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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仁和区人民政府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大河中路街办 发布时间:2021-09-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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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9月1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4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5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36
第四部分 附件......................................................39
附件1……………………………………………………………………………39
附件2……………………………………………………………………………49
第五部分 附表......................................................5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9
二、收入决算表…………………………………………………………………59
三、支出决算表…………………………………………………………………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5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59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9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9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9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9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9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是仁和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仁和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大河中路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工作以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为重点,开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安定团结、环境整洁、秩序优良、方便生活的文明街区。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组织的各项决定、决议,保证党和政府的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负责街道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加大反腐败力度。突出落实城市基层党建责任,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抓好社区、居民小区、“两新”组织和其他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整合调动各类党建资源,强化党建引领带动作用。
(3)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4)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5)负责辖区内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信访、民族宗教、司法行政、市场监管、退役军人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6)参与制定并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实施辖区秩序治理、物业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为辖区企事业提供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工作。负责城市社区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公共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工作。整合街道、社区(村)以及辖区单位相关资源,建立完善辖区应急管理体系。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8)推进社区发展建设,指导社区(村)居(村)民委员会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和促进居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服务功能。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职能转变。推动街道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上来,逐步剥离不适合街道承担的经济职能和专业管理职能,有序取消街道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工作任务,实现工作理念从传统行政化管理向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转变,工作重心从直接抓财税向抓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转变,工作方式从街道独立发展向部门街道融合发展转变。
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办事处、纪工委、人武部按有关法律和规定设置并履行相应职责,街道工会、共青团和妇联按有关章程设置并履行相应职责。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认真做好突发新冠肺炎防疫工作,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抓实、抓牢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一是加强指导综合市场的防控消杀工作,配合市场监督部门做好市场供应物品价格管控,严防野生动物售卖行为。二是对餐饮堂食、活禽宰杀等防疫重点进行紧急关停,加强对小区、卫生死角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杀整治,确保消杀到位、卫生整治到位、疫情管控到位。三是积极开展宣传巡查工作,通过利用防火巡逻车宣传防疫知识,制做宣传音频,切实做到防疫要求户户知,人人晓。截止10月,共开展防疫集中消杀32次,消杀面积10万㎡,清洗市场12次、清洗面2万㎡,发放消杀药剂2000多公斤,查处售卖野生动物3起,整治防疫卫生隐患25处,出动宣传车辆150余次,制作防疫音频8条。四是以“六清两不漏”为目标,扎实推行“一查二分三通畅”工作准则,全面摸排外来返攀人员。截止10月14日24时,街道共摸排辖区住户22570户54594人;累计排查外来返攀入攀人员13776人(其中重点地区1048人、境外53人),累计解除13773人,现居家隔离3人(均为境外)。
2.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该项工作为街道新增职责,更是今年国务院专项督导四川的重点工作。为此,街道上下高度重视,全力以赴,严格落实。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成立了街道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和街道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制定了《街道森林防灭应急处置办法》等一系列制度,确保了街道防灭火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提高站位、强化学习,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定了《大河中路街道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大河中路街办森林防灭火思想提升专项学习教育方案》。三是全力以赴做好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督导迎检工作,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中央、省、市、区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要求进行落实整改,迎接中央、省、市、区检查督导20余次,整改问题50余处,投入资金30余万元、设置防火卡点7处、聘请护林防火人员10人、签订各式防火责任书500余份、铲除防火隔离带8000米、计划烧除400亩、开展专项宣传20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张、发放防火明白卡1000个,处置违规用火70余次。四是建立完善街道森林防灭火防控体系,通过以专项督导为平台,以新工作即是新亮点为要求,打牢街道森林防灭基础,全力推行“五级包保”落地落实,大力提升了街道森防灭火综合管控能力水平,逐步建立完善街道森林防灭火管理体系。
3.村级建制调整工作。按照村级建制调整的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夯实群众基础,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及入户走访,圆满完成了村级建制调整和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顺利完成了渡口社区村民委员会调整为渡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改革工作;辖区六个社区由原来的68个居民小组调整为62个居民小组,调减率11.8 %,完成了区政府下达的调减目标任务。
4.垃圾分类工作。自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创建工作实施以来,不断开拓思路,整合资源,以问题为导向,以争取资金为着重点,争创了良好分类创建开局氛围。一是成立了工作组,明确了以党建引领、政企合作、示范带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思路,制作了工作思维导图,将该项工作以街道、社区、居民三个层面细化职责。二是努力解决缺资金、缺人员、缺经验问题。通过与政企共建方式,解决人员、资金不足难题,并率先在全市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三是率先在全区打造建设了定位不同、对标不同的老旧小区、新建小区、市政沿线的示范分类站点。四是初步建立了站点管理体系。建立了《垃圾分类站点管理制度》《积分兑换制度》《指导员管理制度》等。截至目前,共开展分类专题培训20期,参训人员达1000人,分类专题宣传16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张,参宣人员达1万人次。
5.河长制工作。作为街道新增工作,按照属地职责,切实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和责任。一是完善组织架构,成立街道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街道河长制工作方案》《街道河长制巡查制度》,明确了街道、社区河长制范围和工作职责。二是强化宣传教育,着重强化对村民、居民河长制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了居民河道安全、环保意识。三是加强问题整改、河道管控,通过以问题为导向,以集中整治和重点整治为手段,聘用了专人对河道巡查,对涉及河道安全、环保问题进行了及时必要的整治。截至目前街道设立河长制告示牌3块、联合辖区派出所开展警示教育3次、发放宣传单800余份、整治问题3处。
(三)重大项目完成情况
1.棚改工作。原街办1113户(含19套公房)完成报账993户,49处棚改房屋需要拆除,已拆除9处,正在拆除4处,其余因棚改资金未到账无法拆除。
2.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六0一老旧小区改造工程598万,已支付396万,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正在走报账程序;巴斯箐项目正在有序施工;原机械厂老旧小区改造共1600万,该老旧小区目前到位资金共353万,在9月中旬已经开工,预计年底前完工。
