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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委员会书记张晓华、福田镇原镇长毛友权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 审计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6-04-1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经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仁和区审计局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26年3月16日起,对张晓华、毛友权同志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张晓华、毛友权同志及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委员会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万莉;
审计组成员:袁荣(主审) 、任福江、潘珺。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仁和区审计局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