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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最新健康证明管理使用说明来咯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3-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随着复工复产工作不断推进,很多外出务工人员和用工企业对健康证明的使用还有一定的疑惑,按照《攀枝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市指挥部务工人员服务工作专班专门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进行了说明,快来看看吧。

(一)省外入攀务工人员。与我省建立了健康证明互认机制的浙江、广东、重庆、云南等地务工人员,持有效期内健康申报证明的,在用人单位做好日常医学观察和抗疫阶段规范复工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直接返岗复工。省外其他务工人员按照《攀枝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5号)》(以下简称5号公告)要求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复工。

(二)省内入攀务工人员。对持有效《四川省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的务工人员,用人单位可直接让务工人员返岗复工。对未持有健康申报证明或过期健康申报证明的入攀务工人员按照第5号公告要求隔离观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复工。

(三)市内务工人员。对持《四川省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的务工人员,用人单位可直接让务工人员返岗复工。市内未办理健康申报证明的务工人员,已返岗的由用人单位统一收集返岗人员未离攀或已返攀居家隔离14天以上相关证明建档立册管理;未返岗的务工人员,应持所在村(社区)出具未离攀或已返攀居家隔离14天以上的证明返岗。

(四)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用人单位需严格按照省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服务的通知》 (川疫指发〔202017 号)要求,不得另行设置返岗人员门槛,也不得随意降低健康证明监管。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