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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4-05-0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的说明

仁和区医疗保险管理局201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和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3年因公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014年仁和区医疗保险管理局无因公出国(境)计划。二、公务接待费2013年开展业务活动公务接待费1.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相关部门检查、考核、培训等业务接待以及其他单位业务交流工作接待 。2014年我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3年我局有公务用车1辆共计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1万元,无车辆购置支出。主要支出为辖区内“两定点”日常监管、居民医保参(续)保扩面及日常业务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维修、过路、保险等费用支出。2014年我局安排公务车辆运行及维护费3万元。

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医疗保险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基本职能我局成立于2001年10月,原名“仁和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1年机构改革被更名为“仁和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并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属区政府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成立之初编制为7人,主要负责区、乡两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省、市派驻单位7000多名职工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工作;2007年10月,全区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我局增加编制4人。后随着国家医疗保险政策的全面实施,城镇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我局的工作职能、职责范围不断扩大,承当着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含农民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工作和相关业务经办服务,服务的参保人数接近6万人。医疗保险管理局的主要工作职责: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辖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基金征缴、基金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就医管理、医疗待遇审核支付和医疗费支付结算等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档案资料管理和参保人员计算机系统信息登记、维护、管理相关业务工作以及居民医保社会保障卡发放、使用管理相关工作;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和履行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做好对辖区内各乡(镇)劳动保障所、社区居委会、学校等居民医保参保经办单位的医保经办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做好辖区城镇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相关业务经办工作。(二)2014年主要工作及任务1、完成全区4万人城镇居民医疗险征收扩面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确保基金征缴安全。同时做好参续保居民人员信息录入管理工作,登记办理、发放社会保障卡。2、完成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审核、拨付、结算工作;负责手工审核、支付参保人员市外住院费;采取相关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基金支付安全。3、完成辖区内57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日常审核、专项检查、年终考核等监督管理工作。完成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配合医改推进辖区医院实行总额预付制度、单病种核算结算医疗费。4、完成辖区内新增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市场化配置比选工作。5、按照上级的要求和进度,完成全区新农合、居民医保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相关工作,包括机构合并相关工作。6、配合上级完成全省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建设相关工作,提高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水平。7、采取有效措施,在基金征缴服务管理和医疗费审核结算管理方面更加人性化、精细化、规范化。8、完成2013年度相关业务档案的规范化整理、归档管理工作。9、加强医保基金财务管理、社会保险票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合法、有效使用。10、完成全区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警察)医疗费审核支付以及特殊人员医疗补助审核拨付工作。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4年仁和区医疗保险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21.6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21.6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21.6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5万元。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攀枝花市仁和区医疗保险局的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奖补资金,县级以上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二等乙级以下革命伤残军人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票据工本费,医疗保险管理及待遇审核工作经费。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我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1.65万元。其中单位人员工资、五险、日常运转共计61.53万元;项目支出241万元,(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缴费16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层参保单位奖补资金5.2万元,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60万元,二等乙级以下革命伤残军人基本医疗保险费0.75万元,社会保险票据工本费1.05万元,医疗保险管理及待遇审核工作经费10万元);退休人员经费9.12万元。(二)住房保障支出9.95万元,用于我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单位:万元

合计:2014年预算数  4      2013年决算数 4.22

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      公务接待费1      公务用车费3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   (2)公务用车购置0

2013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      公务接待费1.11       公务用车费3.11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1        (2)公务用车购置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