3.鹭栖花园办证。共222套房子,办证涉及216套,一种是置换房90户,另一种政策安置户116户,目前收维修金和房产税共206户,有10户联系不上。
(四)其他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1.加强安全生产,保障社会稳定。坚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底线思维,杜绝了辖区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层层压实责任,利用“安全月”、“质量月”等开展安全知识宣传12次,发放安全宣传册2000余份,安全检查100余次,下发安全执法文书13份,对47处安全隐患点实施24小时监测,落实防灾责任人和安全责任制,明确点位监测人员和应急安全避灾场所,更新安全指示标牌,发放安全隐患告知书50余份,开展防汛安全应急演练8次。集中防汛排查10次,清理辖区排洪沟8000米,有效整治防汛隐患18处,投入防汛资金20余万元,。
2. 强化措施,各项社会事务全面推进。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发放低保及临时救助273.9万元,高龄补贴66.6万元,困难残疾人、孤儿等生活补贴36.4万元,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慰问8.2万元,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7.1万元,特扶对象扶助金48.7万元等共13项民生资金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力争年底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成功调解五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按照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要求,高质量完成街道综合文化站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3.加强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了特殊敏感时期“零进京、零赴蓉”;增强主动维稳意识,深入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通过网格员、居民小组干部、志愿者等,形成多渠道的信息收集网络,让舆情早知道、矛盾早处置、纠纷早化解。截至目前,网格信息员共处理事件10609件,其中社情民意收集2223条,街道、社区两级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93件,成功调处93件;街道共处理仁和信访件305件,省信访件22件;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件4件;办理区领导交办件1件;化解区级领导包案1件;到市、区接访劝返9次、170余人次。利用节假日、综治宣传月等,进行普法教育宣传,共发放宣传单60000多张,张贴宣传标语4000余幅,悬挂横幅80条,办宣传栏24块。继续抓好扫黑除恶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为街道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4.爱卫整治工作。一是重点对辖区广场、市场、学校、老旧小区等公共区域进行了全覆盖、拉网式卫生集中清理,使得辖区卫生状况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巩固了创卫复审成果。二是以迎接省病媒生物防治效果评估为契机,大力对辖区病媒生物防治进行消杀防控,成功通过省级专家组评估。三是创建街道市级无烟机关单位,现已成功通过区爱卫验收。截至目前,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整治卫生死角18处,清理垃圾100余吨,小广告2万张。认真做好垃圾清运费用代收工作。按照应收尽收原则,及时调整了代收目标和范围,并制定了《街道垃圾代收返还资金使用制度》,极大的提高了代收工作积极和工作效率。
5.两违拆除工作。一是对沿街控规区进行严管严控,发现违建立即制止,并报告主管部门进行拆除。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重点对小区业主进行宣传,指导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进行违建宣传和处置报告责任。三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通过逐步引导居民原有违建拆除和规范设置,逐步消除街道原有违建存量。截至目前,共发放“两违”宣传资料4000余份,悬挂“两违”宣传横幅8幅;入户宣传20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劝阻新增违建21处,拆除违建18处、面积7800㎡,已完成预定目标任务的80%,剩余任务预计于12月底前完成。
6.基础设施建设和街容秩序。一是加大对市政设施投入力度,争取资金50万对小南山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辖区巴斯箐公路沿线、601地质队沿线路面、树枝、路灯、广场等市政设施进行了亮化改造。二是将鑫南路、华西巷、鑫华路等管网破损严重区域纳入全区三推改造内容,预计今年内动工。三是加强街容秩序管理,组织力量对小区地锁进行拆除,大力整治违规饲养家禽、乱摆摊设点、饲养家禽等违规问题。四是结合地摊经济,设立了鑫光路、嘉旺巷、虹桥巷三个便民服务点,进一步规范街容秩序。五是加强燃气管控,打造特色亮点早餐点。对设立的便民早餐点规范燃气摆放,鼓励持证摊贩改气用电和使用统一制式摊车,创建打造规范便民早餐点、特色早餐点。截至目前街道共投入基础建设资金2000余万元(包括老旧小区中央资金)、新建改建管网500米、铺设路面3000米、修剪树枝82颗、新建绿地2000㎡,拆除地锁100余个、劝导流动摊贩400余人次、整治饲养家禽30余处、处理数字化城管件1232件。
此外,双拥、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工作、统计、妇联、工会、保密等各项工作均有效开展。
二、机构设置
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属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3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3个。
纳入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
1. 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2. 社会治理事务中心(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统计站)
3.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427.4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02.44万元,增长82.57%。主要变动原因是:1、增加花城新区拆迁安置资金1000万元。2、增加新冠病毒肺炎防治经费33万元。3、增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6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84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0.05万元,占67.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1.8万元,占26.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39.29万元,占6.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19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71万元,占10.45%;项目支出3760.14万元,占89.5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27.4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02.44万元,增长82.57%。主要变动原因是1、增加花城新区拆迁安置资金1000万元。2、增加新冠病毒肺炎防治经费33万元。3、增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6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3.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03%。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25.4万元,增长109%。主要变动原因是1、人员和社区增加25万元,2、人口普查增加经费53万元,3、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118万元,4、公共卫生服务增加12万元,5、老旧小区改造增加132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3.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06万元,占16.87%;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万元,占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4.71万元,占24.11%;卫生健康支出55.51万元,占1.9%;节能环保支出2.66万元,占0.09%;城乡社区支出514.28万元,占17.59%;农林水支出5.1万元,占0.17%;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6万元,占0.12%;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139.01万元,占38.9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923.24,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支出决算为3.7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96.9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 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53.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1.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9.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 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支出决算为53.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1.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4.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6、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7.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0、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1.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族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 支出决算为56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9.9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9.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18.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0.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款)拥军优属(项): 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3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21.