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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3-0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制订全区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机关、乡镇、街道及行业法制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和管理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执法检查,开展法律服务市场整顿;管理和规范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创新社会管理,为当事人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4.指导和管理全区刑释解教回籍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指导和管理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负责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调研工作,并组织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7.指导和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8.负责司法局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协调工作。
9.抓好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主要工作
一是继续组织、协调全区各单位开展 2017年“法律七进”(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寺庙)工作,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完成仁和区大河两岸滨河绿地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
二是继续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计划在2018年建成2个市级规范化司法所,为做好司法所九项职能创造良好条件。
三是继续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进一步加大重点人员的监管力度,防止脱管漏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协调相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努力将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做实,让刑释解矫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四是继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多措并举服务民生。优化法律服务体系,将司法行政主要业务职能股室前移,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做到全区法律援助 “应援尽援”;提升律师、公证服务水平,拓展服务半径,积极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切实为全区的项目实施、产业开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是继续规范行政执法,改进工作作风,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继续加大对司法行政干警执法能力的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行政队伍在政风、警风、行风方面的大转变,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执行有力的高素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
二、基本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数:37人、实有人数39人(包括在职人员32人、退休人员7人)以及核定的内设机构4个;车辆编制数2台,实有车辆2台。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8年仁和区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48.3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48.3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48.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9.6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7.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9万元,项目支出2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仁和区司法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我区司法行政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和区司法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和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安置帮教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安置帮教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9.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5.0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根据安排无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2018年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7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附件 。
附表二:2018年大调解部门预算项目申报表(大调解经费).xls
附表二:2018年普法宣传部门预算项目申报表(普法宣传).xls
附表二:法律援助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法律援助) (2).xls
附表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普法、调解、公证)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