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督查审计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仁和区审计局 关于开展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委员会书记张晓华、福田镇人民政府原镇长毛友权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6-04-1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攀枝花市仁和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6年3月15日起,对张晓华同志任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委员会书记、毛友权同志任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镇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开展送达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张晓华同志、毛友权同志及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委员会、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请张晓华同志、毛友权同志于审计工作开始时五个工作日内向审计组提交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书面述职报告。
审计组组长:万 莉
主 审:任福江
审计组成员:袁 荣、潘 珺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仁和区审计局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