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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8-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将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对辖区内各大型餐饮、食品加工、大型食品流通销售单位和大型药品药械零售经营单位进行大排查、大整治,有效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时间安排2015年8月18日—8月25日    三、检查内容    (一)食品行业1.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原辅料是否进货查验、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使用过期变质的食品原辅料,是否对原辅材料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行验证,是否严格按工艺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出厂检验。2.食品流通环节的是否索证索票,是否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建立自律制度,是否有过期变质等国家禁止销售的不合格食品,食品贮存、销售环境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等。3.餐饮服务环节重点排查各操作区域(间)流程布局是否合理、卫生设施是否配备并有效使用,经营凉菜是否设置独立的凉菜操作间、凉菜间是否按规范设置,是否存在生、熟不分情况,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变质或来源不明的食材以及原料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有无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经营行为。4.各单位内部安全生产运行情况,燃气、锅炉等防火防爆的设施设备是否正常,加强对污染源的检查(如二次供水、垃圾等)。5.食品加工、经营场所是否有禁烟标识,消防设施是否备齐可用,应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操作等。6.对鲜肉及肉制品、生食水产品、火锅、菇类、豆角类高风险食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要严格检查,不留死角。    (二)药化经营单位1.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指导。2.是否配备防火、防盗、防暑降温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存储易燃易爆危险药械,危险品使用运输、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以及重点部位自动控制、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效。3.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履职情况、药品的分类管理及处方药销售管理情况、药品购销存计算机管理情况、药品陈列及温湿度储存要求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所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强督查。按照属“职责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分解任务,明确排查责任,采取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处、上报,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二)建立食品药品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对在排查工作中不按要求开展工作、上报信息不及时、敷衍应付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三)信息报送和沟通。各科、所对工作进展情况、整治效果、发现的隐患和查处情况要及时上报局办公室并相互通达,并于8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局办公室,重大情况和案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   

攀枝花市仁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