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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
报告
区财政局:
为做好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攀仁财〔2024〕2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上级文件,结合我乡实际,大龙潭彝族乡设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财政所共7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 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园区建设服务中心共4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职责:
(二)机构职能。
1.党政办公室
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秘档案、信息调研、机要保密、行政后勤、综合协调、对外联络、负责检查督促其他各综合办事机构完成下达的任务;会务、全面深化改革、政务信息公开、政府采购、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办理乡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的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接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政协办公室、区委深改办、区财政局、区档案馆、区政府采购中心、内网中心等。
2.党建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牵头协调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并承担日常工作;承担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统战政协等工作;指导关工委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办理党代表提案;承担考核奖惩及职称评聘等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联络统筹)、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督查等工作。
负责对接区委办、区政协、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委目标绩效办公室、区委党校、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通过法定程序受委托行使部分执法权,开展基层发生频率高、就近管理方便有效、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负责日常巡查、快速处置、协助调查取证等基础性监管工作,探索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负责综合检查与区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统筹协调区级部门派驻执法力量,配合做好日常管理、监督考评工作。主要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防汛、防火、防灾、防疫、防震、抢险等工作。负责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值班值守、信息收集上报、监测预警、分类处置机制,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监督检查、灾害防治,组织、协调开展抢险救灾、灾情统计和人员安置,组织灾后恢复重建等。宣传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实施属地范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开展环保监督检查,协调开展环保突出问题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工作。
负责对接区综合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交通运输局、区防震减灾局、区爱卫办等。
4.社会事务办公室
承担指导推进公共事务和综合管理等职责;负责教育文体、卫生健康、社会保障、低保救助、扶贫解困、救灾救济以及退役军人、残疾人、民族宗教、公益福利事业、农民工服务、户籍管理、流动人口管理等事务;根据法定职能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政策咨询等事项;指导便民服务中心和村民委员会工作。
负责对接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民宗局、区残联等。
5.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制定辖区范围的经济发展规划并予以推动落实;负责辖区内项目推进和管理,做好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推动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农产品营销、科技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监管、农民工服务管理、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康养产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国有资产管理、商会、电力、通信、邮政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和项目包装,负责招商引资有关政策宣传解答,协助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谈判,协调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服务。
负责对接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区经济合作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商务局、区工商联、区科协、区康养办等。
6.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协调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相关具体工作。承担基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平安乡村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防邪防毒、群防群治、流动人口管理;负责国家安全、武装、政法、依法治区等工作;协调协同社会力量,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提高基层自治能力和水平。
负责对接区武装部、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仁和分局、区司法局等。
7.财政所
贯彻执行各项财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编报全乡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征缴财政收入,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本乡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受托代管村、组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财务信息公开和财务审计。
负责对接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审计局等。
8.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受(办)理与群众和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政务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负责惠民政策咨询、落实办理;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协调村便民服务点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负责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开展党务政策咨询、办理党内有关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受理反映社情民意、推进区域化党建等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双拥”服务工作。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并针对性开展工作。
负责对接区委组织部、区行政审批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区民政局、区残联等。
9.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
负责宣传舆论引导、思想道德教育、新型农民培训、公共文化服务、乡村旅游推介乡风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打造、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等服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负责对接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文明办、区文旅局等。
10.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提出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水产工作计划建议并予以落实,开展农业科学技术教育、培训、推广,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防汛抗旱、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扶贫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效衔接、乡村治理相关具体工作。负责气象、烟叶、农业统计、农村危房改造、道路交通安全。负责编制乡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规划,协调派驻的自然资源所加强乡村建设规划管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划区定界、表土剥离再利用等工作。
乡村建设服务中心:承担本乡乡村规划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乡村建设管理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加强辖区内村庄治理和农房设计建设服务,协助开展施工现场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违章建筑查处等工作;负责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乡容村貌维护改善等具体工作,开展村容村貌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事务性工作。
畜牧兽医站:负责辖区内畜牧、饲料技术推广服务工作;负责动物防疫、畜牧兽医等服务性工作。
负责对接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开发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统计局、区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等。
11.园区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开展园区建设中的群众宣传思想工作,牵头协调解决园区与涉及村组矛盾纠纷,推进村企共驻共建和深化合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园区建设发展所需的土地、供水、电力、道路、通讯、劳务等基础设施和要素保障等服务性工作。负责移民安置政策宣传,组织开展调查,做好移民矛盾纠纷调解、群众来信来访、维稳风险评估、安置协议签订等事务性工作,加强与区级部门、项目建设业主的协调和沟通,争取资金。
负责对接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扶贫开发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南管委等。
(三)人员概况。
2023年末大龙潭乡编制数43名,其中:政府行政机关人员编制19名,行政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21名,编内聘用1名。2023年政府行政机关实有人员18名,行政工勤实有1名,事业实有19名,编内聘用1名。行政、事业退休人员14,聘用人员9人,西部志愿者4人,三支一扶1人。
二、部门财政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一般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347.91万元,年终执行结果收入合计2727.74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收入1815.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6.43万元,其他资金收入3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300.02万元。
2023年地方财政收入任务数749万元,完成数1293万元,完成区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72.63%,其中非税收入9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总支出2855.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891.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6.43万元,其他资金支出87.4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992.53万元。
