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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班子及成员2020年度抓党建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5-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股、室、队、所及中心:

经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班子及成员2020年度抓党建责任清单》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0年511

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班子及成员2020年度抓党建责任清单

 

一、党组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工作任务清单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区十一届五次党代会精神,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坚持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领导。扎实开展以三争三比竞赛为载体,深化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

(四)党组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全年听取党建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党组每年至少向区委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对抓党建工作失职失责的党组织书记严肃问责。

(五)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统筹推进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

(六)坚持党建引领城乡基层治理,持续抓好农民工党建、康养产业党建、军地共建党建、企业联盟党建四大特色党建,全面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挖掘党建工作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党建工作模式,创造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党的建设仁和品牌

(七)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八)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以上,党组每半年向区委专题汇报1次。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每年集中一定时间进行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6次。

(九)全面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制度,完善新党员入党宣誓、重温入党誓词等政治仪式,落实主题党日、政治生日等制度。

(十)党组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推动仁和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

(十一)全面推行党员志愿服务,组织党员根据自身实际每年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制度,领导班子每年研究实施一批民生实事。

(十二)将基层党建考核统一纳入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推动与其他业务考核统筹开展。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组书记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所在单位年度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

(十三)勇于和善于结合实际,紧盯两个一公里上的人和事,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十四)完成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的其他党建工作。

二、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任务清单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区十一届五次党代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四)主持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全年同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至少1次。

(五)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季度不少于1次;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带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按时交纳党费。

(六)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学习。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6次。

(七)开展联系基层和群众工作,定期到联系指导贫困村实地调研指导和帮扶贫困户,带头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根据自身实际每年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落实“民生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区委工作安排,领办民生实事,化解1个难题积案。

(八)带头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带头开展以三争三比竞赛为载体,深化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督促推动活动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九)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十)完成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的其他党建工作。

三、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党建责任工作任务清单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区十一届五次党代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四)直接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五)党组班子成员做好联系分管股、室、所、队及中心党建工作指导,讲党课不少于1次。

(六)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季度不少于1次;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参加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同班子成员和联系分管股、室、所、队及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至少1次;按时交纳党费。

(七)自觉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年集中一定时间进行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6次。

(八)自觉开展联系基层和群众工作,定期到联系指导贫困村实地调研指导和帮扶贫困户,带头参与党员志愿服务,根据自身实际每年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落实民生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党组工作安排,领办民生实事,化解1个难题积案。

(九)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党组形成的决议和决定,带头并督促分管站、所、室开展以三争三比竞赛为载体,深化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

(十)完成党组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