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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介绍

来源: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3-2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让每一个孩子都对自己有信心、对未来有希望”。党和政府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和我省出台了多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措施,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一、学前教育阶段

仁和区在园幼儿保教费减免政策简介

1.实施范围:仁和区辖区范围内在园幼儿。

2.减免标准:保教费超过每人每月60元的,按照每人每月60元进行减免。一年按10个月计算,全年减免标准为600元。保教费不足每人每月60元的,按照实际缴费标准进行减免。

3.办理流程:由就读幼儿园在收取保教费的同时直接进行减免。减免表册需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

 

仁和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免除保教费政策简介

1.实施范围:在国家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读我区辖区内幼儿园的在园幼儿。

2.减免标准:据实免除保教费。其中: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照实际收费标准据实免除;对在区教体局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区内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费补助标准给予等额补助,其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幼儿家庭承担。

3.办理流程:

申请:由家长或监护人在每年331日和930日前向就读幼儿园提出免除保教费的书面申请,并由家长或监护人如实填写《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网(www.scxszz.cn)下载或到就读幼儿园领取,填写好相关信息后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确认,(跨县(区)就读的幼儿还需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扶贫移民局进行审核确认),将审核后的申请表原件2份交给就读的幼儿园。

初审:幼儿园对申请表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请表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完整、银行卡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建档立卡贫困证明是否真实有效等内容。审核无误后,将该学期应享受免除保教费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名单汇总成册上报区教体局。初审未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初审汇总上报应在每年415日前和1015日前完成。

公示:区教体局会同区扶贫移民局对各幼儿园上报的资助名单进行复核确认,并在每年430日和1031日前将该学期申请的幼儿名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幼儿园醒目位置进行线上、线下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在全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填报受助名单。公示有异议的,进入调查程序,经调查不宜给予补助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减免方式:家长提出申请的当学期。因申请、审核、公示等环节,需要一定的时间,免除保教费可采取先收取后发放的方式进行,原则上统一打卡发放到受助幼儿监护人社会保障卡,打卡确有困难的由就读幼儿园负责退还。以后学期若幼儿继续在该园就读,开学时直接免收保教费,若发生转学等情况,由其家长向新就读幼儿园重新提出申请,原就读幼儿园相应剔除不再申报。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所享受的减免保教费资金,可采取先收后补的方式由就读幼儿园统一打卡发放到受助幼儿或监护人社会保障卡。

 

二、义务教育阶段

仁和区义务教育阶段“三免”政策简介

1.实施范围:仁和区辖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

2.三免内容。免除学杂费。小学生每生每年免除620元,初中每生每年免除840元。免教科书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科书由就读学校统一配发,教育部门统一与新华文轩书店结算。免作业本费。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期15元,初中每生每期20元。由就读学校统一配发。

3.办理流程: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入学时直接减免、配发, 需由学生或监护人在减免、配发表册上签字确认。

 

仁和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两补”政策简介

1.实施范围:仁和区辖区范围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2.两补内容:仁和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肉食补贴;仁和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

3.申请办理条件:申请肉食补贴和生活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由就读学校按照区教体局下达的指标数量,依照以下顺序依次确定:(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生;(2)低保家庭学生;(3)农村绝对贫困户;(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困难者;(5)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6)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其它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

4.补贴标准:肉食补贴每生每年280元。生活补助小学生1000元每生每年,初中生1250元每生每年。

5.办理流程:

申请:由学生或监护人在每学年秋季学期向学校提出申请,有特殊困难的可在春季学期向学校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1)《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肉食补贴申请表》一份;(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各一份;(3)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证明材料、农村、城市低保家庭学生证明材料;农村绝对贫困户证明材料;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困难证明材料一份;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证明材料一份;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一份。

评审:由就读学校建立的评审小组对提出申请肉食补贴的学生按照申请办理条件明确的顺序,产生拟受助学生名单,评审没有通过的,通知申请人或监护人,并说明理由。

公示:由就读学校在校园内显眼位置对拟受助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有异议的,学校将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对确不宜享受肉食补贴的学生将不给予补贴,并通知申请人还要说明理由,空缺的指标重新组织申请、评审、公示。

发放:确认给予肉食补贴和生活补助的,就读学校造册学生签字确认,由区教体局通过“金保网”社会保障卡发放。

 

仁和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简介

1.实施范围:仁和区辖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

2.申请办理条件:申请生活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由就读学校按照区教体局下达的指标数量,依照以下顺序依次确定,(1)建档立卡学生;(2)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3)农村低保学生;(4)农村特困供养学生;(5)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6)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其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补助标准:小学生500元每生每年,初中生625元每生每年。

