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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和镇综合办事机构和下属事业机构职能职责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6-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区委区政府《攀枝花市仁和区乡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攀仁委办〔202421),我镇可设置7内设机构和3个事业单位各机构职能职责具体如下:

    一、内设机构

    仁和镇设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7内设机构,具体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档案、政务公开、信息调研、机要保密、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行政后勤、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其他各内设机构完成下达的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乡镇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拟订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党建工作。承担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考核奖惩、职称评聘、宣传教育、统战政法、人民武装等工作。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牵头协调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工作。牵头推进乡镇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防、防汛、防火、防灾、减灾、救灾、防疫、防震、应急抢险等工作。负责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值班值守、信息收集上报、监测预警、分类处置机制;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监督检查、灾害防治;组织、协调开展抢险救灾、灾情统计、人员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四)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承担协调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相关具体工作。负责基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平安乡村建设、国防动员、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防邪防毒、群防群治、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负责法定权限范围内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依法履行法定、明确赋予或授权乡镇承担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负责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和人员业务培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统筹协调区级执法力量,开展区域内相关领域执法工作。指导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自治和规范化建设。依法对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承担拟订辖区范围的经济发展规划并予以推动落实。负责辖区内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和管理、一二三产产业发展、产业融合发展等工作。负责农产品营销、科技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农业结构调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监管、农民工服务管理、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规划、集体土地征收、辖区内土地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村宅基地管理等工作。负责耕地保护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管护、划区定界、表土剥离再利用等工作。协调派驻的自然资源所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管理。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实施属地范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开展环保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协调开展环保突出问题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集中式饮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厕所革命,开展农村垃圾和生活污水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村庄整治,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工作。指导辖区基层供销合作社工作;指导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公共服务。

    (六)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推进公共事务等职责。负责教育文体、卫生健康、社会保障、低保救助、扶贫解困、救灾救济以及退役军人、残疾人、民族宗教、公益福利事业等公共管理和公共事务工作。依法履行法定、明确赋予或授权乡镇承担的辖区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政策咨询等事项。

    (七)财政所。贯彻执行各项财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征缴财政收入,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本乡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受托代管村组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财务信息公开和财务审计。

    除完成上述职责外,各党政综合办事机构还应完成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单位

    结合实际,仁和镇设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农村综合事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移民安置服务中心3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一)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受(办)理与群众和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政务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负责惠民政策咨询、落实办理;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协调村(社区)便民服务工作。负责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开展党务政策咨询、办理党内有关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受理反映社情民意、推进区域化党建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双拥服务工作;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并针对性开展工作。

    (二)农业农村综合事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提出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水产工作计划建议并予以落实,开展农业科学技术教育、培训、推广,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扶贫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效衔接、农村人居环境和乡村治理相关具体工作。负责宣传舆论引导、思想道德教育、新型农民培训、公共文化服务、乡村旅游推介乡风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打造、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等服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负责辖区内畜牧、饲料技术推广服务工作;负责动植物、水产防疫、畜牧兽医等服务性工作。

    (三)移民安置服务中心负责移民安置政策宣传,组织开展调查,做好移民矛盾纠纷调解、群众来信来访、维稳风险评估、安置协议签订等事务性工作。

    除完成上述职责外,各事业单位还应完成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