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生态环境
1期仁和生态环保督察专报
来源:仁和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8-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解民忧 守民心 仁和区扎实推进化解生态领域信访工作
为及时听民心、解民忧、守民心,仁和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集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助力加快构建宜居生态新仁和。
一、常态抓好日常“开门接访”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领域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成立了“攀枝花市仁和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先后印发了《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生态环境信访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各区级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二)规范工作流程。
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做到“三到位”。在办理各个环节主动沟通协调。不推诿、不敷衍、不等待,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信访事件办理质量。
一是受理移交。自2021年2月,由区党群一号通暨群众意见受理中心统一受理全区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投诉,并对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时将信访件及领导批示要求一并交承办单位,明确时限及要求。
二是调查处理。承办单位第一时间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适时邀请投诉人一起赴现场核实处理,对查证属实的环境问题,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到位(对环境违法轻微的,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对环境违法行为严重的,及时立案查处或移送有执法权的行政机构查处;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是整改反馈。承办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通过见面沟通、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向投诉人反馈信访举报件的查处(办理)情况,虚心听取投诉人的意见和建议,与投诉人做好沟通解释,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对于无法联系到投诉人的,通过区政府网站或政务、村务、厂务公开栏、召开群众会等方式对办理情况进行公开。
四是回复回访。在规定时限内按统一格式要求将案件办理情况、查处情况、整改情况、反馈群众情况等内容书面报告交办单位。并对已经办结的环境信访案件,定期复查回访,防止问题反弹。对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问题,注重源头预防,防止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问题发生。
(三)注重办件质量。
一是由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及时统计汇总,并定期通报。同时在全国“两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每日安排1名区级领导干部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来访群众。二是严格落实区级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扎实推行区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领导开门大接访,切实解民忧办民事。2021年1月以来,区级领导共计接待来访群众75批次126人次。其中,6月15日-7月2日期间,每天安排一名区级领导到区群众工作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共计接待来访群众20批次37人次。三是畅通信访渠道,汇集民情民意,解决群众合理诉求。2021年1月以来,共受理涉环保投诉1054件,已办结1033件,电话回访505件。同时从2021年7月19日开通了环保热线2900345,共计受理群众投诉举报41件,已办结28件,并对办结的28件全部进行了回访。
(四)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包保工作机制。牵头承办单位落实一名领导包保,重点生态环境信访件和督察交办件,由分管或联系牵头承办单位的区政府领导包保。
二是建立快速查处机制。上级交办或转办的生态环境信访件,严格按要求和时限办结,区党群一号通暨群众意见受理中心3小时内转交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被转交单位5个工作日内回复或办结,重要时期办结时限按要求缩短。
三是建立基层源头办结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发现问题点位及时、收集群众意见方便、处理信访举报投诉便捷、群众工作基础好等优势,有效把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控制在基层。
四是建立举报投诉“回访”机制。区党群一号通暨群众意见受理中心对重点涉及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投诉进行全覆盖电话“回访”,听取投诉人对投诉反映问题办理、整改的意见,及时反馈承办单位。
五是畅通辖区信访机制。细化奖励措施,畅通环境信访渠道,加大区群众意见受理热线“96097”和区委书记、区长信箱以及“这里仁和”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对向区级部门和乡镇信访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受理单位按《攀枝花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兑现相关奖励。
二、全面做好督察交办信访件
(一)全面完成第一轮中央、省级督察及“回头看”交办信访件整改。
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通过领导包抓、调度通报、暗访抽查、提醒约谈和警示教育等手段,加快推动各类问题整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19件信访件及“回头看”交办的6件信访件均已全部整改完成。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8件信访件也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圆满完成第二轮省级督察交办信访件。
一是提高站位推动有力。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对交办的信访件,全部“照单全收”,由区生态环保督察办第一时间根据信访内容,对照《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主办区领导和承办单位,形成转办意见,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在此基础上,对交办信访件和下沉督察交办问题按照“一案一专班”原则,成立工作专班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置,并由分管区领导现场督办,进一步汇聚工作力量,有力推动督察交办问题整改。
二是迅速行动措施有效。建立早晚双调度制度,每天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办理和问题整改进行安排部署,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分析,推动问题快速解决。全区共受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84件,已办结84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100%。
三是完善机制制度有章。建立问题整改“一案一机制”,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办理和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采取短期措施和长期措施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彻底整改。完善案件调查处理会商机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由公安、生态环境、纪委监委等部门进行分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督察组进驻以来,对督察组交办问题移送区纪委监委侦办2件。
(三)全力做好第二轮中央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理准备。
成立由区委领导、区政府领导任双组长,公安、生态环境、信访等区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信访维稳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对照省市信访维稳组的职责分工,结合我区实际,明确职责,细化流程图,已2次召开组内专题会议研究办件工作,安排专人对接件、分件、办理、回复等每一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进行讲解培训,提前做好办理中央督察交办信访件的准备工作。
三、严肃工作责任追究
由区生态环保督察办加强生态环境信访件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调度办理工作情况并进行跟踪检查和通报督办,并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上报已整改完成的点位进行回查,严防“反弹”。对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中,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细致、措施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的,立即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