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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仁和区司法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9-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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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9 月 28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1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0
二、机构设置………………………………………………………10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1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二、收入决算说明…………………………………………… … 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明…………………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7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0
第四部分 附件.......................................... .24
附件1………………………………………………………… …27
附件2…………………………………………………………… .34
第五部分 附表 ........................................ . 3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8
二、收入决算表 ………………………………………………38
三、支出决算表 ………………………………………………3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8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表……………………………3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表………………………3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表………………………3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表…………………… …38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表……………..38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38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表…………38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38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表……………………38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2)制订全区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机关、乡镇、街道及行业法制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3)指导和管理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执法检查,开展法律服务市场整顿;管理和规范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创新社会管理,为当事人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4)指导和管理全区刑释解教回籍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5)指导和管理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6)负责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调研工作,并组织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工作。(7)指导和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8)负责司法局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协调工作。 (9)抓好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开展“大提升”行动,深入推进教育整顿
2021年2月启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局党组精心组织、周密谋划,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成立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建7个工作专班,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各项工作。服务群众水平“大提升”。一是深入开展“入网格促治理”活动,发动全局干警深入基层收集社情民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二是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入户包片、卡点值守工作,每天安排2名职工参与卡点值守,做好进山群众排查、登记,同时组织全局职工开展入户宣传和隐患排查工作。三是制定《办好司法行政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方案》等六个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推行“十项公证便民措施”、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便民饮水点等多项便民服务措施,全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2、牢固树立“大法治”理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一是明确工作任务,拟定《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2021年工作要点》《攀枝花市仁和区全面依法治区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等文件,明确任务清单和时限要求,通过横向分工合作、纵向分级负责,协调一致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完善运行机制,搭建信息平台,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依法治区和“八五”普法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明确各部门、乡镇(街道)办事机构,确保信息通畅,做到依法治区工作有专人管、有专人干。全年共收集各类工作信息1700余条,撰编上报信息、简报120篇。
(2)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完成全区460名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对全区7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权履职及“五防”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67条;审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8件,提出意见22余条。二是结合仁和区实际,细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全市率先明确证明事项核查时间、核查标准、核查方式、核查结果处置等内容。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管,接受规范性文件备案3件,审查规范性文件2件并做好向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四是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查合同25件,提出意见84条,涉及金额51.6亿元;审查文件53件,提出意见147条。五是加强行政赔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筹备召开了仁和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做好行政裁决专题调研工作,今年共依法办理行政赔偿案件2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案件7件。
(3)认真筑牢营商法治防线。认真做好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积极深入企业、工地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体检,联合人社、住建、工会等部门为仁和区18家重点在线项目劳动合同提供“法治体检”服务,深入排查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充分发挥外来企业投诉中心职能,积极开展辖区内外来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切实维护外来企业合法权益。
3.全面构建“大服务”格局,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是高质量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我区14个司法所已全部实现规范化建设,其中5个司法所被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称号。二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建成14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市级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仁和分站,在区法院、人武部、老龄办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区总工会、妇联、残联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拓宽了法律援助服务领域。三是高标准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新建银华社区、四十九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面完成仁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9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
(2)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一是推行律师值班制度。选派优秀律师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二是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方位落实拓宽面、提质量、强保障等改革措施,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承办等环节,法律援助质量明显提升,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4件,其中农民工维权案件76件,接待法律咨询1501余人次。三是提高公证服务水平。不断拓展公证领域,提高公证质量,稳步提升公证服务大局的能力,共办理公证案件119件,解答各类公证咨询1300余人次。四是深入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军营”“法律进工地”等法治讲座现场法律服务21场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4场次,提供法律帮助500余人次。
(3)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抓好传统媒体宣传。整合文化广场、农贸市场等人群集中场所的 LED显示屏、单立柱广告牌等宣传设施,开展森林防火、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民法典》学习宣传。二是加强新媒体宣传,运用“这里仁和”等微信公众平台开展普法活动,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三是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一月一主题”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全区相关单位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开展“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4.15”国家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等主题活动宣传,通过悬挂横幅标语、现场解答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共开展法治宣传800余场,法治培训90余场。四是抓好法治示范创建,加强平地镇迤沙拉村法治文化打造,推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4.严格落实“大管控”措施,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切实履行全区法治体系建设和重点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牵头抓总作用,成立仁和区重点人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仁和区重点人群管理服务《工作规则》《工作机制》《办公室细则》,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服务水平。
(1)做优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制定《关于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运机制实施方案》《仁和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化解机制联动实施方案》,与区法院联合组建攀枝花市首家律师调解工作室,推动专业化、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建设。今年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906件,调解成功896件,调解成功率达99.35%。
(2)做实社区矫正工作。着力规范调查评估、矫正方案、教育帮扶、奖励惩罚“四个环节”,突出日常谈话、警示教育、公益活动、技能培训、心理测试“五类教育”;做好“假减暂”及2018年以来社区矫正案件的评查整改工作,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对照问题逐一整改;认真开展“学四史、明初心、塑新生”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党史、诵经典、讲红色故事、忆革命先烈,筑牢爱党爱国情怀,激发改造动力,促使顺利回归社会。全区190名社区矫正人员未发生脱管漏管,未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特大案件。
(3)做细安置帮教工作。严格落实“必接必送”“双列管”等规定,全年共接收刑释解矫人员253名,全部纳入帮教,帮教率100%。对全区在册的943名安置帮教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分层帮教”,做到底数准确、情况掌握、措施到位。
(4)做好远程视频会见工作。积极统筹协调,加强监地衔接,简化预约流程,畅通会见渠道,为监狱服刑人员与家属架起一座沟通亲情、传递关爱的桥梁,促进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自2021年2月“远程视频会见”工作开展以来,共受理远程视频会见274件,成功会见402人次。
二、机构设置
