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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期仁和生态环保督察简报

来源:仁和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9-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仁和区抓实抓细央督信访件办理

  2021年8月29日,仁和区收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群众信访举报件(第X2SC202108280012号),投诉内容为“攀枝花市沿江有临江企业偷排选矿废水,特别是迤资园区下方,水位一降岸边全是尾砂,影响下游居民饮水安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领导第一时间带队对迤资园区内现有两家选矿生产企业开展调查办理,并邀请企业所在地乡人大代表和附近村民代表监督办案全过程。目前,案件已办结,受访群众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一、多方求证,从严从实从细核实问题

  8月29日至30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先后率专案工作组赴现场调查处理,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一是两家企业曾因偷排选矿废水于2017年被生态环境部门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并责令整改,涉案人员移送公安机关拘留,群众反映“有临江企业偷排选矿废水”属实。二是2021年5月23日,生态环境部门对金沙江沿岸开展排查,发现迤资园区下方水岸边有蓝黑色江砂,砂中混有选矿尾砂,由于该处处于回水区,乌东德水电站蓄水后,金沙江水流速降缓,近期,电站发电泄流,金沙江水位降低,江中泥砂和往年沉积的尾砂便显露出来,但已无法准确查找到尾砂来源,仁和区便组织就近的选矿企业将岸边沉积的江砂清运至资质单位处置,6月13日已基本清理完毕,群众反映“水位一降岸边全是尾砂”属实。三是迤资园区下游为大龙潭彝族乡马头滩组,饮用水为迤资园区自来水供水站输送地下井水,经走访该组距金沙江40—300米的8位村民,均反映其生活饮用水水质没有问题。同时,今年1—7月,金沙江2个国家考核断面(含仁和区大湾子断面)水质均为Ⅰ类,水质持续保持良好,群众反映“影响下游居民饮水安全”不属实。

  二、明查暗访,督促企业规范生产行为

  两家企业2017年受处罚后按要求完成了整改,选矿废水通过治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但仁和区依然将两家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明查、夜查、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让企业“不能排、不敢排、不想排”,生产行为得到规范。一是2021年4月,分管副区长带队对两家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同时对企业附近的排洪沟及排洪沟入江处上下游进行检查,未发现偷排行为。二是2021年5月5日至6日,分管副区长再次带队对两家企业位于金沙江的取水点前后1.5公里范围进行拉网式排查,未见排污口,两家企业附近排洪沟内无排污痕迹,入江口下游1.5公里范围内江水清澈。三是2021年8月29日至31日,仁和区连续三天组织人员对两家企业开展现场核查,未发现废水外排口,周边无废水排放痕迹,厂房附近至金沙江江边的山水沟、排洪沟也未发现排放痕迹。经对迤资园区及下游金拉路沿线沿岸进行拉网式排查,未发现有选矿尾砂,经生态环境监测部门抽取两家企业选矿废水样品并与周边排洪沟内水样化验比对,比对显示无偷排迹象,聘请环保专家对两家企业2019年以来生产情况进行物料衡算,衡算结果排除尾砂处置异常情况。四是生态环境部门近两年对两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共计28次,园区管委会也对两家企业开展了日常巡查,均未发现偷排行为。五是2020年3月和2021年4月,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暗查工作组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迤资园区开展了暗访暗查,未发现两家企业有偷排行为。

  三、巩固成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为切实巩固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仁和区积极建立群防群控工作机制,提高环境违法行为发现能力,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查处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一是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区级相关部门、园区管委会和属地乡政府持续加大对两家企业的日常监管和金沙江流域仁和区段及其岸线巡查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充分发挥乡、村、组干部及网格员监管作用,定期、不定期巡查检查迤资园区金沙江下游沿岸及企业周边沟渠。二是生态环境部门在持续开展“双随机”监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两家企业的监管,每年委托第三方对企业开展物料平衡测算。三是发动企业周边群众及企业职工参与监督,发现违法线索及时举报,相关职能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