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3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支出决算为4.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支出决算为21.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3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8.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3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5.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3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3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4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4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4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49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4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4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5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4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4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4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4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4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支出决算为7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5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97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5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41.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9.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2.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6.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依照国务院要求,节约行政办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2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12万元,增长533%。主要原因是区划调整,区下拨3辆公务用车到街办。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2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护林防火、事业运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没有接待任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01.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10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1.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74万元,比2019年增加16.2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区划调整,增加了人员和车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更换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森林防火用车1辆,事业单位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社区基层治理项目、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召开干部会议项目、党员培训项目、人大代表活动项目、公用经费项目、群团项目、武装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2020年预算支出绩效情况良好,我们将继续加强财务管理,积极学习,严格执行《预算法》。争取2021年预算支出工作更上一层楼,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程序规范,票据齐备,努力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
本单位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主要用于保障社区干部的报酬、各类保险、公积金。解决社区干部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各发挥广大基层党员的先进性,增强社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构建和谐社区,维护社会稳定筑牢第一道防线。项目主要为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方法、巩固基层政权。保障社区正常办公。加大基层党建经费投入,进一步激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活力和内生动力,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和科学的基层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对提高党的基层组织执政能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体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稳定、平安、和谐,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基层党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社区基层治理项目、召开干部会议项目、党员培训项目、人大代表活动项目、群团项目、管理创新、武装和拥军优属项目、公用经费项目等8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党员培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32万元,执行数为4.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辖区广大党员对党的各项事务的学习,已学习武装思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发现的主要问题:辖区老党员较多,学习氛围不浓厚,学习精力较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以学促用,采取多样形式进行学习。
(2)基层社区治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23.06万元,执行数为423.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社区正常开展各项工作,为辖区居民群众服务,做好党组织、社会经济、文化、社会保障的收集、管理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社区经济基础薄弱、行政化严重,上级事务和工作繁重。下一步改进措施:充分发挥居民自治组织的自主性,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开展社区工作。
(3)社会管理创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2.07万元,执行数为22.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推进街道的社会管理有特点,为辖区居民的物资生活和文化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辖区居民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需进一步提高,应树立较高的道德水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道德建设。
(4)人大代表、党代表活动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为辖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各项事务提供方向和动力。为辖区的和谐发展提供帮助和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人大代表和党代表参政议政能力需加强,增加党性和政策敏感性。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代表法律的学习和培训,增强政策敏锐性和党性。
(5)群团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为街道辖区共青团、妇联、未成年人等团体的活动的开展、做好辖区各特定人群的维权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共青团、未成年人、妇联工作开展较为薄弱。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帮助和爱护。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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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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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党员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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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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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32 |
执行数: |
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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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4.32 |
其中-财政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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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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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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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辖区党员对党的各项事务的学习 |