4.办理流程:

申请:由学生或监护人在每学年秋季学期向学校提出申请,有特殊困难的可在春季学期向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1)《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一份;(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各一份。(3)农村、城市低保家庭学生证明材料;农村绝对贫困户证明材料;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困难证明材料一份;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证明材料一份;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一份。

评审:由就读学校建立的评审小组对提出申请生活补助的学生按照申请办理条件明确的顺序,产生拟受助学生名单,评审没有通过的,通知申请人或监护人,并说明理由。

公示:由就读学校在校园内显眼位置对拟受助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有异议的,学校将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对确不宜享受生活补助的学生将不给予补助,并通知申请人还要说明理由,空缺的指标重新组织申请、评审、公示。

发放:确认给予生活补助的,就读学校造册学生签字确认,由区教体局通过“金保网”社会保障卡发放。

 

三、高中阶段

大河中学高中学生免学费政策简介

1.实施范围:就读攀枝花市大河中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高中学生。

2.申报条件:优先保证(1)具有攀枝花市正住户口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读大河中学的高中学生。(2)具有仁和区正住户口按照民政部门口径确定的农村低保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就读大河中学的高中学生。(3)具有仁和区正住户口,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困难家庭以及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就读大河中学的高中学生。高中补习生因无学籍不能享受免学费政策。

3.减免标准:460元每生每期的标准进行减免。

4.办理流程:

申请:每学年的秋季学期开学时,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申请表》,并提供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递交到大河中学。有特殊困难的可在春季学期向学校提出申请。

评审:由大河中学建立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认定,产生拟受助学生名单,评审不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示:由大河中学在学校显眼位置对拟受助学生名单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学校将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免学费条件的不给予减免,并通知申请人还要说明理由。

减免方式:高中学生学费减免采取先交后免的方式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大河中学造册学生签字确认,通过“金保网”社会保障卡发放。

 

大河中学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简介

1.实施范围:就读攀枝花市大河中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高中学生。

2.申报条件:优先保证(1)具有攀枝花市正住户口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就读大河中学的高中学生。(2)具有仁和区正住户口按照民政部门口径确定的农村低保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高中学生。(3)具有仁和区正住户口,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困难家庭以及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的高中学生。高中补习生因无学籍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3.资助标准:分3档,100020003000/每生每年。

4.办理流程 :

申请:每学年的秋季学期开学时,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申请表》,并提供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材料递交到大河中学。有特殊困难的可在春季学期向学校提出申请。

评审:由大河中学建立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认定,产生拟受助学生名单,评审未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示:由大河中学在学校显眼位置对拟受助学生名单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学校将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免学费条件的不给予减免,并通知申请人还要说明理由。

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大河中学造册学生签字确认,通过“金保网”社会保障卡发放。

 

仁和区中央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政策简介

1.申报条件:仁和区滋蕙计划的奖励范围与对象为就读大河中学的高中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奖励的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奖励标准: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

3.办理流程:

申请:滋蕙计划采取逐年申请方式,凡符合要求的每生每学年由学生本人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向大河中学提出书面申请。

初审及公示:由大河中学进行初审,产生拟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初审或公示未通过的,并通知申请人还要说明理由。

复审:初审通过后,由大河中学将通过公示的拟受助学生名单报给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市教体局、省教育厅进行汇总审核,通过后上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终审。复审未通过的,并通知申请人还要说明理由。

发放:中国教育基金会将资助款拨付到大河中学,由大河中学造册学生签字确认,通过学生社会保障卡打卡发放。

 

仁和区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政策简介

1.申报条件:大河中学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申请资助的学生需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4)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资助范围: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3.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

4.办理流程:

申请:凡符合要求的学生向大河中学提出书面申请,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并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初审及公示:大河中学评审认定,产生拟受助学生名单,并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初审或者公示未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复审:初审、公示通过后、上报市教体局、省教育厅汇总、复审,通过后上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终审。审核未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发放:中国教育基金会将资助款拨付到大河中学,由大河中学造册学生签字确认,通过学生社会保障卡打卡发放。

 

建档立卡学生就读大河中学免杂费、教科书费政策简介

1.实施范围:对就读攀枝花市大河中学高中的攀枝花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免除杂费、住宿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

2.资助标准:按每生每年1500元(每学期750元)的标准给予减免。跨县(区)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由户籍地扶贫移民局提供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在就读学校享受资助。

