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乡镇街办 > 前进镇

攀枝花市仁和区前进镇人民政府 2022年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五摩路老旧小区项目)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前进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7-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项目概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前进镇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文件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全过程实施(包括项目前期动议表决、公示、申报、可研报告编制审核、立项、财评、公开招投标、签订合同、施工、竣工验收、审计、移交手续)。

  •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规〔2019〕1035号)、《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规〔2021〕696号)、《四川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细则》(川发改投资〔2020〕97号)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 项目绩效目标

2021年8月,四川省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236万元。2022年申报省级债券资金1000万元(已下达资金)。2021年7月至2023年4月总计支付项目前期费用及工程进度款370.78万元。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4月竣工。因资金拨付不到位导致该项目至今未完工。

  •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2020年5月10日至6月20日组织居民表决,同意进行老旧小区改造的业主户数582户,占总业主户数的94.17%。经公示,小区居民对改造工作无异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777.18万元。四川省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236万元,于2021年8月收到资金下达文件。申请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1000万元(已下达资金),项目投向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含配套基础设施)。

  1. 资金使用

2021年7月至2023年4月总计支付项目前期费用及工程进度款共计1446.38万元(包括可研报告编制费9.98万元、地勘费1.5万元、图纸审查费4万元、设计费20.3万元、监理进度费8.52万元、前期清单编制费7万元、工程进度款1395.08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工作人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财务管理。通过对2021-2022年单位项目预算执行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管理,费用支出依法依规、专款专用,有效地保障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顺利进行。单位在预算执行中严格费用支付和管理,对项目资金做好使用和监管,未出现资金违规使用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费用支出纳入区财政局统一管理,在区财政将项目资金调拨到位后,由前进镇政府依据相关职能职责和工作程序,依法、依规有序开展费用的核算和支付。在项目实施中,仁和区前进镇人民政府做好项目的实施和监管。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公开招投标。攀枝花市仁和区发展和改革局参与项目的公开招投标监管工作,攀枝花市仁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项目整个流程(包括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的进度等)。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4月,前进镇五摩路(交警一大队至水库组安置房)沿线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98%。

  • 项目效益情况

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主要解决居民停车难、排水难、出行难等问题。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构建共享共治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我单位对居民满意度进行了问卷调查,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满意度大于90%。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因项目工程进度款拨付缓慢,导致该工程项目进度推进缓慢。

  • 相关建议

1.与财政部门做好沟通工作,及时支付已发生的费用,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2.与资金使用部门做好衔接工作,尽早做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保障项目的顺利进展,务必使得财政资金支付及时,发挥最大效益,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攀枝花市仁和区前进镇人民政府

                                                  2023710

附件:2022年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老旧小区).xlsx

审核: 邱标   责任编辑: 李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