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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审计局 关于审计前进镇五摩路(交警一大队至水库组安置房)沿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决算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5-06-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前进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25年5月12日起,对你单位的前进镇五摩路(交警一大队至水库组安置房)沿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由攀枝花市仁和区审计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沈雁担任,成员包括张权(主审)、龚承鑫、罗正强。
附件:1.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2. 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征求意见表
3. 被审计单位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