3.办理流程:

申请:由申请人按学期进行申请,春季学期在每年331日前提交申请,秋季学期在每年1115日前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报《攀枝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普通高中免杂费、免教科书费)》一式两份、连同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及学籍证明原件提交到大河中学,由学校转交到区教体局。首次申请审核通过后的,以后每学期仅需提交当学期在校的学籍证明材料(转学生还需变更就读学校信息)。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学期资助。

审核:每学期书面申请截止后,区教体局将会同区扶贫移民局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和汇总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审核未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审核工作分别在每年430日、1125日前完成。

公示:审核确认后,由区教体局形成当学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公示名单,大河中学和区教体局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将由就读学校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不宜给予补助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发放:按学期发放,通过“金保网”社会保障卡发放。春季学期应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资助工作,秋季学期应在每年11月底前完成资助工作。

 

四、中职及高校教育阶段

仁和区中职学生资助政策简

1.申报范围及条件:凡属我区5个民族乡镇(含38个民族村)、10个散杂民族村户籍的学生以及其他农村户籍的少数民族学生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免费教育。

2.免费标准:学制三年的免除学费3年,每生每年平均按2200元计算;补助生活费2年,每生每年1500元,第三年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报酬弥补;住宿、书本等杂费补助2年,每生每年1500元。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一年的高中毕业生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和杂费,按学制三年的标准执行,补助执行时间1年。其中免学费和补助生活费政策不得与国家、省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重复享受。

3.办理流程:

申请:每学期开学前,学生将填写好的《免费中职学生申请表》交学生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乡镇签注意见后,由学生交区教体局、区民宗局签注意见。开学一周内,将申请表及学生户口簿复印件交学校初审。

初审:学校初审,签注意见,产生拟受助学生名单。初审未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示:学校公示拟受助学生名单(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进入调查程序,经调查不能给予资助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复审: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将拟资助名单、申请表、汇总表、户口簿复印件等报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民宗局进行复审。复审未通过的,由就读学校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审批拨款:复审通过后报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民宗委、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市财政局、区财政局拨款。

发放:生活补助由就读学校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卡上,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杂费由学校统一进行支付。

 

仁和区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生活补助及免杂费教科书费政策简介

1.资助对象:我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在校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500元的生活补助,并免除一、二年级杂费和教科书费,按1500//年的标准给予免除(不与民区免费中职教育重复享受)。

3.办理流程:

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生活补助的学生进入省学生资助网(wwwscxszz.cn)注册, 登录“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资助系统),进行在线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就读学校信息、申请资助项目信息、银行帐户信息等,按要求上传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及学籍证明扫描件。还需申请享受免杂费、教科书费我市地方政策的,因无法在省建档立卡资助系统中同步申报,只需要在建档立卡生活费补助系统中审核公示通过后,填写《攀枝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中职免杂费、免教科书费)》交所在学校备案即可享受政策。

审核:每学期在线申请截止后,区教体局、区人社局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打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或汇总名单,会同区扶贫移民局进行审核确认。重点审核学生基本信息是否填报准确、户籍地是否与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相符、就读学校相关信息是否与学籍证明相符等内容。审核未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示:审核确认后、由区教体局、区人社局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汇总生成当学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公示名单,在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及各乡镇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再次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填报公示情况,提交生成当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发放名单。公示有异议的,进入调查程序,经调查不宜给予资助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发放:按学期发放,由区教体局、区人社局通过“金保网”社会保障卡发放。资金发放完成后,由区教体局和区人社局在建档立卡资助系统中填报资金发放情况。春季学期应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资助工作,秋季学期应在每年12月底前完成资助工作。

 

仁和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政策简介

1.资助对象:2016年及以后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录取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专科和本科,下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本科毕业后攻读研究生的,不属于资助范围,但毕业当年专升本、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本资助政策,享受本资助政策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国家和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3.办理流程:

申请:学生进入省学生资助网(wwwscxszz.cn),注册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提出在线申请。申请人应如实、准确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就读学校信息、申请资助项目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等,按要求上传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往届生须加盖注册印章)、中央部属高校或跨省就读高校的教务部门签注的学籍证明等扫描件。学生填报的信息必须与上传扫描件上的相关信息一致,提交后不可更改,可随时登录查询进度。只能在每年81日至1020日期间提出在线申请。

审核:省内地方属高校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对申请人的学籍信息(录取时间、在读学历和学制年限、是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是否在籍在读等)和学费标准进行审核提交。在省内中央部属高校、省外高校就读的学生在线申请后,直接进入区教体局、区扶贫移民局审核环节。审核未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高校审核应在每年1031日前完成。

