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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仁和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1-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机关各科室、稽查大队、监管所: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制定了整治方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现将《仁和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攀枝花市仁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14日
仁和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治和规范农村食品药品市场,根据省、市、区相关要求,制定仁和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决定成立仁和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先学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朝兰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正国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鄂桂松 稽查大队队长
成 员:冉启华 办公室主任
黎泽军 法规综合科科长
谈 勇 食品流通科科长
方 黎 食品生产科科长
李亚敏 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科长
郭 健 药械化妆品监管科科长
宋智伟 仁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陈永淑 平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刘仁贵 同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冯 洱 金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资料收集和文件的上传下达等工作。 检查工作由科室和片区所牵头组织。
二、工作目标
各科室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作为2015 年全省打击侵权假冒伪劣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采取有效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对当地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药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治理整顿生产源头,加强对食品、药品流通渠道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农村正常市场秩序,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切实保障农村居民合法权益。
三、时间安排
2015年1月—2015年6月,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5年1月)。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食品、药品市场假冒伪劣情况,明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二)摸底排查阶段(2015年2—5月)。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及时查处并公布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惩处违法经营主体及违法人员,坚决打掉假冒伪劣窝点。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5年6月)。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和不足,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实现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食品、药品打假治劣制度化、长效化。
四、工作措施
各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一)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监管。对节假日和旅游度假消费集中区域,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庙会等聚集活动场所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小超市、副食品店、药店、农家乐、学校食堂、工地食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农村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乳制品、酒类、饮料、桶装水、调味品和少数民族特色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管。同时,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监督企业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餐饮服务行业监管。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餐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以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凉菜、糕点等高风险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为监督重点,督促餐馆和小作坊强化过程控制,严防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交叉污染等情况发生。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农村“坝坝宴”的食品安全监管,严防农村集体就餐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与旅游管理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加强对郊外旅游景区的监督检查,把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三)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案件查办水平。加强与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和工商、质监、农业、林业、公安、检察机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制假售假和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售卖超过保质期及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获取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线索,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核查,及时移交,依法查办。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实行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彻底摧毁一批典型的食品药品假冒伪劣违法犯罪窝点。要建立完善与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反馈、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四)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全力配合做好春节期间以及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食品生产经营领域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对可能存在假冒伪劣的食品药品,要充分利用现有检测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筛查。对抽检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问题食品药品,督促经营者做好下架、退市、召回等工作。加强对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分析和利用,及时通报情况,并公示。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组织进行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无害化处理,严防问题产品再次流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
(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降低群众投诉成本。充分发挥食品药品“12331”等投诉举报平台的服务作用,公布热线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引导农村居民积极投诉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依法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并建立线索举报奖励机制。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及各项规定,加强值班值守情况检查。加强节日期间舆情监测,实施不间断舆情监测,全面收集各类食品药品突发事件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
(六)营造打假治劣宣传氛围,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对食品安全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画、宣传册,发送短信,组织业务人员进村入户宣讲,为农村居民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基本常识,提高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意识。推进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引导其建立和完善购销台账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质量承诺制度等。培育面向农村市场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倡导企业诚信经营,探索建立“人民监督员”和“打假志愿者”队伍,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打假治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分工作不分家,办公室要搞好保障,协调使用好执法车辆。科室长和片区负责人要牵好头,组织好人员,适时开展检查,,切实在狠抓工作落实上下功夫,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扎实推进工作。局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市场第一线,与片区监管人员一道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纠正问题,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扎扎实实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三)及时报送信息。科室和片区所每次组织检查后,要及时将工作简报、小结和图片汇总到局办公室。专项整治结束后,各科室、稽查队、监管所的检查工作总结于2015年6月10日前汇总到局办公室。
攀枝花市仁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