(1)人员经费支出878.04万元,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村组干部、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4.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补贴等。
2.项目支出1863.16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9.89万元,主要包括人大代表、党代表经费1.31万元,大龙潭彝族乡工作经费4.81万元,项目包装储备奖补经费1.5万元,非税支出127.98万元,拉鲊·古渡温泉度假区景区环境综合整治经费49.95万元,疫情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协调经费5万元,维稳工作经费2万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补助资金5.04万元,仁和区大龙潭乡混撒拉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项目150万元,乡乡标准谈话室建设2.34万元,基层治理管护经费2.54万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分局转入滑坡治理工程占地补偿费2.2万元,拉鲊村格地千村示范工程项目36.34万元,干坝子村土地整理项目资金20万元;区农业农村局转入烤烟抗旱资金13万元;其他资金零星项目支出15.88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0.99万元,主要包括金沙江大峡谷旅游度假区1.0版观光游项目经费75.31万元,2022年各村文化经费及文体辅导员补助5.6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82万元;主要包括三支一扶补助资金0.37万元,基层公益设施管护财政补助资金(关爱下一代经费)0.90万元,2022年下半年村组办公经费18万元,2022年村基层残疾人工作者补助经费0.71万元,大龙潭彝族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LED走字屏采购安装费用0.32万元,武装工作经费4.18万元,2023年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和“三属”春节、八一走访慰问5.3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4.5万元,用于2023年疫情防控服务点专项经费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23.83万元,用于2023年仁和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1037.29万元,主要包括 迤资化工园区房屋搬迁补偿资金930万元,大龙潭乡各村2022年垃圾清运费补助12.32万元,城乡环境卫生支出8.54万元,混撒拉村“零碳村庄”建设土地补偿资金49.19万元,迤资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改建29.8万元;2023年区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7.44万元;
(7)农林水支出213.59万元,主要包括2021年度烤烟燃煤补贴10.46万元,2021年度烤烟种植补贴62.09万元,大龙潭彝族乡“向芒而生”网络直播活动经费28.86万元,2022年全省村(社区)森林防火奖补资金11万元,2023年区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5万元,2023年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市本级资金(仁和区森林防火专项)3.29万元,2023年重点防汛安全隐患点防汛补助经费6.02万元,2022年下半年水库管理人员工资8.4万元,大龙潭乡道路隐患整治费用2.1万元,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美丽乡村奖补)62.80万元, 2022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自发迁居农民专项资金项目13.57万元;
(8)交通运输支出33.25万元,主要包括2022年交通劝导员补贴3.84万元,乡村道路维护经费1.42万元,2023年1-7月水库管理员工资10.64万元;2023年1-9月季度网格员工资 4.35万元 ;金沙江大峡谷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费6万元,拉鲊村拉鲊组近期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服务费4万元,拉鲊·古渡温泉度假区项目策划编制服务费3万元。
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17.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2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01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22万元, 预算执行率100%,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1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预算管理及执行情况。
我单位2023年在三公经费的管理中,严格按照财政部和上级部门制定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在公务接待方面,我们严格遵守接待标准,不超标,不超范围;在公务用车方面,我们严格控制车辆数量和用车标准,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不存在因公出国的情况。
在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时,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合理预测并安排经费。在执行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预算安排进行支出,确保各项费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同时我们还加强了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 经费使用效益分析。
通过对三公经费的使用效益进行分析,我们发现,我单位在经费使用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方面通过优化支出结构,提高了经费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监督和管理,减少了浪费和损失。这些措施不仅有效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的需要,也为单位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根据2023年大龙潭乡工作要点和职责职能,结合单位实际,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履职效益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预算配置方面:年度预算与中期规划和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优化、细化可执行。基本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及时对人员、车辆、资产等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工作,确保基础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基本支出预算无缺口。确保重点支出及时,保障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系统等重点项目任务完成目标。
预算执行方面:严格执行批复的各项支出预算,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部门开支项目有健全的管理机构作为保障并明确实施主体;加强部门资金使用的内部监督管理及绩效自评,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质量和效益良好。
预算管理方面:严格按照预算情况,对财务支出严格把关,确保经费使用合理规范,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仁和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攀枝花市仁和区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攀枝花市仁和区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攀枝花市仁和区区级会议费管理办法》《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关于规范财务报账审签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大龙潭乡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按要求完整、及时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处置,固定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充分使用,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履职效益方面:一是预算执行管理不断加强。通过建立执行数据动态监控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拨付效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二是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服务水平,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国库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监督管理等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不断健全。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财政政策的实施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执行区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办法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
(二)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有益于下一年度年初预算资金,在资金使用期间定时做绩效评价,使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偏差,可以尽快修改,不用到后期才发现无法弥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自评质量。
目标编制质量得分10分,目标实现程度得分5分,部门预算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得10分,公用经费控制率的5分,“三公经费”控制率的5分,及时处置得10分,执行进度得3分,预算完成得10分,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得3分,违规记录得5分,预算挂钩得6分,信息公开得4分,问题整改得5分,应用反馈得5分,自评质量得10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大龙潭乡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专项资金立项规范合理、指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资金使用规范,相关管理制度齐全,能够按时完成预定目标,项目质量有保障,项目效益明显,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基本支出足额保障,“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措施得当,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
2023年,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3年度评价得分为96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2023年,我乡努力做好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以及各项目的管理工作,将预算及时公开到相关的信息网络平台,对预算资金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使每一笔资金都能起到最大的使用效益。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是我国财政部门的重点关注部分,一个完整有效的绩效管理方案,需要以预算为导向,结合我乡实际过程中支出进行合理化分配,以达到合理高效地运用资金、提升资金的产出结果、节约成本与资源、提高部门的办事效率的目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绩效管理的机制仍不够完善,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机制不完善;二是部门预算绩效评估体系不完善;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不够。
- 改进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一是要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与指标评估体系;二是要提升绩效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
附件1:2023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6:2023年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表.xls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