5-5: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瓦斯监控平台建设75万).docx
附件5-6: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仁和区煤炭产业发展规划28万).docx
附件5-7: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乡镇级片区应急体系专项规划资金43.95万元).docx
附件5-8: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劳务费及培训费980万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