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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人民政府 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项目资金)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5-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人民政府
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项目资金)
区财政局: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仁和区委宣传部负责,其主要职能职责有:研究拟订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措施,指导部署和协调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做好公民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具体化系统化,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价值追求。负责组织全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生态村)、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大行动,组织对上述各项活动的检查、考核、验收。太平乡人民政府负责辖区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本项目由仁和区委宣传部负责立项和申报资金6.877万元,区财政局下达专项资金6.87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该项目主要内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广告设计制作费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3年该项目资金累计下达6.877万元。
2.资金使用。资金支付6.877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由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该项目涉及太平乡人民政府、花山村、红岩村、革新村、先锋村、灰嘎村、河边村,完成率100%。
质量指标:保质保量完成了太平乡人民政府及辖区内6个村的创文广告设计及制作,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能力。完成率100%。
时效指标:按工作计划为2021年10月—2022年1月,完成率100%。
成本指标:合同价为6.887万元,完成6.887万元,完成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创文广告设计制作,完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能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完成率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完成率≥95%,完成率100%。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无。
(二)相关建议。无。
2023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创建文明城市).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