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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攀枝花仁和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3-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制订全区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机关、乡镇、街道及行业法制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和管理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执法检查,开展法律服务市场整顿;管理和规范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创新社会管理,为当事人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4)指导和管理全区刑释解教回籍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指导和管理乡镇、街道司法所的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指导、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负责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调研工作,并组织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7)指导和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8)负责司法局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协调工作。
(9)抓好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机构情况。我局为一级决算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社区矫正与基层工作股、普法和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下设14个司法所。
3.人员情况。我局编制37人现有人员34人
4、资产情况。年末资产总额为: 202.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11.3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本年收入合计787.4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本年支出合计760.73万元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全力打好“大阻击”战役,齐心筑牢疫情防线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战时协调。第一时间成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迅速成立新冠疫情防控法律队伍,建立六个法治专业小组,为全区疫情防控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二是主动担当作为,构筑法治防线。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法律审查工作,审查各类合同10余份,提出意见22条,涉及金额160余万元;认真梳理疫情防控法律政策,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法律知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法律指引;三是在疫情防控重要时段对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查全覆盖,提供行政执法建议12条;全力做好涉疫宣传。印发《仁和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仁和区关于做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的通知》,编制20余万条疫情防控宣传短信,多渠道推送疫情防控法治公益广告,印发仁和区疫情防控系列法律法规指引。
2、牢固树立“大法治”理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完善依法治区领导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协调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名单》,提升依法治区工作站位;明确工作任务,强化督导考核。制定《攀枝花市仁和区依法治区2020年工作要点》《攀枝花市仁和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审查文件60件,提出意见183条;审查合同59件,提出意见241条,涉及金额超500亿元。三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通报工作实施办法》、《攀枝花市仁和区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卷评查标准》、《攀枝花市仁和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获市级部门肯定。四是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抓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修订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成立“七五”普法验收领导小组,圆满完成省、市“七五”普法收官验收。
3、全面构建“大服务”格局,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高质量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我区14个司法所已全部实现规范化建设;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全面建成仁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二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畅通贫困户法律服务渠道,向我区256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家庭法律服务明白卡”,助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方位落实拓宽面、提质量、强保障等改革措施,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1件;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与区法院联合组建攀枝花市首家律师调解工作室,推动专业化、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建设,全年调解矛盾纷485件;拓展公证领域,提高公证质量,稳步提升公证服务大局的能力,全年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242件。
4、严格落实“大管控”措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做实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万案大评查”整改工作;打造仁和区“红色爱国教育助矫正”社区矫正品牌,筑牢爱党爱国情怀,激发改造动力。目前,仁和区有社区矫正对象167人,未发生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特大案件,未发生脱管漏管失管问题。二是做细安置帮教工作。做好“三无”人员安置帮教衔接,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对全区在册的1302名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走访,做到安置帮教对象底数清、情况明,安置帮教质量进一步提升。三是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七五”普法相结合,引导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推进;积极开展线索排查,发动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积极提供涉黑涉恶线索,主动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健全扫黑除恶法律援助机制,严格执行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备案制度,加强涉黑案件监督。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仁和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全市首起“4.10”涉黑案件和四川省扫黑办督导的“9.06”涉黑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5、深入开展“大提升”活动,加快推进队伍转变
一是思想政治建设“大提升”。深化“两学一做”常态化主题教育、“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开展“学条例、讲政治、树正气”活动,组织召开了动员部署会,不断夯实党建基础,全面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大提升”。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安排,制定《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党组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建立“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细化责任分工,实现主体责任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的有效整合;签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承诺书》、《攀枝花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不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承诺书》、《家庭助廉承诺书》,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干部队伍建设“大提升”。从领导职责分工、岗位能力提升、日常工作管理等多个层面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队伍建设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61个。先后调整领导分工1次,调整科室人员10余人次;开展了6次纪律作风督查,开展了10次谈心提醒教育活动,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谈话提醒和纠偏纠错,在全局上下形成了立行立改的工作作风,有效提升了工作效能。
(一)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认真履行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积极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草拟攀枝花市仁和区依法治区2019年工作要点,拟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和各协调小组人员名单、工作规则、工作细则等文件,不断强化与区委办、各协调小组和各单位工作衔接,形成推动依法治区整体合力,促进全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二)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印发了《仁和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和落实。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印发了《攀枝花市仁和区2019年“行政执法规范年”工作方案》,监督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对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清理,明确了实施主体、职能、职权、执法流程、监督方式。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截至10月底,办理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6件。充分发挥机构改革后的法律资源整合优势,加强区政府各类文件合法性审查,截至10月底,共审查各类文件55件,同比有较大幅度增加。
(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工作职责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制宣传,努力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深入各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开展拉网式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和个别谈话,对重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排查,鼓励社区矫正人员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在15个司法所设置了扫黑除恶举报箱,共排查出4条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指导律师依法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我市首起十二名涉黑案件的被告人精心选派了12名刑事辩护律师,并圆满完成刑事辩护。