已完成党员的党史学习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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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组织辖区的党员开展党支部活动 |
1所有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不少于一次 |
完成学习培训1次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对党的规定、要求进行学习 |
知道党的规定要求 |
开展了知识竞赛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照要求逐步推进 |
2020年全年 |
2020年全年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七一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 |
需要资金4.32万元 |
使用资金4.32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做到党支部的桥头堡作用 |
开展党员活动的参与人员较上年增加 |
开展党员活动的参与人员较上年增加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党员的满意度测评 |
党员的满意度达满意85%以上 |
党员的满意度达满意85%以上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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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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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基层社区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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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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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数: |
423.06 |
执行数: |
42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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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423.06 |
其中-财政拨款: |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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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社区正常开展各项工作,为辖区居民群众服务,做好党组织、社会经济、文化、社会保障的收集、管理工作。 |
保障社区正常开展各项工作,为辖区居民群众服务,做好党组织、社会经济、文化、社会保障的收集、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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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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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社区组织建设 |
增强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 |
增强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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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
增强政府的执行能力 |
增强政府的执行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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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 |
增强社区基层的管控、服务、调解能力 |
增强社区基层的管控、服务、调解能力 |
|||||||||
推进社区应急指挥和处置机制 |
增强社区基层的管控、服务、调解能力 |
增强社区基层的管控、服务、调解能力 |
|||||||||
质量指标 |
创建文明、卫生、环保、和谐的社区 |
对社区的各项工作进行宣传动员、综合治理,监督检查,经验总结。 |
对社区的各项工作进行宣传动员、综合治理,监督检查,经验总结。 |
||||||||
时效指标 |
按照年度要求安排推进实施 |
2020年全年 |
2020年全年 |
||||||||
成本指标 |
支付人员补助费用 |
401.06万元 |
401.0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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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办公费 |
22万元 |
2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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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指标 |
增加基层社区党组织执政能力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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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社区公信力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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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社区的管理、服务、治理能力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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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居民群众的满意度 |
达到基本满意以上 |
达到基本满意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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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评机构的满意度 |
达到基本满意以上 |
达到基本满意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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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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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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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社会管理创新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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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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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2.07 |
执行数: |
2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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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2.07 |
其中-财政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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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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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
推进街道的社会管理有特点,为辖区居民的物资生活和文化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 |
推进街道的社会管理有特点,为辖区居民的物资生活和文化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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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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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推进辖区维护稳定工作的创新 |
辖区信访、投诉、矛盾化解 |
辖区信访、投诉、矛盾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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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的创新 |
特定人群的生活更好 |
特定人群的生活更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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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辖区居民群众的物资生活和文化生活提高 |
对辖区的应救助人员做到应救必救,完善各种基础设施 |
对辖区的应救助人员做到应救必救,完善各种基础设施 |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照年度要求安排推进实施 |
2020年全年 |
2020年全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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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对各项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 |
10万元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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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辖区的信访、投诉进行解决 |
12.0744万元 |
