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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廖洪波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10-2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并廖洪波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有关规定和攀仁组函201735号委托书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我局决定组成审计组,自2017912日起,对你单位总经理廖洪波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请你单位就2014-2016年度财务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自查,请廖洪波同志就其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写出述职报告,并于2017912日前分别将自查结果和述职报告提交审计组。

审计组组长:曹宇

审计组成员:袁荣(主审)、万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