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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和投诉处理制度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12-0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 信息公开

  1、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接受社会、公众、舆论的监督、约束和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2、 认真受理群众关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咨询、举报和投诉,及时办理上级批转的群众信访事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

    3、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 

  4、 依法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二、投诉处理

1、受理登记。对上级机关转办、其他部门转交或实名反映的辖区内的违规线索,应予以登记。对提供不实联系方式、匿名反映且无具体线索的,可不予登记。举报投诉事项涉及其他部门职的,按规定移交有关线索。

2、调查核实。对已受理登记的举报投诉组织调查或转办。经初步调查,对有具体违规线索且违规嫌疑较大的企业,可在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对涉及的产品或企业先行采取封闭等防范处理措施。

3、约谈告知。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履行约谈程序,告知涉事企业及购机者其违规情节和拟采取的处理措施等,听取意见。涉事企业及购机者在规定时限内不接受约谈或不配合约谈的,视同无异议。

4、处理通报。根据调查结果和约谈情况,经集体研究作出相关处理决定并予以公布。

5、材料留存。调查处理完结后,应对相关调查材料等留存备查。未经受理登记的相关材料也应留存。调查材料保存期5-10年。

6、农机化、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补贴政策实施管理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