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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纪委办案工作经费)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7-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纪委办案工作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太平乡幅员面积222.9平方公里,位于仁和区西北面,距区人民政府45公里,东南与中坝、太平接壤,西与云南永兴乡交界,北面以金沙江为界,并与福田乡、格里坪乡隔江相望。乡纪委现有书记1人,副书记1人,纪委委员3人。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我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流程,实际使用情况下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纪委办案经费是根据太平乡纪委全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运转和办案实际情况来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乡纪委全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运转和办案实际情况来申报。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资金分配科学客观、资金安排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资金安排已公开公示,按照以下几点进行分配:
(1)保证纪委日常工作运转;
(2)提升纪委工作人员为群众服务能力;
(3)办理案件实际个数。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保证纪委日常工作运转,提升基层执政能力及为群众服务。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项目应按照案件实际办理进度足额按时发放。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均符合相关政策。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该项目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
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性100%。
3.资金使用。
该项资金2021年按照案件实际办理进度足额按时发放,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 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仁和区太平乡人民政府主管,乡纪委负责办案进度申报,乡财政所负责资金发放。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单位加强项目管理,按照资金使用程序进行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案件办理数4件,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提升乡纪委干部办案能力,通过学习及工作提升纪委干部的办案能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2021年1月-2021年12月,完成率100%。
成本指标:乡纪委办理案件工作运转经费计划成本0.9万元,实际完成数0.9万元,完成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全面推进纪委日常工作,提高纪委办事效率及办案效率,营造太平风气清正的社会氛围,通过纪委日常工作开展,加强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完成率10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完成率100%。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纪委办理案件工作运转,推进了纪委日常工作。该项目决策正确,管理规范,绩效完成率非常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