(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强化特殊人群监管帮扶。今年以来全区新增社区服刑人员111人,解除132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73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28起,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受控,未发生重大恶性案件;接收刑释解矫人员201名,全部纳入帮教,帮教率100%,安置182人,安置率90%,目前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共1179人,通过和部门、乡(镇)街道协作,安置帮教质量进一步提升。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截至9月底,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444件(重大复杂纠纷21件),调解成功434件,调解成功率98%,调解协议涉及的金额3336.09万元,进行法院司法确认29件,对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认真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53件,同比案件增加189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860余人次,为当事人代写法律文书61人次,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26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二是积极开展公证业务,今年以来共办理公证案件140件。解答各类公证咨询1000余人次,帮助当事人修改各类公证文书200余件。三是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圆满完成了对辖区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执业人员的年检考核工作,考核结果除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称职外,其他均为合格。四是继续加强外来企业投诉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司法局的要求,走访企业30余家,宣传了《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六)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快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建成仁和法治主题公园、普达百米法治长廊;深入开展法治文化作品推广和法治文化传播,在《文行仁和》微信公众号编发法治宣传文稿,组织创作法治文艺作品2篇(件)。二是加强新修改宪法的学习贯彻,将新改宪法学习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组织开展各类大型法治宣传活动。截至10月底,在大田镇、仁和镇、大河中路社区送文化下乡中展演法治主题节目3次,受众500余人次;结合“三下乡活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等节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七进”工作引向深入,取得良好效果。
(七)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政治建设。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机关职工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在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机关职工学习会以及专题会上,先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省、市、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等重要文件,组织全局党员同志在学习强国APP内开展自我学习教育活动,定期晾晒学习进度,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理论知识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工作要点,修订完善机关效能制度,认真开展了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敛财”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行动,涉黑涉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整治行动,天价烟集中整治等活动。三是加强机关党建,制定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的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党建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顺利开展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班子成员。四是深化“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狠抓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开展了“习近平同志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上的讲话”精神学习活动,集中观看廉政教育警示录光碟《蒙尘的初心》。通过切实有效的学习教育,全局党员干部树立了正确的政治站位,坚定了政治信念,强化了“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787.4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87.4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60.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25.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5.80万元,医疗卫生26.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85万元.财政拨款结转71.41万元。2020年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职能工作。
基本支出628.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8.3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5.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万元。项目支出131.96万元,其中:信息化建设0.1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9.61万元;普法宣传支出16.27万元;法律援助经费支出23.42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法制建设支出15.5万元;其他司法支出7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收入787.46万元,其中:基本收入628.85万元,项目收入158.61万元。年度中调整预算数99.89万元,财政拨款结转71.41万元。2020年支出76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77万元,项目支出131.96万元。2020年收入支出与2019年度对比增加19.0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19.01万元。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2020年收入总额为832.14万元,预算收入787.46万元,支出总额760.73万元,预算支出760.73万元,预决算差异71.41万元。(2)差异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71.41万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20年收入支出表 |
||||
收入项目 |
收入数 |
支出项目 |
支出数 |
备注 |
行政运行 |
4793098.94 |
行政运行 |
4793098.94 |
|
事业运行 |
142972.4 |
事业运行 |
142972.4 |
|
未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 |
53030.8 |
未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 |
53030.8 |
|
住房公积金 |
628485 |
住房公积金 |
628485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898358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96036.56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险缴费支出 |
404920.96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险缴费支出 |
404920.96 |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
|
行政单位医疗 |
221131.72 |
行政单位医疗 |
221131.72 |
|
事业单位医疗 |
10382.7 |
事业单位医疗 |
10382.7 |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33668.35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33668.35 |
|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
800 |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
1600 |
|
法律援助 |
200000 |
法律援助 |
234186.5 |
|
普法宣传 |
162720 |
普法宣传 |
162720 |
|
社区矫正 |
100000 |
社区矫正 |
100000 |
|
法制建设 |
155030 |
法制建设 |
155030 |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70000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70000 |
|
合 计 |
7874598.87 |
|
7607263.93 |
|
(三)决算编制情况
1、决算汇编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2020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 个,比上年增减 0 个,分类说明如下:
(2)部门录入户数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户数共 1个,比上年增减 0 个,分类说明如下:
2、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1)与财政部门对账情况
财政拨款核对情况: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87.46 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787.46万元,差额0 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核对及指标变动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71.4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结转和结余22.76万元,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48.65万元,系其他司法支出资金结转和结余。
(四)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职能工作。
基本支出628.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8.3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5.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万元。项目支出131.96万元,其中:信息化建设0.1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9.61万元;普法宣传支出16.27万元;法律援助经费支出23.42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法制建设支出15.5万元;其他司法支出7万元。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综上所述,不管是在资金预算编制方面,还是预算执行、支出绩效方面,都按规定严格执行,合理安排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我局总体评价为良。其中在预决算编制方面得分8分,预算执行方面得分13分,预算管理48分,支出绩效自评得分23分,合计总得分92分。
(一)存在问题
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尚需完善。公用经费的核算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核算过程中部分支出难以区分公用经费与项目经费,费用使用中存在使用界限不清现象。
(二)改进建议
1.建议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
2.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
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
2021年03月02日
附件1:2020年仁和区司法局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