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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人民政府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3-3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人民政府

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镇的贯彻落实。

2)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营造良好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搞好农村市场监督。

3)负责本镇、村、企业党的建设和村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搞好本镇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负责领导本镇群团组织和民兵武装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本镇各事业单位的工作。

4)负责指导本镇农业产业结构的规划及调整,搞好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完善工、贸、农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任务。

5)负责搞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赋予的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村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贯彻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搞好农村土地的承包、流转、管理和耕地保护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搞好本镇、村、社的绿化和环境治理、保护以及交通、水利、公益设施的建设、维护等项工作。

8)负责本镇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各项民事纠纷的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9)负责搞好本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

10)负责搞好本镇的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科技、信息、广播、电影、电视、司法、民政、户籍、社会治安、劳动保障、民族、宗教等项工作。

11)按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度,负责辖区内的计划生育工作。

12)负责制定本镇畜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3)依法搞好辖区内天然林保护、绿化造林和护林防火工作。

14)负责抓好本镇的财政、金融和税费征收协调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情况:

平地镇人民政府编制数4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人数35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15人。退休人员23人。

(三)资产情况:2020年平地镇资产总额9455.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58.3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6.48%(包括:货币资金779.38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219.89万万元,其他应收款559.0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794.57万元,占比为9.36%;无形资产10.15万元,占比为0.11%;在建工程121.9万元,占比为1.29%;公共基础设施9887.49万元,占比为72.84%。固定资产中房屋1446.84万元,占比为80.62%;车辆161.76万元,占比9.01%。资产中主要是公共基础设施增加了1187.44万元,增长率为20.83%。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全年收入合计286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13.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727.9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全年财政总支出2492.39万元(含往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50.58万元(含行政事业人员工资福利、退休人员工资),村组干部及社区干部报酬和办公经费212.44万元;政府运转支出94.97万元,其他及专项支出1534.4万元(民族事务支出55.45万元;文化和旅游支出11.27万元;就业服务支出10.07万元;防疫支出35.69万元;计划生育服务资金支出10.98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资金支出58.85万元;民俗古村落资金支出18.65万元;土地开发支出15.9万元;水管体制改革支出12.85万元;小城镇建设资金337.23万元;烤烟发展补贴202.06万元;森林资源及防灭火支出23.89万元;辣子哨洒里西至土主山园林绿化支出12.4万元;扶贫项目支出270.05万元;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52.5万元;对迤沙拉、平地村的集体经济扶持资金30万元;迤沙拉垭口至观景台道路硬化工程167.11万元;就业创业补助8.51万元;日间照料中心支出9.55万元;第六次人口普查经费14.95万元;其他项目支出176.44万元)。

全年总支出2492.39万元分别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9.7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6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1.63万元;农林水支出741.7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72.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6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48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财政支出预算安排1177.6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545.28万元(含行政、事业人员);日常公用支出102.91万元;项目支出529.43万元,其中:乡镇人民代表、党代表活动经费5.55万元;人大代表、党代表和三干会经费5.6万元;基层公益设施管护制度推进基层治理财政补助资金169.65万元;临聘人员及自收自支经费31万元;政府运转经费154万元(其中:安全工作经费3万元;护林防火工作经费3万元;环保工作经费3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2万元;交通安全工作经费2万元;计生工作经费3.2万元;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经费2万元;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2万元;弥补政府公用支出133.8万元);村组(社区)干部报酬及办公经费143.63万元;群团工作经费10万元;武装专项经费10万元。

资金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坚决执行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

(二)执行管理情况。

1、我单位项目绩效目标具体明确,设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无明显重大缺陷,切实避免项目与项目之间绩效目标相重合;项目制订有明确的服务对象和受益人,有明确、详细的实施计划,有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项目的实施实现了年度绩效目标,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2、平地镇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算的编制,对本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按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对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根据平地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转工作的开展,财政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专项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坚持合规、合理、真实的进行项目专项预算。就2020年项目专项预算与支出的总体情况来看,我镇专项预算规划合理,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不超出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做到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单独建立二级科目进行管理。根据镇人大对预算的批复合财政局业务科室指标的下达,下年度各项经费开支范围、项目建设支出必须以预算批复额度为基准,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预算指标下达后依据批复结果提出执行申请,保证项目资金按计划、按进度实行,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所有办公用品采购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一律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经过财政预算评审、招投标、签订合同、竣工验收、财政决算评审等流程严格执行、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三)决算编制情况。

2020年决算依据平地镇人民政府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

(四)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平地镇支出人员经费557.25万元,公用经费93.24万元,项目支出2183.12万元。

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的保障率达到了100%,保障了2020年全年职工的基本需求与机关的正常支运转。且我镇对“三公”经费进行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16.35万元,较2019年降低了2.52万元,下降13.34%。

项目经费基本保障了项目的正常实施,受益群众人数达15700人,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仁和区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考评计算,平地镇人民政府总体评价得分93.48分。

1、预算执行方面:部门预算执行率为93.5%,扣0.5分;行政成本在节能降耗上扣0.02分。

2、财务管理方面:资金支付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扣5分。

3、绩效评价方面:绩效考评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扣1分。

总计扣除6.5分。

(二)存在问题。

1、平地镇有政府资产未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如:平地加油站、凉水箐杨梅基地;资产利用率不高,未发挥效益。

2、对实施项目的绩效监督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项目绩效的事中管理。

(三)改进建议。

1、2021年对平地镇政府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将资产录入资产系统,盘活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益。

2、从制度入手,强化项目的绩效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