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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社区干部报酬和办公费项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大河中路街办     发布时间:2021-06-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对社区干部报酬和办公费项目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020年区财政局下拨社区干部报酬和办公费专项项目资金,街道是资金的接受部门。在该项目中,街道主要有以下职责:安排社区开展各项事务工作;安排社区对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对社区的人员进行管理。

2.区级于下达2020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资金5325279元,用于对社区干部的报酬和办公费用。

    3.本项目资金未制定新的资金管理办法,按照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资金,资金主要用于对辖区6个社区,社区主要用于发放社区干部的报酬、缴纳社区干部的五险一金和保障社区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的办公费用。

4.2020年区级共下拨5325279元资金,街道共有6个社区,街道按照社区的人员编制数拨付社区人员报酬,按照市级文件要求拨付社区办公费用。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街道财政所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开展现场评价。街道随机抽取了社区人员的50%,开展了抽样调查。

(二)项目总体评价(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项目整体评价得分100分。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绩效目标情况。

    资金主要用于保障社区干部的报酬、各类保险、公积金。解决社区干部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各发挥广大基层党员的先进性,增强社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构建和谐社区,维护社会稳定筑牢第一道防线。项目主要为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方法、巩固基层政权。保障社区正常办公。

2.决策依据情况。

依据攀仁委办(2014)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工作激励保障机制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意见》。

加大基层党建经费投入,进一步激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活力和内生动力,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和科学的基层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对提高党的基层组织执政能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体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稳定、平安、和谐,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基层党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资金分配情况。

2020年起,街道对社区人员的报酬在财政大平台直接支付,每月按时发放社区人员的生活补助。将社区人员的个人应扣五险一金和单位部分的五险一金按季度划拨到社区账户。较好的保证了社区的正常运转。

2020年3月9日,支付保险费和公积金260716.08元,其中南路80896.32元,中路90937.8元,弯腰树86547.96元,阳光91497元,花城10837元。

2020年4月9日,支付保险费和公积金380645.22元,其中南路80896.32元,中路90937.8元,弯腰树84436.32元,阳光91497元,花城32877.78元。

2020年7月1日,支付保险费和公积金454325.22元,其中南路80896.32元,中路90937.8元,弯腰树84436.32元,阳光91497元,花城80877.78元,渡口社区25680元。

2020年8月20日,支付保险费和公积金443184.62元,其中南路80896.32元,中路86137.8元,弯腰树84436.32元,阳光91497元,花城56877.78元,渡口村43339.4元。

4.分配结果情况。

财政所于每季度拨付一次社区的费用。使得社区能及时发放社区人员的报酬和规定的各项补助(如节假日值班等),能保障社区开展正常的日常工作,推动社区各项事务的开展,全年未发生因社区工作人员的生活补助发放不到位而引起的个体事件或群体事件,较好地支持了社会和谐发展。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此项资金由区财政局于年初下达,街道财政所每季度下达一次指标并拨付到社区账户。每月社区报账员按照当月的人员情况支付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补助和五险一金。财政所要求社区每月按时发放,不得拖欠和克扣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补助和五险一金。

2.资金管理情况。

此项资金街道财政所按照专项资金的方式进行管理。并延伸到社区,要求社区专款专用。街道财政所全程对资金进行监督和支付管理。

3.财务管理情况。

此项资金经过区财政局下拨到财政支付大平台上,进行年度动态管理。街道财政所每季度将资金下拨到社区进行季度监督管理。社区财务每月将资金拨付给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月份支付管理。

4.组织实施情况。

街道财政所在资金使用、支付、管理、监督中处于承上启下的状态。因此此项资金由街道财政所按照计划有秩序地组织实施,并严格要求,保障到位。全年有效地完成了项目的开展。对资金缺口也积极筹措资金予以弥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完成数量。

全年共组织四个社区对项目资金进行支付,全年共支出资金5325279元,与下拨经费持平。

2.完成质量。

全年每月按时支付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报酬和五险一金。较好的按照项目的要求完成了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保障。

3.完成时效。

本项目在2020年实施完毕,取得了较好的反响。

4.完成成本

全年共支出资金5325279元,超出预算1094679元,超20%。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1、区划调整将仁和镇花城社区和前进镇渡口村划归由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管理。2、下拨2018年度社区考核绩效。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本项目存在社会效益,主要表现为:由于保障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报酬和五险一金,较好地推动了社区各项社会事务的开展,并提升了基层组织的执行能力和治理能力。推动与居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各项事务有落实、有反馈、有监督,推动社区和谐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存在问题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主要是保障人员基本报酬的,因此在实施是按照月份逐步实施,重点是对社区人员流动进行管理,并与资金的拨付进行挂钩。项目的实施,增加了基层的执行力和管理能力,取得了较好的效益。

(二)存在问题。

社区工作人员保障了基本报酬,但报酬偏低,五险一金缴纳系数较低,容易造成人员的流失。

六、相关建议

      进一步探索社区人员的管理机制,提高社区人员的基本报酬和五险一金的缴纳系数。增加社区的办公经费。促进社区的经济实体的发展。

          附件: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