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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2014年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4-10-2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片区所:

学校秋季开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局〈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校食堂专项检查工作。

夏秋季是食品安全事故高发期,学校开学之际,由于食堂设备重新使用,从业人员变动以及库存物资长时间搁置等原因,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各片区所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确保学校食堂饮食安全。

二、落实责任,督促学校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片区所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学校认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一是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供餐;二是学校必须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学校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三是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四是学校食堂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从事供餐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并符合营养要求。

三、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大惩办力度。

各片区所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硬件条件不符合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学校食堂,要督促其尽快整改并及时追踪整改效果,对不按要求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对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堂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率达100%;对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率达100%。

(二)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学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开展自查,自查率达100%。

(三)通过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监督覆盖率达100%。

    (四)结合学校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学校食堂进行量化分级管理,实行动态等级评定。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

(六)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四、重点整治,全面排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一)严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是否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张贴店堂醒目处;严查学校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工作机制,成立应急组织机构,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建立食物中毒事故迅速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能及时控制、立即报告、有效处置等落实情况等。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是否持有培训合格证明。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健康证明及培训合格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是否存在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情况。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餐饮具和设施设备是否保持清洁,餐饮具和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容器等是否严格按规定消毒;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

  (七)严格督促辖区内学校食堂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点检查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粗加工蔬菜、肉类、水产品清洗池的分设、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配餐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购进、保管是否规范,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九)严查营养餐执行情况。

五、合理安排,切实抓好各阶段工作。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8月30日-9月5日):区食药局组织召开全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会议,提出工作要求,各中小学校根据会议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认真对照本校工作实际,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附件1),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检查落实阶段(2014年9月6日-9月16日):各片区所以中小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辐射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经营单位,对照核查学校食堂自查情况,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填写“攀枝花市仁和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等级评定表”、“2014年攀枝花市仁和区学校(幼儿园)食堂检查基本情况表”(附件2)、“2014年攀枝花市仁和区校园周边餐饮单位检查基本情况表”(附件6),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

(三)总结及信息报送阶段(2014年9月17日):各片区所认真总结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填报相关表格并做好总结,于2014年9月17日前以电子表格形式报局餐饮科。局餐饮科汇总整理,及时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处。

附件: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自查表   

2.攀枝花市仁和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等级评定表

3.2013年秋季学校食堂检查基本数据汇总表

4.2013年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5.201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学校(幼儿园)食堂检查基本情况表

6.201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校园周边餐饮单位检查基本情况表

 

 

攀枝花市仁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