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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前进镇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前进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第一条 根据省、市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要求及《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机构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攀仁委办〔2020〕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镇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我镇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对本镇党的建设全面负责。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地方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镇人民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关,负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事项,直接承担本行政区内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任务,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
第三条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前进镇党委、政府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是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组织,其主要职能是: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镇的贯彻落实。
(二)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营造良好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搞好农村市场监督。
(三)负责镇、村(居)、企业党的建设和村(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搞好本镇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负责领导本镇群团组织和民兵武装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本镇各事业单位的工作。
(四)负责指导本镇农业产业结构的规划及调整,搞好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完善工、贸、农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任务。
(五)负责搞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赋予的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搞好镇、村(居)、组的绿化和环境治理、保护以及交通、水利、公益设施的建设、维护等项工作。
(八)负责本镇的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各项民事纠纷的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九)负责搞好本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
(十)负责搞好本镇的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科技、信息、广播、电影、电视、司法、民政、户籍、社会治安、劳动保障、民族、宗教等项工作。
(十一)按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辖区内的计划生育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本镇畜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依法搞好辖区内天然林保护、绿化造林和护林防火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 前进镇设置下列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秘档案、信息调研、机要保密、行政后勤、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其他各综合办事机构完成下达的任务。
(二)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牵头协调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并承担日常工作;承担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统战政法等工作;承担考核奖惩及职称评聘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辖区范围的经济发展规划并予以推动落实;负责辖区内项目推进和管理,做好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推动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农产品营销、科技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监管、农民工服务管理、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规划,负责集体土地征收、辖区内土地管理工作,协调派驻的自然资源所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耕地保护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划区定界、表土剥离再利用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指导推进公共事务和综合管理等职责;负责教育文体、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武装、低保救助、扶贫解困、救灾救济以及退役军人、残疾人、民族宗教、公益福利事业等事务;根据法定职能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政策咨询等事项;指导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法定权限范围内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行使区直部门依法赋予或委托乡镇政府承担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负责行政执法普法宣传和人员业务培训,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负责乡镇综合检查和区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统筹协调区级部门派驻执法力量,配合做好日常管理、监督考评工作。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承担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防汛、防火、防灾、防疫、防震、抢险等工作。负责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值班值守、信息收集上报、监测预警、分类处置机制,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监督检查、灾害防治,组织、协调开展抢险救灾、灾情统计和人员安置,组织灾后恢复重建等。宣传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实施属地范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开展环保监督检查,协调开展环保突出问题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工作。
(六)财政所。贯彻执行各项财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编报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协助征缴财政收入,代收代缴各类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本镇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受托代管村组财务、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负责财务信息公开和财务审计。
(七)社会治理办公室。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协调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相关具体工作。主要承担基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平安乡村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防邪防毒、群防群治、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协调协同社会力量,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指导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提高基层自治能力和水平。
第五条 前进镇设立4个事业机构:
(一)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受(办)理与群众和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政务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负责惠民政策咨询、落实办理;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协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负责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开展党务政策咨询、办理党内有关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受理反映社情民意、推进区域化党建等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双拥”服务工作;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 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并针对性开展工作。
(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负责提出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水产工作计划建议并予以落实,开展农业科学技术教育、培训、推广,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等服务性工作。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村镇建设管理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工作;负责公共设施建设维护、镇容村貌维护改善等具体工作;协助开展施工现场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违章建筑查处等工作。
畜牧兽医站:负责辖区内畜牧、饲料技术推广服务工作;负责动物防疫、畜牧兽医等服务性工作。
(三)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宣传舆论引导、思想道德教育、新型农民培训、公共文化服务、乡村旅游推介乡风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打造、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等服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四)移民安置服务中心。负责移民安置政策宣传,组织开展调查,做好移民矛盾纠纷调解、群众来信来访、维稳风险评估、安置协议签订等事务性工作。
第六条 领导职数及编制情况
(一)前进镇行政编制22名。其中领导职数11名:党委书记 1 名,镇长(党委副书记)1 名,人大主席 1名;副职 8 名,分别是专职党委副书记 1 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 名;副镇长(含武装部长兼任的)6 名;党委委员总数为 9 名:除党委书记、副书记外,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在职数限额内配备。
(二)前进镇事业编制23名。其中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5名,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7名,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4名,移民安置服务中心7名。其中:移民安置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按副科级配备。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3名。
第七条 中层干部任命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操守;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熟悉本部门的业务、法规和政策;
(五)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六)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第八条 轮岗说明
(一)坚持精简效能、优化服务原则。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进一步整合机构,优化职能,确保科学设置、对接及时、环节畅通,实现各项职能高效运转。
(二)坚持因事设岗、职责相称原则。根据各站所职能设置,结合工作需要,科学合理设置AB岗位,做到统一领导、相互协助,依法授权、程序规范,因事设岗、人岗相适,权责一致、便于考核。
(三)坚持强化考评、严格奖惩原则。建立健全完善的岗位工作考核机制,不断提升AB岗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确保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