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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食品安全乡村行”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10-2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认真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仁和区实际,我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乡村行”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区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督促经营者自律与强化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强整改与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及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此次行动,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完善监管措施,迅速扭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局面,有效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二、专项活动时间

2014年6月10日至11月15日

三、活动内容及方式

(一)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由各乡镇(街办)负责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村民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

(二)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员培训

由食安办牵头,对各乡镇、村、社区信息员进行食品安全及信息报送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每村至少有确定一名人员参加培训)

(三)开展专项检查

1.开展食品农村小商店、小超市、家庭商店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假冒食品、过期食品或进货源渠道不明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

2.开展农村“坝坝宴”专项检查。检查各乡镇是否建立农村群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群体聚餐是否实行申报、备案,各村社有无负责“坝坝宴”巡查、登记人员;乡村厨师是否备案登记。

3.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黑作坊”。

4.开展食品种植养殖环节专项整治。强化种植养殖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对生产过程做到可查询、可追溯。要加大对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为重点的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防止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上市。

5.开展畜禽屠宰环节专项整治。加强对私屠滥宰综合整治,严密监控城乡结合部和肉品加工集中区域的私屠滥宰行为,严厉查处出厂(场)肉品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含“瘦肉精”、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四、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仁和区食品安全乡村行”活动,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温强副区长担任,区食药局张先学局长、区农牧局朱革局长任副组长,区农牧、工商、质检、公安等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办)分管领导担任为成员,全面组织、协调活动的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摸底调查。各乡镇要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单位进行认真清查,特别是边远地区,不留空白,做到家底清、底数明。

(二)加强协作配合。区食药、农牧、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互相协作,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清理无证无照、假冒伪食品及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强化信息共享,针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一查到底,严格执法,有效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交流整治工作经验,每月25日向区食安办定期报送整治工作信息和整治进展情况,重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及事故处置信息的上报和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区食安办联系电话:2908815,联系人:冉启华,qq邮箱:2569438110@qq.com)

(四)加强督查指导。区食安办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监管环节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积极帮助基层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敷衍塞责、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镇、部门进行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仁和区乡镇食品商店基本情况调查表

          2. 仁和区乡镇食品加工小作坊基本情况调查表

 

 

攀枝花市仁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