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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罚没物资处置实施方案

来源: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12-2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规范对行政处罚罚没物资的管理,根据国家财政部《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财预字(1986)第228号以及《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罚没物资移交

办案人员待案件办理完毕后,按照当时扣押、没收物品的数量和扣押、没收物品凭证复印件移交到局罚没物资处理小组,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由罚没物资处理小组入库保管。

二、价格委托鉴定

需要价格鉴定时,罚没物资处理小组指定专人,填写价格委托鉴定书,委托区物价部门进行罚没物资价格鉴定。

三、拍卖处理

拍卖时,罚没物资处理小组指定专人,组织人员对来报名竞拍人员进行登记。由罚没物资处理小组组织竞拍单位或个人在物价部门定价的基础上进行拍价,并现场填写好《竞拍报价单(附后)》交罚没物资处理小组,现场公开报价,以报价金额最高者获得购买权。

四、清账入库

拍卖所得款,由拍买者在7个工作日内将款汇入仁和区财政局罚没物资管理局帐户,票据交局财物室管理。

五、其他

其他不能拍卖的罚没物资由罚没小组作销毁处理。销毁时请相关部门和局纪检组织监督销毁。

附件:

1、罚没物资处置申报审批表

2、罚没物资移交表

3、罚没物资处置情况表

4、价格鉴证委托书

5、报价表

 

 

                   攀枝花市仁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