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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期仁和生态环保督察简报
来源:仁和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9-1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仁和区动态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
2021年9月8日,仁和区收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信访举报件,反映“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金江镇、前进镇、总发乡、大龙潭乡、太平乡的一些企业无相关环评手续、排污许可证,没有相应的环保设施,遇到检查时就关门拒绝接受检查,特别是沿金沙江的企业污水处理简单或未经处理直排金沙江”问题,区政府主要领导立即组织召开信访问题交办会,成立专案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邀请涉及乡镇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参与案件办理全过程监督。截至9月12日,案件已办结,15名受访群众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多方开展调查核实。9月8日,按照问题交办会议精神,区政府主要领导率专案工作组第一时间赴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组织区发改等9个区级部门和南山园区管委会及涉及乡镇全面排查清理本行业、本辖区企业有关情况,经全面排查,信访投诉涉及仁和区的4个乡镇(总发乡已并入仁和镇)共有企业161家,办理环评手续123家,无需办理环评32家,无环评手续6家;办理排污许可证/登记139家,正在申请办理1家,无需办理排污许可手续11家,因长期停产等原因暂未进行排污登记10家。专案工作组分成3个工作小组对4个乡镇企业开展全面核查,特别是沿江沿河企业,经核实,161家企业中正常生产企业108家,因市场影响等原因停产53家,未发现为应付检查而关门停产和直排金沙江等行为,仁和区也没有因为迎接督察而要求企业停产等“一刀切”行为。
动态清零“散乱污”企业。仁和区一直对“散乱污”企业保持“零容忍”,2017年至2020年,共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87家。2021年,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2021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关闭一批、搬迁一批、整改提升一批”原则分类施治,8月底前对滚动排查出的4家“散乱污”企业进行“两断三清”整治,对另外9家企业(含6家无环评手续企业)责成停产整改,督促其10月30日前完善相关手续。责成未进行排污登记的10家企业在恢复生产前完成登记。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2018年以来,加强对“三同时”、达标排放等方面的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3件(含正在办理11件),处罚款390万元。
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环评手续及排污许可的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发现无环评手续、无环保设施和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置。责成区级职能部门和南山园区管委会、属地乡镇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大对相关企业特别是沿江沿河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发现企业偷排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第一时间依法处理。发挥村组干部、网格员和群众代表“哨点”作用,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区级相关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