我局为一级决算单位,下设5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社区矫正与基层工作股、普法和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14个司法所为派出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财务统一管理,无单独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735.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6.74万元,下降13.15%。主要变动原因是公用经费比2020年减少17.71万元,同比减少36%,项目经费比2020年减少79.03万元,同比减少149.3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71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5.7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7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47万元,占92.8%;项目支出52.93万元,占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5.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6.74万元,下降13.15%。主要变动原因是是公用经费比2020年减少17.71万元,同比减少36%,项目经费比2020年减少79.03万元,同比减少149.3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6.74万元,下降13.15%。主要变动原因是是公用经费比2020年减少17.71万元,同比减少36%,项目经费比2020年减少79.03万元,同比减少149.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4万元,占0.09%;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549.87万元,占74.77%;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54万元,占12.58%;卫生健康支出33.05万元,占4.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59.3万元,占8.0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3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20106)信息化建设(2010607): 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31)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3199): 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20406)行政运行(2040601): 支出决算为479.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2040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602): 支出决算为33.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20406)公共法律服务(2040607): 支出决算为15.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20406)社区矫正(2040610): 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20406)法制建设(2040612): 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20406)事业运行(2040650): 支出决算为17.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1。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 支出决算为37.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 支出决算为39.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 支出决算为16.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支出决算为29.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3):支出决算为3.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支出决算为5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3.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6.11万元、津贴补贴247.66万元、奖金10.15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4.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3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6万元、住房公积金59.3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79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37.02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49.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82万元、印刷费0.07万元、水费0.37万元、电费0.55万元、邮电费1.57万元、差旅费4.03万元、维修(护)费1.17万元、培训费0.28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劳务费0.24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福利费3.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7万元、其他交通费25.6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0.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受疫情影响,各类公务交流减少,公务接待的人次减少;二是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节能降耗,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77万元,占9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5万元,占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7万元,完成预算12.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4.09万元,下降531.1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节能降耗,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7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完成预算0.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02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受疫情影响,各类公务交流减少,公务接待的人次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4人次,共计支出0.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攀西监狱送刑释人员回仁和,4人次,金额0.0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仁和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05万元,比2020年减少16.07万元,下降32.7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合理安排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仁和区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机关和14个司法所办公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仁和区司法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社区矫正项目;法制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仁和区司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9.公共安全(204)司法(20406)行政运行(2040601):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司法(204)司法(2040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0602):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204)司法(20406)基层司法业务(2040604):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12.公共安全(类204)司法(20406)普法宣传(2040605):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13.公共安全(204)司法(20406)公共法律服务(2040607):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支出。
14.公共安全(204)司法(20406)社区矫正(2040610):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15.公共安全(204)司法(20406)法制建设(2040612):指各级政府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20406)其他司法支出(2040699):指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3):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仁和区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情况。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社区矫正与基层工作股、普法和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和14个司法所;人员情况,我局编制37人,现有人员42人(退休人员9人、编内聘用人员1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执法执勤车辆2辆)。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制订全区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机关、乡镇、街道及行业法制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和管理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执法检查,开展法律服务市场整顿;管理和规范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创新社会管理,为当事人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4.指导和管理全区刑释解教回籍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指导和管理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负责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调研工作,并组织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7.指导和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8.负责司法局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协调工作。
9.抓好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情况。我局有政法专项编制35名现有人员33人,有下属一类公益事业机构编制5名,现有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 2021年全年总收入735.4万元,其中:2021年初财政预算收入下达706.82万元,年中各项人员经费追加下达38.22万元;公用经费追减22.57万元;项目经费追加下达12.93万元。
(二) 2021年部门全年支出73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33.42万元;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9.05万元;2021年项目经费支出52.9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预算、决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仁和区司法局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在预算编制时,从要素完整、细化量化、做好2021年总体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加强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评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投入产出情况,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逐步建立起我局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1年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基本做到了资金使用有计划、有审批、有跟踪、有落实,实现了资金的计划管理。绩效目标按要求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局的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
(三)自评质量
我局2021年无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综
我局紧紧围绕职责职能,构建以绩效为核心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逐步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结果应用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较好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履行职能职责较好,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的现象。
(二)存在问题
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精、细,预算编制和执行还是有一定偏差;由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属于综合性的评价,财务人员对绩效评价大多理解不充分,具体对单位业务不精通,多以工作总结替代绩效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学习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部门职能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统筹力,科学合理设置职能目标,落实好工作任务。
附件