区级审核: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打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和汇总名单,会同区扶贫移民局进行审核确认。重点审核学生基本信息是否填报准确、户籍所在地是否与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相符、就读学校信息是否与学籍证明相符等内容。审核未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示:审核确认后,由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汇总生成当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公示名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各乡镇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次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填报公示情况,提交生成当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发放名单

发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按学年申请和发放,由区教体局通过“金保网”社会保障卡发放。资金发放完成后,由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资助系统中填报资金发放情况,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资助工作。

 

五、教育扶贫救助资金

仁和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政策简介

1.救助范围:户籍在仁和区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在校学生、在园幼儿,在享受现有教育保障制度和助学帮扶政策基础上,仍然存在与子女就学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的学生和幼儿。优先救助孤残学生和幼儿、父母无劳动能力的学生和幼儿,以及单亲家庭等学生和幼儿。

2.救助标准:控制在每年每户1000-5000元。

学前、小学教育阶段救助上限标准:1000//年;

初中、高中教育阶段救助上限标准:1500//年;

中职、大学教育阶段救助上限标准:2000//年;

特殊情况需要突破上限标准的,须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救助基金每年在秋季学期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办理流程:

政策宣传:每年9月为教育救助基金政策宣传月,各学校、幼儿园负责将教育扶贫救助基金政策宣传到学生及家长,乡镇、村负责将政策宣传到户,并将《仁和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申请表》发放到需申请救助的贫困户。

申请:每年108日前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填写申请表后交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申请。

评审:(1)村级初审:每年1011日前村委会完成初审工作,重点审核学生的家庭实际困难情况,并将初审后的相关表册及时上报乡镇政府。(2)乡镇复审:乡镇政府于每年1015日前将复审汇总表和申请材料上报区教体局审定。(3)区教体局审定:每年1018日前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领导小组根据申请情况和基金支付能力审定资助名单,并及时将受助名单反馈给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

公示:每年1025日前村委会将区教体局反馈给乡镇政府的救助名单,在村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公示情况反馈:每年1028日前村委会将公示情况上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将村级公示无异议的公示名单于111日前上报区教体局。

发放:每年1130日前区教体局通过“金保网”社会保障卡发放,严禁现金发放。

 

六、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

仁和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简介

(市农商行版)

1.申请条件:(1)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3)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4)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仁和区;(6)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7)家庭情况;经有关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8)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的。

2.贷款额度:每个贷款人每年申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般不超过就读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办理流程:

申请:贷款学生登录“四川农信”网上注册或在户籍地农商银行领取并填写《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 办理贷款需准备资料:(1)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1A4纸上,户口簿上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第一页和学生(共同借款人)个人页复印在1A4纸上)。(2)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入学须知或入学指南中有收费的一页复印在1A4纸上),在校生提供《学生证》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学生在户籍地农商银行开立的银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三份。

初审:农商银行将申请资料送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进行初审;

复审:农商银行进行调查、审查及审批,审批后正式确认《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

高校确认:贷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到普通高校报到注册,并将普通高校盖章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确认函(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通知放款: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到学生就读高校盖章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确认函(回执)》后,向农商银行出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放款通知书》;

发放贷款:农商银行收到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放款通知书》后,根据贷款合同和贷款借据发放贷款和汇款。

 

仁和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简介

(国家开发银行版)

1.申请条件:(1)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3)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4)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仁和区;(6)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7)家庭情况; 经有关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8)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的。

2.贷款额度:每个贷款人每年申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般不超过就读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办理流程:

注册:申请学生需在服务系统中完成注册,网址:www.csls.cdb.xom.cn,提出在线申请并导出《申请表》,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贷款人信息。

困难认定:持《申请表》到高中、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区残疾人联合会、医疗机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中的任意一个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任意一个单位签注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

申请:首次贷款学生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申请续代的,学生或共同贷款人一方携带所需材料即可办理。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需资料:(1)学生或共同贷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户口簿原件(如果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4)贷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审核: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通过后,组织签订《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学生、共同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和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一份。

高校确认:到高校报到后,由高校经办老师在每年10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注意:过时未录入回执,视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放款:国家开发银行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助学贷款划至贷款学生个人帐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回执上的欠款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贷款学生就读学校账户,用于支付贷款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的贷款资金留在贷款学生第三方支付平台个人账户中,可用于贷款学生支付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