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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05-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是依照《攀枝花市仁和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贯彻实施意见》(攀仁府〔2002〕125号)及《关于撤销仁和区卫生防疫站、仁和区皮肤病防治站重新组建仁和区卫生监督所和仁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批复》(攀仁编〔2002〕25号)文件批准成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08年3月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016年5月更名为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属仁和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内设5个科室(综合科、稽查科、职业卫生监督科、公共场所监督科、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监督科)。
(二)机构职能。
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是依法受仁和区卫生健康局委托,依据国家和地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履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职责的执行机构。主要承担着仁和区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卫生、采供血卫生、消毒卫生、学校卫生等行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执行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决定;参与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卫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关工程实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开展卫生法制宣传等。
(三)人员概况。
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编制11人,截至2022年末,实际在编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4人,公共卫生特别岗位工
作人员1人(2022年9月新增)。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财政资金收入合计195.79万元。年初部门预算收入18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01万元(人员经费150.32万元,公用经费21.69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2022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经费10.00万元)。年中追加基本支出经费5.85万元,其中追加人员经费6.88万元,追减公用经费1.03万元;追加项目经费7.93万元,其中2022年攀财资社28号新并入基本公共卫生中央资金6.53万元,迎接党的二十大“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先进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区级资金1.00万元,体检经费区级资金0.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财政资金支出合计160.39万元。基本支出154.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1.1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11万元;项目支出6.17万元,其中2022年攀财资社28号新并入基本公共卫生中央项目资金支出0.73万元,2022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经费支出4.44万元,迎接党的二十大“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先进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区级项目资金1.00万元,体检经费区级资金支出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2年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结合当年单位应完成目标任务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2022年预算安排总支出195.79万元,实际支出160.39万元,执行率81.92%。预算编制、资金使用等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违规现象发生。
1、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77.86万元(人员经费预算安排157.20万元,公用经费预算安排20.66万元),基本支出实际支出154.22万元,执行率86.71%(人员经费支出141.11万元,执行率89.76%,公用经费支出13.11万元,执行率63.46%),主要是因2022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人员减少,财政资金紧张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及人员部分保险、公积金等尚未支付。
2、2022年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运转类项目1个(2022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经费),项目数量指标共计3个,已完成2个,项目经费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4.44万元,执行率44.4%,主要是因2022年疫情影响及财政资金紧张,卫生监督人员外出培训及制服购置未完成。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完成了辖区内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学校及托幼机构、医疗、放射、消毒、职业等行业领域综合监督执法,卫生监督频次、监督覆盖率、量化分级评级率、安全套推广使用检查率、安全套摆放比例及无偿提供率、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卫生行政处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举报投诉处理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信息报送均达到行业标准,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卫生法律法规意识,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的健康权益。
3、2022年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特定类项目共计3个,资金预算共计7.93万元,实际支出1.73万元,执行率21.82%。(1)2022年攀财资社28号新并入基本公共卫生中央项目资金经费预算6.53万元,实际支出0.73万元,执行率11.18%,数量、质量及时效指标均已达100%,主要是因财政资金紧张,项目已完成但资金尚未支付。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完成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卫生执法监管工作,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健康权益。(2)迎接党的二十大“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先进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区级项目资金预算1.00万元,实际支出1.00万元,执行率100%,目标绩效完成100%。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凝聚推进了我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激励了广大干部职工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担当使命、奋发作为。(3)体检经费区级项目资金预算0.4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执行率0%,数量、质量及时效指标已达100%,主要是因该体检经费年终时改在福利费中列支。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加大了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力度,进一步激励了干部担当作为。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在年中开展了1次项目运行监控分析,年末对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由财务负责牵头推动、督促协调,相应资金对应的具体实施业务科室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及指标体系开展具体指标完成情况自评,报财务评估开展全面自评打分,对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改进的地方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绩效评价自查开展覆盖单位整体支出,评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随同决算向社会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并及时上报财政部门,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自评质量。
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在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认真落实预算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持续扩大绩效自评覆盖面并实现应评尽评,做到细化内部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责任分工。认真落实对所管理项目和资金使用预算绩效评价的直接责任,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确保真实、客观反映单位财政资金绩效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81分(详见附件1)。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2、项目经费执行率较低。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认真学习《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仁和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增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科学预测性,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和准确性;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可行;三是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加强目标动态管理,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确保已完成项目的资金支付,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均衡性,有效利用有限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附件1: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xlsx 附件2:2022年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