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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4-05-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整体支出
(一)部门概况
1.机构组成。
仁和区林业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设非独立核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服务中心。
2.机构职能。
(1)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规划实施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估,推进全区林业数字化建设。
(2)负责全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市区视野区荒山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指导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的凭证采伐、运输,监督木材的经营加工。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 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石漠化、沙化土地调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6)负责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然保护地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区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依法指导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国 家、省、市有关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等重大林业改革 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区改革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 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 导林业现代园区建设,发展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9)组织开展林木种质、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 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
(11)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区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区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全区林业人才队伍的管理。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按省市要求,指导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14)负责全区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和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5)承担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职责。
(16)承担全区森林、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相应职责。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人员概况。
仁和区林业局实有在职人数为30人,其中:机关在职人数为13名(行政12名,工勤1名),参公在职人数为2名(管理人员2名),事业在职人数15名(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9名,工勤4名)。退休人员16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仁和区林业局财政拨款收入241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9.8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594.35万元、公用经费55.49万元),项目支出1768.74万元。
2.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仁和区林业局财政资金支出2951.01万元,其中: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649.84万元、项目支出2301.1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3年年初部门预算主要保障局机关13名行政人员、2名参公人员、15名事业人员及16名退休人员的日常工作生活的正常运行,保障时效为2023年1至12月,质量指标保障完成率达到了100%,成本指标完成了年度总预算的100%,全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长了3.51%,有效的控制不必要的支出。对已达到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处置,有效地提高了资产的使用效益,全年按工作时间进度完成预算执行100%。全年未出现违规记录及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
2.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在日常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在下一步工作中起到监督作用。并及时将各类信息按规定公开。
3.自评质量。
2023年整体财政预算资金保障率为100%,保障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及生活要求,及时掌握社会各阶层、群体的思想动态、价值取向、精神状态,真实反映人民群众对林业事业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和发展仁和区林业事业,同时通过特定项目建设,有效保护仁和区现有森林资源,确保不发生重大灾害事故。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评价结论。
通过综合自评,全年我单位完成整体工作任务,保障了机关日常的服务运行,保障了职工日常工作及生活要求,项目实施按照合理需求,进行科学决策,加强项目过程的管理,严把质量关,严格按计划实施,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取得了实际效果。通过加强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装备能力建设,发挥了项目资金较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自评为优,自评得分95分。
2.存在问题。
由于财政资金调度不及时,部门间的沟通不畅,致使部分资金未及时支付,对整体绩效效果产生一定影响。
3.改进建议。
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能力,加大日常工作信息的收集力度,进一步精确预算,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二、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项目支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2023年全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两确保”,“三连胜”工作目标,为切实做好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区林业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拟定了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项目财政预算,按程序申报审核,足额将2023年防灭火项目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项目绩效目标。全年争取不发生人为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不发生扑火人员死亡事故,确保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重要设施不遭受重大损失。全区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项目主要内容为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综合应急演练和以水灭火演练、落实森林草原火情监测即报系统和林火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为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采购必要防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维护智能卡口运行和保障防火会议系统正常使用、全面加强各乡镇街道防火经费的投入。通过落实防火宣传、预警监测、应急演练、装备能力、增加基层投入等措施,实现了2023年全区无人为森林草原火灾和扑火人员死亡事故的目标,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重要设施不因火灾遭受损失,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年初确定的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目标。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的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绩效目标符合工作实际。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项目资金计划于年初下达预算时已全部及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实际支付防火宣传项目经费42.69万元,防火综合应急演练及以水灭火专项演练项目经费2.25万元,森林草原火情监测即报系统和林火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劳务费6.95万元,防火智能卡口,视频会议系统运行维护费3.52万元,划拨乡镇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163万元,采购森林草原防灭火特种专业技术车辆项目经费184.08万元。经费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但由于区财政资金调度紧张,部分项目实施完成后未及时支付资金。
2.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计划及时完成相应的工作目标,未变更资金用途。
二是项目实施、资金管理、检查验收各环节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执行。
三是项目财务管理严格按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资金支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程序,完善审核手续后支付,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具体实施流程:项目明确由区林业局森林防火股负责组织实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项目审核、过程监管、事后检查。重要项目实施区林业局均编制了资金使用方案,上报区人民政府审定,由区级相关领导签字审批同意后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项目公示。
(三)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总支出402.49万元,结余资金47万元。其中:防火宣传制作宣传单,防火命令、禁火令,宣传牌,发送防火短信等支出经费42.69万元;开展区级防火综合应急演练1次及乡镇街道以水灭火专项演练13次,支出经费2.25万元;4名森林草原火情监测即报系统和林火视频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劳务费支出6.95万元;支出防火智能卡口,视频会议系统运行维护费3.52万元;划拨乡镇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163万元;采购8辆森林草原防灭火特种专业技术车辆项目支出经费184.08万元。项目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质量标准和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项目成本本着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节约使用财政资金。对照目标任务量,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2023年仁和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了“两确保”、“三连胜”工作目标。
2.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发挥了保护资源,杜绝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重要作用,实现了全区无人为森林草原火灾,有效保护了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重要设施安全,生态环境持续得到改善,提升了人民群众对绿色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自评取得较好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四)问题及建议
1.存在的问题。由于区财政资金调度紧张,部分项目在完成后未及时支付资金,资金支付率较低。
2.相关建议。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项目经费预算管理,细化项目支出,充分满足全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需要。
附件1: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2023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2: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2023年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表.xls 附件3: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 附件4:2022年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5: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6: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7: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8:2023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