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区级预算单位 > 区医疗保障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5-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攀枝花市仁和区医疗保障局属行政单位,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仁和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拟订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资)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区医疗保障基(资)金运行管理。
3.组织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医疗保障筹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医疗救助。
4.组织实施全省、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根据授权在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下进行目录增补和支付标准的调整。
5.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参与全省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承担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拟订全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基金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规定。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规划并参与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拟订并组织实施区本级离休干部、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障政策和副县级及以上干部、高级知识分子的医疗照顾政策。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按省、市的要求和指导,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12.指导各乡镇(街道)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实施和工作落实。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仁和区税务局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生育、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等方面加强协调,建立沟通机制,共同做好社会保险费税务征缴的相关工作。
(三)人员概况。
区医保局机关行政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下属事业单位参公编制14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4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620.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5.28万元,占68.5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85万元。占26.4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16.1万元。占2.6%。结转上年结余资金:15万元。占2.4%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620.23万元,基本支出307.57万元,占49.59%。其中人员经费286.48万元,公用经费21.09万元。项目支出312.66万元,占50.4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
对2023年全区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高级知识分子、县级干部等人按规定政策报销医疗待遇;按政策规定对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报销相关政策医疗待遇;按照2023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人数,根据2023年度攀枝花市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进行补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提高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我市范围内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乡镇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支持仁和区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各项工作;保障医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2.部门绩效目标实现
攀枝花市仁和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023 年按进度完成了年初设置的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人员类
人员类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人员支出,包括职工个人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其他各项补助、离退休费等。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下达部门预算人员类批复使用资金,及时处置无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无超标准和超范围发放各类津贴补贴的情况,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人员类经费315.40万元,年底共执行人员经费286.48万元,执行率90.83%。因财政资金紧张,截至年底11、12月各项保险费用均未清算,故执行率未达到100%,结余资金财政已收回。
(2)运转类
运转类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下达部门预算运转类批复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务卡结算,运转类支出均按照预算科目执行。
2023年年初预算运转类经费30.59万元,年底共执行运转类经费21.09万元,执行率68.94%。因财政资金紧张,2023年度内的水电、差旅、其他交通补贴、办公费等费用均未清算完毕,故执行率未达到100%。结余资金财政已收回。
(3)特定目标类
特定项目是指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发生的项目支出,我局特定项目主要包括:攀财资社89号下达市医系统专项工作经费、县级以上离休干部、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等人员医疗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金、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老干部医疗补助经费。我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并设定恰当的绩效目标。
2023年区财政下达4个区级项目,下达预算资金共计321.12万元,2023年全年支出数为312.6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7.37%。
我单位对4个项目支出资金均编制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县级以上离休干部、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等人员医疗费:按政策规定,对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高级知识分子、县级干部等人2023年度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保证了特殊人群享有相应的医疗服务。2023年圆满完成该项目 ,资金执行24.50万元,执行率49%。因该项目资金支出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故资金执行率无法与预算金额完全一致。
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老干部医疗补助经费:对区级各单位1949年10月1日至1950年6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给予适当医疗照顾。仁和区现有新中国成立初期老干部1人,为其提供住院、门诊及特殊困难补助。保证医疗补助到位,进一步关心和照顾新中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2023年资金执行0.4万元,执行每次35.08%。
城乡医疗救助: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城乡低收入、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及区政府认定的其他社会救助对象门诊救助、住院救助、资助参保。因2023年中央及省级城医疗救助资金充沛,该项目用中央及省级资金支出,未用区级预算资金支出,资金执行0万元,资金结余率100%,年末财政已收回。
2022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金:集中力量将我市范围内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乡镇(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各县(区)政府与移交企业基本完成整体移交接收协议签订;基本完成党员组织关系、人员管理关系和人事档案转接等主体任务;做好完善收尾工作。2023年因财政资金紧张,该项目资金执行0万元,资金结余率100%,年末财政已收回。
(二)结果应用情况。
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将评价结果用于改进部门整体运行绩效,用于提升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绩效。我局主动将部门整体绩效、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等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让群众监督项目实施的结果和效益。
(三)自评质量。
我单位在开展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对全年资金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对。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自评,自评准确度较高,资金数据和部门决算一致。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综合得分为95分。整体上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障了部门各单位的正常运转。
(二)存在问题。
个别项目执行进度慢,资金支出得不到保证。
(三)改进建议。
加强与财政的沟通,保证资金支出的及时性。
2023年5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仁和区医疗保障局123001 |
实施单位 |
仁和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100 |
执行数: |
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0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减轻民政救助对象医疗负担,争取完成市区下达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明年将取消医保基金倾斜支付,合并纳入医疗救助资金支付范围。 |
减轻了民政救助对象医疗负担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乡医疗救助对象 |
2023年实有人数 |
2023年实有人数 |
||
质量指标 |
执行情况 |
在做好住院医疗救助工作的同时,按期做好城乡一次性门诊救助和资助民政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工作 |
在做好住院医疗救助工作的同时,按期做好城乡一次性门诊救助和资助民政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工作 |
|||
时效指标 |
按工作计划 |
2022年1月-12月 |
2022年1月-12月 |
|||
成本指标 |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
100万 |
0 |
|||
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社会效益 |
通过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减轻民政救助对象医疗负担,争取完成市区下达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
通过救助政策,减轻了民政救助对象医疗负担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
|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
2023年5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仁和区医疗保障局123001 |
实施单位 |
仁和区医疗保障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50 |
执行数: |
24.5 |
||
其中: 财政拨款 |
50 |
其中: 财政拨款 |
24.5 |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对2023年全区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高级知识分子、县级干部等人按规定政策报销医疗待遇。 |
对2023年全区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高级知识分子、县级干部等人按规定政策报销医疗待遇。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特殊群体数量保障 |
10人 |
10人 |
||
质量指标 |
确保特殊群体按政策享受医疗待遇 |
及时按实际发生费用做好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高级知识分子、县级干部等人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确保特殊人群享有相应的医疗服务 |
按特殊群体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了报销 |
|||
时效指标 |
按工作计划 |
2023年1月-12月 |
2023年1月-12月 |
|||
成本指标 |
特殊群体医疗费用报销 |
50万 |
24.5万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特殊人群享有相应的医疗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
保证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人员按规定政策享受医疗待遇,维护社会稳定 |
保证特殊人员按规定政策享受医疗待遇,维护社会稳定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满意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
附件1:2023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2: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2023年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县级以上离休干部、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docx 附件4: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城乡医疗救助).docx 附件5:2023年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表.xls
攀枝花市仁和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