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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4号)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2-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抽检结果公示》(20246号),涉及5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第一批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攀枝花市仁和区五十一综合市场王红梅销售山奈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山奈;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4810日;被抽样单位:攀枝花市仁和区五十一综合市场王红梅;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仁和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1021日对以上批次不合格食品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食品且在采购涉案食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和《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有关规定,仁和区市场监管局除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外,2024116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产品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二氧化硫等食品添加剂,当事人未妥善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对采购食品把关不严,未索证索票;仁和区市场监管局已督促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学习,更换供货渠道,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建立进货台账,确保产品可追溯

仁和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115日组织复查验收。

攀枝花市仁和区邓妹干杂销售的干山药片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干山药片;规格型号:散装购进日期:2024910日;被抽样单位:攀枝花市仁和区邓妹干杂;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

仁和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1024日对以上批次不合格食品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的食品且在采购涉案食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和《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有关规定,仁和区市场监管局除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外,2024116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4元,罚款446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排查整改

经排查,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产品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二氧化硫等食品添加剂,当事人未妥善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对采购食品把关不严,未索证索票仁和区市场监管局已督促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学习,更换供货渠道,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建立进货台账,确保产品可追溯

仁和区市场监管局于2024115日组织复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