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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领导召开攀大高速公路建设环境保障协调会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9-12-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91219日上午,区政府副区长刘天华在区政府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攀大高速公路建设环境协调保障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区高协办)、区扶贫开发局、区社保局、区林业局、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分局、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仁和分局、总发乡、中坝乡、前进镇、太平乡、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路桥攀大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等负责人参加。会议要求:

一、关于攀大高速安全生产、建设环境保障问题

攀大公司、施工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要及时梳理排查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抓好施工工地环保隐患整治在安全、环保上违法违规将依法查处。

二、关于攀大高速施工影响房屋、水源等问题

1.因攀大高速公路建设影响红线外立交区匝道内或邻近高速公路红线边房屋的处理,按市高速公路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会议纪要办理。

2.对中坝乡、前进镇、太平乡境内攀大高速爆破施工影响水源、房屋已有初步处理方案的,四川攀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各施工项目部要加快与乡镇研究处理,争取在2019年底有结果。

三、临时用地弃渣场到期的复垦问题。

原则上临时用地中大型弃渣场按相关规定复垦并组织验收。与村民小组自行协商使用的较小弃渣场,由四川攀大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按规定复垦,必须满足行洪、排洪和安全要求,该项工作区攀大高协办牵头,区相关部门参加检查督促。乡镇要配合督促攀大公司、施工项目部实施复垦或办理延期手续。

四、关于已议定未落实的事项

1.攀大高速各项目分部与村民或乡镇已签协议未支付的各项补偿费用,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路桥攀大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在春节前全部或至少支付一半以上。

2.已确定的补征地和构附着物搬迁各乡镇要争取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并交付用地。

五、关于施工影响沟渠、损坏乡村道路问题

1.各施工项目部因工程建设占用灌溉沟渠或施工导致沟渠淤积、断裂、沉陷、变形的,务必在2020年春节前修复接顺,保障春灌用水。

2.现攀大高速全线路基、桥梁、隧洞已全部贯通,已有部分乡村道路不再经过重型材料运输车辆,对在攀大高速公路建设中损坏的乡村道路,各相关施工项目部要按签订的道路修复协议,编制损坏道路的修复方案经乡镇、村组确认后,在2020年5月底以前完成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