公共法律服务项目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是区司法局下属部门,财政全额拨款,经费收支由区司法局统一管理。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援助的规定、工作规章、工作标准;规范以及制订推行法律援助制度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派律师办理各项法律援助事务;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仁和区现有专职律师9名从事法律援助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依据攀仁财【2020】115号文,“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的具体要求。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法律援助经费严格按照《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攀财行政【2015】9号文,“攀枝花市财政局攀枝花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进一步细化了援助案件补贴标准、适用条件、范围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2021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4件,其中农民工维权案件76件,接待法律咨询1501人次。深入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军营”“法律进工地”等法治讲座现场法律服务21场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4场次,提供法律帮助500余人次。
(2)援助大厅和规范化工作站,投入资金按照“窗口化、一站式”进行规范化建设管理,推进工作站服务进村组、进社区。
(3)法律援助区级预算经费除了用于补充办案补贴不足外,主要用于援助案件卷宗、告知书、档案盒等档案资料印刷;法律援助宣传经费、宣传手册等资料印刷、援助律师差旅费等业务开支。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法律援助工作,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应用法律手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使受援对象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正、政府的关怀、社会的温暖,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做到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对困难对象依法及时给予法律援助、无推诿拖延另行收费现象,无因不及时不依法进行法律援助造成上访投诉问责事件发生。
3.申报项目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部局收到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后,及时转发了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开展了2021年法律援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经过认真审核和核对,分析得出自评结果,形成自评结论。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法律援助经费,每年向区财政行财股申报专项资金,报批同意后,按进度支付使用。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5.26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5.26万元。资金已全部支出,支出率达到100%。经资金使用追溯情况来看,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良好,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法合规,与预算相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法律援助经费资金在年初做出预算安排后,法律援助经费的支出严格按照《攀枝花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法律援助经费实行按进度拨款,根据支出情况报送财政局行财股审批,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的范围、用途控制,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由财务室进行把关以及核对,并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会计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加强财务管理,支付一律都要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把监督审核关,建立健全内部审核制度,坚持经手、复核、领导审签后财务划款原则。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根据项目建设进程,制定资金投资计划,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向单位领导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资金要求,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遵守国家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程序支付相关项目经费,支出程序清晰,支出绩效明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目标完成任务量
2021年法律援助经费全年支出合计15.26万元。
2.目标完成质量
(1)2021年服务群众1501人次,办理援助案件554件,其中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76件,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军营”“法律进工地”等法治讲座现场法律服务21场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4场次,提供法律帮助500余人次,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2)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与各乡(镇)、街道党委,村(居)两委干部的工作沟通,分别建立起“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群”,工作群主要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委干部、综治专干、村(居)法律顾问组成,及时解答村(社区)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加快推进我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监督。1.建立定期服务制度。法律顾问每月至少提供1次现场法律服务,时长不少于4小时,每年提供法律服务总时长不少于50个小时,每年至少开展1次现场法律服务活动。2.建立工作日志制度。要求每位律师填写工作台帐,工作台帐实行一次一记、一事一记、一村一卷,并将工作台账保留在村(居)委员会,确保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性和延续性。
(3)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制作了法律顾问公示牌和律师台签,并将公示牌悬挂在村居委办公楼显眼位置,为村民与法律顾问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系机制。4.建立工作交流制度。定期开展总结、研讨活动,定期召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3.目标完成进度
按项目资金执行率100%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法律援助工作项目实施后,经费到位及时,经费支出合理合规,法律援助结案率96%,受援对象满意度100%,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设立依据充分,并且目标明确,符合中央有关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在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项目实施方对预算绩效评价重要性认识不够深,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不长,财务人员对绩效评价大多理解不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二)相关建议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前向财政申请专项资金,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并加快对项目的执行。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自评 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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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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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仁和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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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15.26 |
执行数: |
1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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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
15.26 |
其中: 财政拨款 |
1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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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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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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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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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村(社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解答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根据基层调解组织的安排,协助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或为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2.每年定期在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以案释法活动,将法治宣传融入纠纷化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过程中,普及日常生产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群众和村(社区)干部的法律意识,帮助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依法办事,依法维权。3.为村(社区)自治管理、民生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其他管理规定;协助村(社区)解决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并提供法律意见。 |
已完成总体目标。为村(社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解答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协助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根据基层调解组织的安排,协助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或为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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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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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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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劳务费 |
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4件,其中农民工维权案件76件,接待法律咨询1501余人次。 |
5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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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全面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
法律援助案件及其他法律援助事项资料齐全,每年至少组织 1 次大型的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每季度开展1次法治讲座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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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按工作计划 |
2021年1月-12月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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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支付法律援助办案、值班、咨询补贴 |
案件554件,接待法律咨询1501余人次 |
1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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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
经济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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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 |
维护受援人权利,维护社会稳定 |
切实维护了受援人权利和社会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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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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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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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满意度≧90% |
满意度≧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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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