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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关于转发《攀枝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参照执行)》和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区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4-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意见,按照《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攀仁府〔202057 号要求,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管局参照《攀枝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征求了仁和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意见,研究制定了《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管领域2023 年度区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各项计划时间节点落实。

各项抽查计划由发起部门在省级平台(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录入,并会同配合部门制定检查方案,依托省级平台组织联合抽查。各相关部门要持续加强监管平台一单两库(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建设,充实完善事项清单,加强本部门执法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的动态更新,做好单部门抽查事项清单与互联网+监管实施清单对应绑定,确保双随机抽查数据准确归集至互联网+监管平台。各相关部门可结合本部门分级分类结果,科学确定不同等级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未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部门,在省级平台制定方案时,可参考四川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设置不同信用风险等级企业的抽取比例,实施差异化监管。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对于我区重点领域突发情况、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等,未列入联合抽查年度计划的,可由发起部门组织临时性联合抽查。抽查检查完成后,各部门要及时在省级平台中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由发起部门在系统中完成对外公示。形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年度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于每年 11  15 日前向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协同办公平台盖章报送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杨钊,联系电话:2900253

 

附件:1.攀枝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pdf

 2.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区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docx

 

 

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

(代章)

202346

 

 

 

 

审核: 曾鹏   责任编辑: 杨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