12.0744万元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增加党的基层执政能力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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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居民有所乐、有所依,有幸福感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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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政府的管理、服务、治理能力 |
有所提高 |
有所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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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居民群众的满意度 |
达到85%满意以上 |
达到85%满意以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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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评机构的满意度 |
达到85%满意以上 |
达到85%满意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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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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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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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人大代表、党代表活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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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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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2 |
执行数: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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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2 |
其中-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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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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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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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辖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各项事务提供方向和动力。为辖区的和谐发展提供帮助和保障。 |
为辖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各项事务提供方向和动力。为辖区的和谐发展提供帮助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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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对辖区的各项任务和谐发展提供方案 |
召开一次党代表、人大代表考察调研会议 |
召开一次党代表、人大代表考察调研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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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形成辖区党员及群众所需的提案或意见和建议 |
形成三条以上的意见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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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照要求逐步推进 |
2020年全年 |
2020年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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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召开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研究会议 |
需要资金1.2万元 |
使用资金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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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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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党代表、人大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 |
为辖区群众和党员代言 |
为辖区群众和党员代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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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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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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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居民群众及党员的满意度 |
满意度达满意85%以上 |
满意度达满意8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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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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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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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群团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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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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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 |
执行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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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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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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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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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街道辖区共青团、妇联、未成年人等团体的活动的开展、做好辖区各特定人群的维权工作。 |
为街道辖区共青团、妇联、未成年人等团体的活动的开展、做好辖区各特定人群的维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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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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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妇联的慰问 |
完成对驻军的慰问一次,对妇女的关心。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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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关工委的工作 |
对青少年活动场地的检查 |
每季度检查网吧及青少年活动场所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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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共青团活动 |
组织共青团志愿者开展活动 |
已开展青少年文明劝导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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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妇联为妇女做好协调维权 |
欺凌妇女事件减少 |
较2019年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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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成长的环境更好 |
活动场地较上年增加 |
较2019年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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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志愿者活动的人员、场地增加 |
人员场地较上年有所增加 |
较2019年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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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照年度要求安排推进实施 |
2020年全年 |
