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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工作方案

来源:乡镇部门     发布时间:2014-05-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科、室、所、队:

为进一步加强仁和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根据攀枝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仁和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将有关具体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4430----201411 15

二.具体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农村食品市场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严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集中开展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劣质食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大力整治销售假冒、仿冒和“山寨”食品等违法行为。

二是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农村食品日常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行为的日常监管。一是严格食品企业生产许可管理;二是严格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三是强化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四是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五是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六是要监督食品经营者自律自查自清,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仿冒、劣质、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七是严格餐饮服务许可管理,规范餐饮服务行为,强化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八是强化农村地区高风险、重点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

三是深入开展农村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食药总局有关乳制品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监管方案;严格乳制品特别是婴幼儿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严格乳制品的质量监管和抽样检验,严格规范经营乳制品的行为,切实保障乳制品市场消费安全。

四是深入开展打击农村食品市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地沟油”等专项整治执法行动。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名单,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对腌卤,水发等散装食品的质量监管和抽样检验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要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为重点,加强对食用油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

五是深入开展对农村食品市场重点食品品种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要继续突出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在“中秋”、“十一”等重大节日前,集中开展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场所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一)集中开展中秋节农村月饼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突出中秋节食品市场消费特点,强化对月饼质量的监督检查,努力实现从月饼的入市、交易到退市的全程监管。严格依法监督月饼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严把月饼进货关,督促月饼经营者依法查验核实月饼生产者、供货者提供的证照和月饼质量检测的批次报告或证明文件。切实加强对月饼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月饼储存条件等的监督检查。结合监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月饼抽样检验工作。对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月饼或过期月饼及有问题的月饼,要坚决依法查处,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对不主动退市的,要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该销毁的依法监督销毁。

(二)集中开展国庆节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突出乳制品、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豆制品、葡萄酒、白酒、饮料、膨化及油炸食品、酱腌菜、罐头、速冻食品、酱油、食醋、糕点、老年人食品、儿童食品等品种,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及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结合本地消费品市场和节日市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国庆节食品市场秩序。

三、上报时间

请各科、室、所、队分别于2014614日前、1114日前上报各阶段的工作总结到局食品生产科、流通科、餐饮科。

 

 

                   攀枝花市仁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