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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今冬明春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1-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乡镇、街办、区食安办各成员单位:

2015年初,为切实做好我区今冬明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我区群众身体健康,防范春节和2015 年全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把今冬明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针对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全面做好分析、排查、预防和监督等工作,确保群众食品安全。

二、明确职责分工

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办、区食安办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排查事故隐患。

(一)乡镇、街办:岁末年初,农村婚庆宴席等聚餐活动普遍存在,各乡镇要认真贯彻《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做好聚餐备案登记,切实加强农村“坝坝宴”的食品安全监管,严防农村集体就餐食品安全事故;同时,乡镇、街办要充分发挥本级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作用、加强辖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村社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人员要尽职尽责,排查本地食品安全隐患,确保群众食品安全。

(二)区食药局: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和旅游度假消费集中区域,庙会(灯会)、游园会等节日聚集活动场所以及年夜饭供餐单位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商场、小超市、小食品店、农家乐、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1-2次节日食品抽检,确保市场食品安全;监督企业开展自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区教育局:做好学校寒假前、开学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学校开展寒假前、开学前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学生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四)区民宗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庙会、宗教庆典、信徒聚会期间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五)区住建局:开展建设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动态掌握辖区工地食堂基本数据,督促建筑工地负责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食品安全。

(六)区城管局:集中开展流动摊贩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清理无证无照经营、流动摊贩乱摆摊设点现象,规范节日、“两会”期间市场环境。

(七)区旅游局:组织开展旅游景区(点)、农家乐、老人康养场所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营造我区阳光、安全、健康的休闲度假消费环境。

(八)区工商局:开展节日、“两会”期间食品广告清理整顿活动,消除夸大、虚假食品广告对消费者的误导现象;做好食品消费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九)区水务局、农牧局:开展水产品、农产品(含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防止不合格水产品、农产品流入市场。

(十)其它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乡镇、街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和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特色场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科学消费意识。

四、强化应急值守

(一)做好节日、“两会”期间应急准备。要在针对矛盾集中点、问题多发易发等环节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响应,妥善应对处置。

(二)加强节日、“两会”期间应急值守。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安排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负责值班工作。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各项规定,加强值班值守情况检查,严肃值守值班纪律。

(三)加强舆情监测。各乡镇、街办、各成员单位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舆情监测,全面收集各类食品突发事件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

五、全面总结、评估

各乡镇、街办、各成员单位于2015年4月3日前将工作总结、相关图片报区食安办,工作成效将纳入全年食品安全工作评估。

联系人:黎泽军   电话:13980356281

 

 攀枝花市仁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公室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