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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期仁和生态环保督察简报
来源:仁和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9-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仁和区科学有序推进央督信访问题整治
2021年9月6日,仁和区收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信访举报件,反映“攀枝花市胜利供水有限公司建设的‘攀枝花市大竹河水利工程’项目将五至六万立方米弃渣倒在攀枝花市梅子箐山泉水业公司矿泉水取水口上方两百米,污染水源”问题,区政府主要领导立即组织召开信访问题交办会,成立专案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邀请属地乡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参与案件办理全过程监督。9月7日,区政府主要领导现场督导问题办理;9月9日,区委主要领导现场督导问题整治。截至9月10日,案件已阶段性办结,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10名受访群众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一、严谨细致对待群众关切
9月6日,按照问题交办会议精神,专案工作组第一时间赴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一是经原市水利农机局批准,攀枝花大竹河水利工程一期建设项目胜大引水渠隧洞工程建设项目于2007年4月开工,2010年12月完工,期间将开挖隧洞的石渣堆放于堆渣场,占地9.89亩约1.795万立方米,未超过设计占地面积及堆放方量,堆渣场位于梅子箐矿泉水厂(因采矿许可证2006年5月到期,未申请延续,2013年12月被注销)取水口上游,距离约180米,现场检查发现堆渣场存在坝顶不平整(因当地个别群众私自采挖石渣自用导致)和排洪沟未衬砌问题,群众反映“攀枝花市大竹河水利工程项目将五至六万立方米弃渣倒在攀枝花市梅子箐山泉水业公司矿泉水取水口上方两百米”部分属实。二是2021年4月,在征得当地群众同意的基础上,仁和区采取工程措施将梅子箐地下泉水水源接入饮水管网,当地260余名村民饮用水变为山泉水,经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对地下水源和堆渣场上下游地表水取样分析,地表水水质达到Ш类标准,地下水源水质达到Ⅱ类标准,群众反映“弃渣污染水源”不属实。三是2017年以来,该问题多次被投诉,信访人要求胜大引水工程项目业主赔偿其经济损失1400万元,仁和区多次就经济赔偿事宜进行调解,未成功后向信访人进行了宣传解释,引导和支持其依法依规按民事纠纷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信访人均表示同意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但至今未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明确整治时间表路线图
一是明确2021年9月20日前,由区水利部门编制完善胜大引水工程堆渣场平整及排洪沟衬砌实施方案,2022年3月前完成项目资金筹集,4月前完成工程招标、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5月前完成工程整治。二是要求采用机械就近挖填等方式,对整个堆渣场进行平整,确保平整后其压实度及承载力需满足建筑地基压实度及承载力要求。对堆渣场左岸衬砌排洪沟200米,防止围岩变形或坍塌,沿排洪沟周边用钢筋混凝土等材料修建的永久性支护结构,达到收集堆渣场上游来水汇集和排泄来水的目的,防止水源污染。三是落实属地乡政府进一步加强堆渣场水保设施运行情况的巡查检查,督促当地村民小组做好设施日常维护,充分发挥乡、村、组三级干部及网格员“哨点”作用,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三、强化监督管理力度
一是区水利、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和啊喇彝族乡政府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日常定期巡查检查,发现环境问题及时报告、处置。二是属地乡政府指导、督促当地村民小组严格落实堆渣场日常管护制度,加强复植还绿后土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