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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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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

    来源:攀枝花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0-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行风建设、精神文明、统战等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财务、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信息、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网站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绩效管理、新闻发布、新闻宣传、信访、舆情监控和史志编纂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职工队伍、离退休人员、内部控制等工作。牵头重大政策调研、重大课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组织开展重大改革事项推进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全面深化改革、内控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综合性工作。牵头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

       (二)就业创业股。贯彻执行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创业援助和特殊群体等就业政策,贯彻执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办法,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提升培训政策、计划,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能力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设置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执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落实全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组织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负责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推荐工作。指导监督各级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负责城乡居民劳动力调查,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承担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规划,管理服务人力资源市场,指导监督经营性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工作开展,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保险和综合管理股。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伤保险等政策、标准和规划,执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基金预测预警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关闭破产企业的养老保险欠费核销申请进行初审并组织上报,完善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受理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指导全区养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贯彻执行监督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的收支、安全评估和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受理投诉举报,依法核查涉及基金(资金)安全的违法违纪案件。贯彻执行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区级信息化项目、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数据资源共享。负责区本级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和企业职工视同工龄认定(含军龄认定)、劳务派遣、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工时制、职业培训机构等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人社系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承担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

      (四)人事人才股。指导监督服务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晋升、考核、奖惩、调配、辞聘解聘的管理和备案等工作。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及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各级各类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水平)考试的初审、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导师制度和专家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技能人才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综合管理完善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工龄计算、福利和退休(退职)政策、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基金、绩效工资总额、基础绩效奖、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管理工作。承办区委管理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综合管理区政府表扬、表彰奖励工作。参与拟订我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政策,协助高层次人才认定、待遇兑现等相关工作。牵头落实人才工作服务工业经济发展的措施。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区工作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

      (五)劳动关系和监察仲裁股。贯彻执行劳动关系管理、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指导监督全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牵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指导监督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与履约时,载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支付保障政策和上级确定的企业年度工资指导线,负责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执行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执行。承办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办理辖区内职工工伤性质认定、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确认工作。负责辖区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资料上报工作,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送达等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承担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县(区)级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职责,集中行使区级劳动保障监察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劳动争议仲裁政策意见,制定并组织实施劳动仲裁中长期规划。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牵头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组织依法行政、法治人社建设、普法宣传、综治、信访维稳、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协调处理相关突发事件。承担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

      二、各中心职能职责:

      (一)攀枝花市仁和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城乡劳动者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再就业服务、企业用工信息收集发布和各类招聘会组织协调等用人单位招聘服务、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以及农民工服务相关工作。承担就业技能、创业、在岗、提升培训。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发放相关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承担就业创业、就业补助、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场租补贴、基本运营综合补贴、就业奖励补贴等政策的咨询服务和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点)认定相关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管理具体事务,及仁和工匠、青技人才、创翼创新大赛相关服务性工作。承担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和见习岗位开发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承担就业失业登记、失业保险兑现中涉及的具体事务和服务性工作。承担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攀枝花市仁和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各类政策性社会保险参保及补助政策的咨询及相关事务、服务性工作;承担辖区内各类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及各类基金财务经办工作,做好特殊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工作。承担全区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资格管理的相关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实施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并受理年金方案备案;承担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经办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参保扩面计划的组织实施。承担仁和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人员移交地方工作;提出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建议,做好改制企业及社保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利用及保管、业务经办,档案收集、保管及查询利用具体事务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预测预警机制,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做好各类参保数据的分析与运用;受理基金安全举报,协助有关部门对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业务办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及做好社会保险基金要情管理、案件统计工作;承担辖区社保案件处理及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内部稽核、养老保险欠费核销和违规领取待遇清理、追回等事务性工作。完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攀枝花市仁和区人事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提供人事管理服务,协 助完成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 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工资收入分配的相关事务性和服 务性工作,为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和基础绩效奖管 理提供服务;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事务性工作,为专 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职称申报和初评提供服务;协助 做好区政府表扬、表彰奖励工作。承担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计划的组织实 施和人员管理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承担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拟定及人才招聘、申报、初审、待遇兑现的具体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承担各级各类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和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承担专家下基层和专家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申报、综合协调等具体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承担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为社会各类型的择人考试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承担大中专毕业生报到手续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具体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为各类人事代理提供服务。完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 攀枝花市仁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调解、审理辖区内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等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宣传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调解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劳动争议仲裁政策意见,制定并组织实施劳动仲裁中长期规划;承担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日常服务、管理、协调、化解,在建工程项目用工合同签订检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销情况核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缴纳审查、每月农民工工资发放审核、欠薪线索排查、欠薪纠纷化解等日常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参与协调处理涉及劳动保障工作的突发事件;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