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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中路街道办事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大河中路街办     发布时间:2017-10-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河中路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作为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对辖区内的各项社会工作进行管理服务,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组织的各项决定、决议,保证党和政府的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负责街道党的组织建设和工、青、妇群团组织工作,大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3、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支持、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4、强化城市社区管理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功能,搞好社区服务,提高社区文明程度。

5、对居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6、负责辖区计划生育、民政、司法、调解、信访、武装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

7、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搞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工作,引导、督促个私、集体经济合法经营,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8、配合财政、税务部门做好辖区的财政、税收工作。

9、配合建环、卫生等部门开展好辖区的城市管理、市容市貌、卫生和环境保护及绿化等工作。

10、协助做好征兵、国防教育、民兵、招生、招工等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016年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社会指标。按照“四风”要求,对照街办实际,对街办进行了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梳理了各项制度,并按照制度严格执行,完成了辖区残疾人的摸排统计工作,完成了低收入家庭的走访登记工作,对辖区的党员活动室情况进行了维修,对固定资产进行了购置。完成征地拆迁的后续工作,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带领辖区群众抗洪抢险,恢复生产。

二、部门概况

大河中路街道机关设立个职能科室,即党政办公室、财政所、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城建管理股、综治办、劳动保障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大河中路街办本年收入合计1232.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4.18万元,占94.43%;其他收入68.54万元,占5.57%。

2016年大河中路街办本年支出合计130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万元,占57%;项目支出565.37万元,占43%。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大河中路街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440.9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1.72万元,增长4.47%。

(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河中路街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9.7万元,增长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大河中路街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8.1万元,占47.5%;文化体育支出3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万元,占47.98%;医疗卫生支出67.6万元,占6.7%;住房保障支出32.4万元,占3.2%;农林水支出6.2万元,占0.6%,城乡社区支出17.2万元,占1.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478.1万元,完成预算123%。

2.教育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0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万元,预算为0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483元,完成预算132%。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67.5万元,完成预算876.6%。
  7、农林水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6.2万元,完成预算282%。

8、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2.4万元,完成预算108%。

9、城乡社区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7.2万元。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大河中路街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财决08-1表,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河中路街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元,完成预算6.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街办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3.8万元,增长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3万元,增长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7万元,下降47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车辆老化,维修费过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万元,占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占0.6%。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共计支出0.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调研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大河中路街办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大河中路街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万元,比2015年增加30万元,增长/下降45.5% 。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大河中路街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更换办公设备。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大河中路街办公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教育(类)…(款)…(项):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