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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务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9-03-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9年部门预算经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负责全区水务、水土保持的制度建设,拟定水务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江河湖库的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节约用水规划、防洪规划等重要水务规划,组织有关全区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水务、水土保持等方面的论证工作。
2.负责全区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统筹兼顾和保障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行洪论证制度。
3.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审查入河(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拟定全区节约用水政策和指导节水工作。
4.对水务行业资金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监管区政府授权管理的区级水务资产,指导乡(镇)水务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和财会工作。
5.负责全区水务、水土保持的指导并实施行业监督。
6.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水务、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乡镇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有关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7.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监测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实施、监督工作。
8.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地方水电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电建设项目涉水事务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区河道、水库、河口滩涂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占用河道、河堤通道设施(包括临时设施)等行为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源开发工作。
11.指导全区水务发展和水务行业劳动保护、科技推广、安全生产工作。
12.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指导、监督全区水利工程防洪抢险及抗旱工作。
13.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水务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加快水利设施基础建设。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三抓”工作部署,积极争取水利发展资金开工推进一批水利项目,总投资1.88亿元。其中:开工总发红星段、立新段、仁和土城段3个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建设,总投资6000万元;实施总发乡红旗、太平乡江边等1.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全面完成2018年16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启动2019年10座病险水库建设工作,总投资3000万元;启动乌东德电站移民外部供水工程建设,总投资4300万元;争取开工烟草水利援建大龙潭灌区工程,总投资3500万元。
2.做好防汛准备和抗旱工作。进一步规范防汛抗旱预案体系、预防体系和预警体系,强化“三查、三避让”和救助救援机制,持续提升防汛减灾能力水平。
3.全力推进水利脱贫攻坚工作。积极争取水利资金,整合水利扶贫项目,加快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深入做好脱贫攻坚“回头看、回头帮”工作。
4.加强水生态违法日常监督工作。加强涉河涉库“乱倒乱弃、乱耕乱种、乱排乱放、乱搭乱建”等违规违章行为的日常监管,防止以“无执法权”为由推诿不履行日常监管职责。
5.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把全区塘库纳入全面推行湖(库)长制工作范围,并将湖长制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落实、统一考核。
6.加快推进水利管理改革和水价综合改革。明确水利工程管护责任主体,促进自主、有序、高效水利管理模式,形成“以水养水”良性运管机制。
二、基本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人数50人,其中行政编10人、事业编40人。实有人数71人(含退休人员),其中:在职职工41人,退休职工30人,无离休人员。
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行政审批股)、水利规划与建设管理股。下属事业单位6个,仁和区水利水电管理总站、仁和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仁和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仁和区水土保持办公室、仁和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仁和区跃进水库管理所。
单位车辆编制数6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特种车辆1辆,车牌号为川D:CE979,帕杰罗越野车,主要用于防汛抢险救灾。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9年区水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80.8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80.8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80.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1.4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3.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85万元,项目支出40.6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水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防汛、水库管理、河长制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农林水支出604.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其中项目支出主要包括:1、防汛经费20万元,用于防汛物资储备、防汛应急监测值守、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2、河长制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开展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修编及河(湖)长制工作培训和宣传。3、水库管理人员补助及管理责任人培训经费15.68万元,用于水库管理人员补助、水库管理责任人培训、汛期水库管理抢险救灾业务知识培训。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21.02万元;下属事业单位职工伤残抚恤2.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40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6.2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18.3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61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64.85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我单位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85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1%。主要用于出席会议、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学习交流、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的住宿、用餐、用车等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4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务车改革,事业单位移交公务车2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预计2019年无新购辆车计划,单位车辆保有量为3辆。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区水务局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涉及当年财政拨款40.68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附件3 。
七、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仁和区水务局2019年收支预算总额780.81万元,较2018年收支预算增加80.09万元,增长11.4%,主要是防汛抢险及重点工作任务较上年度增大,工作人员正常晋级工资调增及下乡人员各项补助费用有所增加。
八、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仁和区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拨款预算 83.8万元,比2018年减少3.38万元,减少5%,主要是规范了财务管理,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经费支出。
2、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8年底,仁和区水务局及其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743.39万元,较上年度增加 85.88 万元,增长13 % ,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资产。
3、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度,仁和区水务局计划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65.51 万元,其中:用于单位办公设备配置1.51万元,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购买服务36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