2020年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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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开展妇联、共青团、关工委工作 |
10万元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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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特定人群得到更好的保护 |
特定人群得到更好的保护 |
较2019年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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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居民群众的满意度 |
达到满意85%以上 |
达到满意8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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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单位自行组织对2020年新冠肺炎防控经费项目、社区干部报酬和办公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新冠肺炎防控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社区干部报酬和办公费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人大事务。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指人大会议经费。 1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指人大工作室代表工作经费。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街办行政运行经费。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 指人大办公费。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指网格员管理人员及办公费。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事业机构运行经费。 1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行政办公费及其他经费。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 指统计调查经费。 1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 指全国人口普查经费。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财政所行政运行经费。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指财务会计电算化服务费。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 指财务会计软件服务费。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财政事业管理人员费用。 2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纪检监察办案费用。 2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 指民族人员春节慰问费用。 2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群团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经费。 2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党工委人员经费。 2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党工委办公运行经费。 28、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组织党建经费。 2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指群众文化活动经费 。 3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指图书室免费开放经费。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保障平台扩面工作经费。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族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 指社区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经费。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单位缴纳退休人员的各项保险。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单位缴纳在编在职人员保险。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 对农贸市场进行维修。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劳动保障协理员补贴及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工作经费。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支指对困难儿童关爱费用。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指残疾人保障经费。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款)拥军优属(项): 指拥军优属及征兵工作经费。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退役军人费用。 4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人员经费。 4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物品经费。 4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指计划生育人员经费。 4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计划生育工作经费。 4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人员医疗保险经费。 4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医保扩面工作经费。 4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指辖区内的污染防治工作经费。 4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公租房管理经费。 5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老旧小区改造经费。 5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村组环境卫生垃圾清运经费。 5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指棚改运行经费。 5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指森林防火经费。 5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森林防火宣传经费。 5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指对基层政权党组织补助。 5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经济普查经费。 5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5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5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缴纳人员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6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是仁和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仁和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大河中路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工作以社区管理和社区建设为重点,开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安定团结、环境整洁、秩序优良、方便生活的文明街区。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组织的各项决定、决议,保证党和政府的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2)负责街道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加大反腐败力度。突出落实城市基层党建责任,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抓好社区、居民小区、“两新”组织和其他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整合调动各类党建资源,强化党建引领带动作用。 (3)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4)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5)负责辖区内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信访、民族宗教、司法行政、市场监管、退役军人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6)参与制定并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实施辖区秩序治理、物业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为辖区企事业提供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工作。负责城市社区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公共安全管理、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工作。整合街道、社区(村)以及辖区单位相关资源,建立完善辖区应急管理体系。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8)推进社区发展建设,指导社区(村)居(村)民委员会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和促进居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服务功能。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0)职能转变。推动街道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上来,逐步剥离不适合街道承担的经济职能和专业管理职能,有序取消街道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工作任务,实现工作理念从传统行政化管理向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转变,工作重心从直接抓财税向抓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转变,工作方式从街道独立发展向部门街道融合发展转变。 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办事处、纪工委、人武部按有关法律和规定设置并履行相应职责,街道工会、共青团和妇联按有关章程设置并履行相应职责。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大河中路街道行政编制15名。