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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5-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行政单位。包括下属非财务独立核算的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攀枝花市仁和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攀枝花市仁和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攀枝花市仁和区农民工服务中心)、攀枝花市仁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其他事业单位2个: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攀枝花市仁和区考试中心)、攀枝花市仁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贯彻落实创业、就业援助政策,提出就业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区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全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障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指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省、市和我区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8、贯彻执行国家表彰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承办区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10、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支付、保障和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12、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3、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按照省、市的要求,指导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仁和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等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管理职责,相关行政职能交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三)人员概况

  2023年末人员编制56人,实有人数54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22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8人);退休人员2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全年财政资金收入总计3037.9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1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37.90万元,占100%。基本收入1135.67万元,项目收入1902.2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全年支出总计3037.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7.90万元,占100%。基本支出1135.67万元,项目支出1902.2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3年度部门支出3037.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5.67万元(人员经费支出1055.3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0.34万元)、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75.4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1826.78万元。

  1、基本支出经费年初预算为1084.14万元,年中追加74.96万元,全年基本支出1135.67万元,预算执行率97.98%,年末追减17.69万元,余体检经费5.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年初预算986.11万元,年中追加74.96万元,全年支出1055.33万元,预算执行率99.46%。公用经费年初预算98.03万元,全年支出8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1.95%,未完成的原因是已录入财政预算一体化资金财政未支付,年末资金17.68万元财政全部追减。2023年基本支出经费严格支出控制,按时间进度保障部门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的正常生活秩序,保障了机构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无违规支付,达到全年预期目标。

  2、其他运转类经费年初预算项目8个,资金211.63万元,年中追加项目2个,追加资金5.54万元(其中上年结余结转资金3.19万元),全年支出75.45万元,预算执行率34.74%,年中48.79万调剂到其他单位,年末资金92.93万元财政全部减追,未完成预算的原因是因为“三支一扶人员待遇兑现”项目资金48.79万元调整到了乡镇执行,“高层次人才专项经费”项目资金90万元因财政资金困难未支付。其他运转类其中部分项目情况如下:

  (1)仁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费1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14.67万元,预算执行率97.8%。该项目用于开展2023年区乡事业单位招聘,赴高校引才等招聘工作。2023年开展了招才引智活动5次,全年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82名,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4人,及时补充了事业人员,为全区事业单位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人员保障。

  (2)金保网网络运行维护费7.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6.74万元,预算执行率91.08%。该项目用于金保网网络运行维护,2023年全区共开通使用金保专线47条,其中区人社局专线2条,乡(镇)社区及村级45条,人社业务延伸的村社实现社保网络全覆盖,加强了乡镇(街办)和社区(村)两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政策宣传培训、数据传输,保障了全区城乡人社工作的顺利实施,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3)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专项经费12.26万元,年初预算1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年中追加2.26万元,实际支出10.31万元,预算执行率84.09%,年末财政追减资金1.95万元,未全面完成的原因是已报支付计划财政未支付。该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全区在建项目、重点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现基本无欠薪的目标,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实现零欠薪。通过项目实施,2023年仁和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预警消除率、平台欠薪反映线索处置办结率、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结案率均达到100%,各类在建工程纳入平台监管比率达到92%,有力地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支付。

  2023年其他运转类经费保障了区人社局机构工作正常运转及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达到全年预期目标。其他运转类经费年末剩余资金财政全部追减,无资金结余,无违规支付。

  3.特定目标类年初预算项目1个,资金924.91万元,年中追加项目10个,资金921.74万元(其中上年结余结转资金207.83万元),全年支出1826.78万元,预算执行率98.92%,年末资金结余19.87万元。未全面完成的原因是因为“社保公共服务建设资金”项目19.87万元于2023年12月底到位,调整到2024年度支付。2023年特定目标类项目均为专项项目。

  2023年度特定目标类无违规支付,完成了年内项目组织管理任务,确保了各类项目按计划有效实施,达到全年预期目标。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将按要求上报,并在仁和区公共信息网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023年度专项项目“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及“三支一扶人员待遇兑现”两个项目已按《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攀财绩〔2024〕2)号文要求开展自评并上报市级主管部门。

  通过对2023年度各项目的绩效自评,为下一年度的人员类、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及更好的使用安排项目资金提供了参考依据。

  本部门应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理念,将绩效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监督全过程。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及分析,细化本部门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做好绩效评价,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工作计划,完成项目组织管理任务,确保各类项目按计划有效实施,更好地使用财政资金,让财政资金达到效益最大化。

  (三)自评质量

  本部门严格按照财政下发的绩效自评表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力求做到绩效评价准确严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2023年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严格执行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绩效目标申报和管理。2023年度全年收支平衡,保证了本年度工作的正常运转,全面完成了区级及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通过此次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发现存在部门绩效目标未纳入部门党组决策等个别问题。

  (三)改进建议

  1、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2、重视绩效管理,按照预算安排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发挥好监督作用。

  3、加大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绩效管理评价长效机制,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附件1:仁和区人社局2023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2:仁和区人社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xls

        附件3:仁和区人社局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4:仁和区人社局2023年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