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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生活污水整治)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5-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同德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生活污水整治)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同德镇综合行政执法办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内容之一,属于综合行政执法办的工作任务,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2021年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全过程管理

2同德镇2021年生活污水整治项目于2020年经区生态环境局安排立项,由第三方单位开展勘测设计并编制资金预算后报区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确定投资总额,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经费作为项目资金保障,由区生态环境局编报项目并将资金划拨到区财政账户

3由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资金管理方案,专项资金限于在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的项目勘测、设计、监理和项目实施使用,专款专用

4经区生态环境局测算,分配我镇生活污水整治资金17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1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勘测、设计、监理和建设;省级资金38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及后期管理维护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建设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

2对马拉所村、共和村、双河村共70余户、360余人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并达标排放,以达到减少水污染的目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镇四个生活污水建设项目于2020年由区生态环境局统一安排申报,20214月下达项目资金并由区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下达项目和资金批复,经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勘测设计和预算并报经区财政评审,于20214月实现项目落地。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经区生态环境局总体统筹,下达我镇生活污水整治资金17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1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省级资金38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及后期管理维护工作,不涉及地方资金和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

2.资金到位。

20214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到位,接区生态环境局通知,已全部划转到区财政项目资金专户

3.资金使用。

截止2022510日,同德镇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但尚未通过审计,按照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要求,已开展项目资金拨付8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2万元,省级资金0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和支付依据完全合法、合规并符合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方案规定,剩余资金在建设项目通过审计后据实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镇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完全按照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开展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组织构架清楚,实施流程合法、合理、合规,完全按照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使用要求开展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项目实施的相关规定,项目勘测,设计、建设、监理和公示等各环节合法、合理、合规开展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我镇成立了“领导小组”,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实施全过程管理,由镇纪委、人大开展监督,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开展项目实施全过程检查,监管手段得当、监管程序合法合规、监管工作有效开展且效果明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2510日,我镇4个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较好地实现了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建设完成后,我镇马拉所村、共和村、双河村70余户农户360余人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置并达标排放,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管理办法有效,项目决策正确、项目管理得当、项目绩效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建设及建成后运行效果较好,但因我镇和上级财力紧张,后期维护管理经费不足,对设施的有效运行有一定的影响

(三)相关建议。

建议上级项目主管部门(区生态环境局)按照项目实际情况测算并划拨我镇项目运维管理工作经费,以有效实施项目运维管理

附件2: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生活污水整治工作经费)(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