编制范围内核定领导职数9名,其中正职3名,分别是党工委书记1名、主任(党工委副书记)1名、人大工委主任1名;副职6名,分别是专职党工委副书记1名、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1名、副主任(含武装部长兼任的)4名。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等在领导职数限额内配备。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 (2)大河中路街道事业编制8名,其中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3名,社会治理事务中心(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统计站)2名,宣传文化服务中心3名。所属事业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人按副科级配备,其编制范围内用于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编制为1-2名。 2020年街道有行政人员15名,事业人员9名。 3、资产情况 至 2020 年 12月31日,街办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 1,144.52 万元,较上年增长 -31.05%。负债总额 93.99 万元 ,较上年增长 -22.47%。净资产 1,050.54万元 ,较上年增长 -31.73 %。 街办单位行政单位国有资产 1,144.52万元, 流动资产 421.6 万元,较上年增 长 -55.10%,占资产总额 36.84%; 固定资产 428.6万元,较上年增长-0.46 %, 占资产总额 37.45% ; 在建工程 290.47万元,较上年增长0.00 % , 占资产总额 25.38% ; 无形资产 3.86万元,较上年增长 % ,占资产总额 0.34%。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383.61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89.50% (其中,房屋 383.61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89.50%) ; 通用设备 40.11 万元,占 9.36 %(其中,车辆 22.96 万元,占 5.36% , 单价 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 0万元,占 0.00%) ; 专用设备 0.14万元,占 0.03%(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 0万元,占 0.00%)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4.75万元,占 1.11 % 。 2020 年度,街办配置固定资产 50.19 万元(账面原值,下同)。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0万元,占 0.00 %; 配置通用设备 46.72 万元,占 93.09 % ;配置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3.47 万元,占 6.91 % 。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 11.43 万元,占 22.77 %;调拨 38.77 万元,占 77.23 %。 街办配置无形资产 3.99 万元。配置计算机软件 3.99 万元,占 100.00 % 。 截至 2020 年 12月31 日, 街办自用固定资产 731.99 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 100.00 %, 其中 : 在用 731.99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 100.00 % ;自用无形资产 3.99 万元 ,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 100.00 ;其中 在用 3.99 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 100.00 % 。 截至 2020 年 12月31日, 街办房屋账面面积 7,441.80平方米,账面价值 570.61 万元, 其中办公用房面积 945.00平方米,占房屋的12.70 ;业务用房面积6,355.68平方米,占85.41%;其他用房面积141.12 平方米,占 1.90%。从使用状况分析: 在 用 7,441.80平方米,占 100.00%。 截至 2020 年 12月31日, 街办车辆账面数量 4辆,账面原值 58.19 万元,账面净值 22.96 万元 。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 4 辆,占 100.00%。本年度新增车辆 3辆,账面原值 38.77 万元;处置车辆 0辆,账面原值 0万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街办账面在建工程290.4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全年收入合计384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0.05万元,占67.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1.8万元,占26.08%,其他收入239.29万元,占6.23%。较2018年收入2346.73万元,增加了1494.42万元,增长率为63.68%。增长原因为:1、增加花城新区拆迁安置资金1000万元。2、增加新冠病毒肺炎防治经费33万元。3、增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60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资金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92万元,农林水支出5万元,商业服务支出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9万元。全年支出合计4199.8万元。 去年支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护费用30.5万元,较好的将疫情排除在辖区范围之外;全年支付小区改造资金1588万元,较好地为老旧小区的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大河中路街办2019年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收入预算总额为891.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91.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91.3万元.按照功能科目支出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1万元,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4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万元。按照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为:基本支出377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2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2万元),项目支出:514万元,包括:街道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活动费用1.2万元,社会管理创新经费22万元,街道和社区干部会议费3.7元,非税收入支出各项办公费用50万元,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办公费用10万元,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费用4.3万元,基层政权建设及社区治理人员费用和办公费用423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2020年2月,预算数为1430万元,支付143万元,支出执行进度10% ;正常按执行管理情况执行。3月,预算数为1482万元,支付275万元,支出执行进度18%;5月,预算数为2523万元,支付819万元,支出执行进度32.5%,6月,预算数为2527万元,支付1647万元,支出执行进度65%,8月,预算数为2772万元,支付1875万元,支出执行进度67.5%;11月,预算数为3741万元,支付3141万元,支出执行进度84%;全年预算数为4427万元,支付4200万元,支出执行进度95% 。结余结转227万元。 未完成支付进度的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款227万元因工程未实施完毕,未支付,占总资金的5%。 (三)决算编制情况。 2020年,财政资金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92万元,农林水支出5万元,商业服务支出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9万元。全年支出合计4199.8万元。 2020年,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的基本支出增加62.82万元,主要是区划调整,人员增加造成的,街道的编制人数增加和社区个数增加;辖区防疫经费增加。街道项目支出增幅较大,增加了3473.33万元,主要是老旧小区改造资金,花城新区拆迁安置资金增加。 (四)支出绩效情况。 1.行政运转保障,在经费支出安排上,全面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首先保障工资福利支出,每月工资准时上报。其次为办公室和各部门的工作开展做好后勤保障,在经费上保证各部门能更好的履行职能职责,促进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机关厉行节约,在保证行政运转下尽量控制压缩经费开支,各项开支都大幅度下降。因公出国出境0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14.24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 3.财务管理情况,街办在财务管理上从严要求,精打细算。全办严守财经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各项规定,落实区上的相关费用管理办法,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的相关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健全,资料齐备,凭证编制准确、及时、账实相符。凡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要求的及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均按要求报采购服务中心统一采购。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街办2020年预算支出绩效情况良好,我们将继续加强财务管理,积极学习,严格执行《预算法》。争取2021年预算支出工作更上一层楼,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程序规范,票据齐备,努力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 (二)存在问题。 1、区划调整使得增加了人员和绩效考核资金的不确定性,增加了40万元人员经费。 2、疫情的原因造成非税收入减少,使得有些项目的资金来源不足,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3、新的公益性支出的变更,使得基层的项目资金越显匮乏,基层资金常处于捉襟见肘的状态,对工作开展牵制较大。 4、考核机制的大而全,要求基层事务面面俱到,增加了基层的压力增加了资金的覆盖面,同时摊薄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改进建议。
附件2 重点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 (2020年新冠肺炎防控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是2020年度新冠肺炎防控的基层实施单位,负责大河中路街道辖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楼栋、群众的疫情防控工作。具有组织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积极按照上级要求严防新冠肺炎的传入及蔓延。 2.本项目由区级相应机关立项及资金申报。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作为实施单位对项目进行实施,并按照要求使用资金。 3.本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由区级相应机关制定,资金分为2个种类使用,其中8万元为防控新冠肺炎的工作经费、4万元为防控新冠肺炎的就餐费用。 4.资金主要用于防控新冠肺炎宣传、点位守卡设施、防护用品的购买和人员守点就餐费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是(1)在辖区进行广泛宣传,制作相应的图标、横幅、宣传单、广播设施等。(2)在辖区设置卡点,对居民区进行消杀,对居民群众的去向进行登记,购买相应的防控设施和设备。(3)购买防护用品,保障卡点人员的安全。(4)安排防控卡点人员的就餐。 2.防控新冠肺炎项目主要是严防病原体进入、防止病原体的传播扩散、保证易感人群的安全。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外来人员进行了登记询问,没有在辖区一例发病人员,没有人员聚集现象,对辖区的所有居民严控外出。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为:1、对宣传资料和宣传方式进行自查。2、对防护用品进行自查。 3、对卡点设施设备进行自查。 4、对卡点人员的考勤进行自查。 自查方法为:1、清查防控物品出入库清单。2、清查宣传用品出入库清单。3、清查人员考勤签到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是项目的设施单位,资金由区级相应机关下拨。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是项目的设施单位,资金由区级相应机关下拨。 2.资金到位。 新冠肺炎防控经费于2020年1月28日下达4 万元,于2020年2月10日下达8万元。资金及时到位,积极支持了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辖区的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3.资金使用。 资金支付范围是宣传、购买防护用品,卡点设施设备和卡点人员就餐费用。资金(就餐费)支付标准为30元/顿。资金支付按照购买时间及时支付,就餐费按月支付。支付按照区级相应部门下发的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支付,支付单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新冠肺炎防控经费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在实施新冠肺炎防控项目时,由街道书记和主任,全面负责新冠肺炎的防护工作、街道副职分别领导六个社区开展工作,街道科室长到社区指导并参与守点工作,其他人员和社区人员为卡点守护人员。 实施流程为街道书记和主任指挥街道副职,街道副职街道科室长和社区书记主任,社区书记主任指挥其他人员和社区人员。上级指挥下级,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项目管理情况。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在实施新冠肺炎防控项目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使用资金,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使用进行了公示,未有人员反映情况。 (三)项目监管情况。新冠肺炎防控项目资金的使用主要使用了以下监管手段:1、财政所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监管。2、街道纪工委按照党章对街道和社区的人员进行监管。 财政所进行的是事中、事后监管,街道纪工委进行的是事前、事中监管。 监管工作在项目实施时全面铺开,全程监督。 在项目实施时没有发现脱节现象,也没有发现其他不良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的主要任务是主要是严防病原体进入、防止病原体的传播扩散、保证易感人群的安全。从四川对新冠肺炎进行2级响应以来,街道组织辖区广大干部职工、社区人员和居民志愿者对辖区进行了严防严控。从初期的登记居民状态和摸排外来人员到中期设置卡点控制人口流动,到现在的严防外地病原体的传播扩散,减少易感人群与病原体接触的时间及强度做好了保障措施。迄今为止,辖区内未有1例感染发生,辖区内居民生活稳定。 项目共产生宣传费、卡点设施设备费、防护用品购买费和卡点守驻人员就餐费11.9万元,支付比例为99.16%。资金支付及时,较好地推动了项目的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项目效益情况。 新冠肺炎防控项目的实施,较大程度地保证了街道辖区的居民群众与外界的接触,保证了与病原体的接触概率与机会,较大程度地保证了辖区易感人群的安全。使得辖区居民群众处于安定、平稳的生活状态,维持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新冠肺炎防控项目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疫情的发展迅猛,上级相关部门反应迅速,积极应对。各级严防把控,较好地对疫情进行控制。决策迅捷、实施有力,如臂使指,上下一心,同仇敌忾,努力消除新冠肺炎对经济、社会的影响。项目的设施,较好的保障了辖区的稳定,人民生活的安稳。 (二)存在的问题。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未发现任何问题。 (三)相关建议。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自评中未有任何建议。
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20日
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对社区干部报酬和办公费项目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020年区财政局下拨社区干部报酬和办公费专项项目资金,街道是资金的接受部门。在该项目中,街道主要有以下职责:安排社区开展各项事务工作;安排社区对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对社区的人员进行管理。 2.区级于下达2020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资金423.06元,用于对社区干部的报酬和办公费用。 3.本项目资金未制定新的资金管理办法,按照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资金,资金主要用于对辖区4个社区,社区主要用于发放社区干部的报酬、缴纳社区干部的五险一金和保障社区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的办公费用。 4.2019年区级共下拨4230600元资金,街道共有4个社区,街道按照社区的人员编制数拨付社区人员报酬,按照市级文件要求拨付社区办公费用。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街道财政所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开展现场评价。街道随机抽取了社区人员的50%,开展了抽样调查。 (二)项目总体评价(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项目整体评价得分100分。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绩效目标情况。 资金主要用于保障社区干部的报酬、各类保险、公积金。解决社区干部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各发挥广大基层党员的先进性,增强社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构建和谐社区,维护社会稳定筑牢第一道防线。项目主要为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方法、巩固基层政权。保障社区正常办公。 2.决策依据情况。 依据攀仁委办(2014)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工作激励保障机制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意见》。 加大基层党建经费投入,进一步激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活力和内生动力,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和科学的基层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对提高党的基层组织执政能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体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稳定、平安、和谐,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基层党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资金分配情况。
2019年多支付33630元,主要是支付社区的办公费用和党员培训费用。 4.分配结果情况。 财政所于每季度拨付一次社区的费用。使得社区能及时发放社区人员的报酬和规定的各项补助(如节假日值班等),能保障社区开展正常的日常工作,推动社区各项事务的开展,全年未发生因社区工作人员的生活补助发放不到位而引起的个体事件或群体事件,较好地支持了社会和谐发展。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此项资金由区财政局于年初下达,街道财政所每季度下达一次指标并拨付到社区账户。每月社区报账员按照当月的人员情况支付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补助和五险一金。财政所要求社区每月按时发放,不得拖欠和克扣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补助和五险一金。 2.资金管理情况。 此项资金街道财政所按照专项资金的方式进行管理。并延伸到社区,要求社区专款专用。街道财政所全程对资金进行监督和支付管理。 3.财务管理情况。 此项资金经过区财政局下拨到财政支付大平台上,进行年度动态管理。街道财政所每季度将资金下拨到社区进行季度监督管理。社区财务每月将资金拨付给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月份支付管理。 4.组织实施情况。 街道财政所在资金使用、支付、管理、监督中处于承上启下的状态。因此此项资金由街道财政所按照计划有秩序地组织实施,并严格要求,保障到位。全年有效地完成了项目的开展。对资金缺口也积极筹措资金予以弥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完成数量。 全年共组织四个社区对项目资金进行支付,全年共支出资金4264230元,超出预算33630元,超0.8%。 2.完成质量。 全年每月按时支付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报酬和五险一金。较好的按照项目的要求完成了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保障。 3.完成时效。 本项目在2020年实施完毕,取得了较好的反响。 4.完成成本 全年共支出资金4264230元,超出预算33630元,超0.8%。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存在社会效益,主要表现为:由于保障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报酬和五险一金,较好地推动了社区各项社会事务的开展,并提升了基层组织的执行能力和治理能力。推动与居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各项事务有落实、有反馈、有监督,推动社区和谐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存在问题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是保障人员基本报酬的,因此在实施是按照月份逐步实施,重点是对社区人员流动进行管理,并与资金的拨付进行挂钩。项目的实施,增加了基层的执行力和管理能力,取得了较好的效益。 (二)存在问题。 社区工作人员保障了基本报酬,但报酬偏低,五险一金缴纳系数较低,容易造成人员的流失。 六、相关建议 进一步探索社区人员的管理机制,提高社区人员的基本报酬和五险一金的缴纳系数。增加社区的办公经费。促进社区的经济实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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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