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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人民政府决算
来源:平地镇财政所 发布时间:2019-12-0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8年度
攀枝花市仁和区
平地镇人民政府决算
目录
二、收入总表 22
三、支出总表 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基本职能: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其主要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镇的贯彻落实。
(2)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营造良好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搞好农村市场监督。
(3)负责本镇、村、企业党的建设和村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搞好本镇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负责领导本镇群团组织和民兵武装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本镇各事业单位的工作。
(4)负责指导本镇农业产业结构的规划及调整,搞好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完善工、贸、农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任务。
(5)负责搞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赋予的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村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贯彻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搞好农村土地的承包、流转、管理和耕地保护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搞好本镇、村、社的绿化和环境治理、保护以及交通、水利、公益设施的建设、维护等项工作
(8)负责本镇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各项民事纠纷的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9)负责搞好本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
(10)负责搞好本镇的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科技、信息、广播、电影、电视、司法、民政、户籍、社会治安、劳动保障、民族、宗教等项工作。
(11)按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度,负责辖区内的计划生育工作。
(12)负责制定本镇畜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3)依法搞好辖区内天然林保护、绿化造林和护林防火工作。
(14)负责抓好本镇的财政、金融和税费征收协调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部门职责:负责党建、人大、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战、全面依法治区、全面深化改革、纪检监察、团委、工会、关工委、妇女儿童、机关事务、后勤保障、公务接待、政府采购、机构编制、人事、目标考核及绩效管理、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新闻舆情、地方志、国家安全和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
2、财政所,部门职责:负责财政、税收、审计、金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村级财务管理、政府及村级债务风险防控和金融风险防控、惠农惠民资金兑付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部门职责:负责发改、物价、工业、信息化建设、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投资促进、交通、移民安置、安全生产、统计、电力通信、邮政等工作。
4、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部门职责:负责武装、国防动员、征兵、人防、脱贫攻坚、民族宗教、农业和农村、林草资源管理与保护、烤烟、气象、粮食、农业保险、苴却矿山等工作。
5、农业管理办公室,部门职责:负责水利及水资源管理保护与开发、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及国土资源管理、防震减灾、砂石等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震减灾、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
6、社会事务办公室,部门职责:负责人社、政务服务、民政、残联、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退役军人事务、教育和体育、科技、三产服务业发展、服务业发展、爱国卫生等工作。
7、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部门职责:负责政法、社会治理、信访维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及市场监督、应急、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3、人员概况:平地镇人民政府编制数4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人数33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事业人员15人。退休人员26人。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筑牢特色产业富镇基础
一是奋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强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实施50亩高标准葡萄、150亩樱桃、400亩清脆李等基地建设;要突出绿色发展,开展“三品一标”建设,加大对阿莫莫有机食品等企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引导农户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要优化产品结构,科学组织开展桃子、葡萄新品种引进和试种工作,聚力质量兴农。
二是大力夯实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要强化农田水利,加快推进辣子哨、波西、迤沙拉2400亩高效节水和波西村提灌站建设,争取实施河尾、红坡脚、大布乍等病险水库整治项目,提高农业用水效率;要加快3条村道恢复重建,加快灾后道路改造升级,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硬化波西下湾、辣子哨大小村等9条道路,进一步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要主动谋划,加快推进辣子哨交易中心建设,推进实施平地、辣子哨、波西、迤沙拉土地整治,筑牢农业产能基础。
三是全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要构建融合的产业体系,加强龙头企业引育,重点扶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合组织等新型农业主体,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争取实施田园综合体建设;要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大农超对接,推行互联网+农业,积极缩短中间环节,建立政府搭台协会唱戏电商助力体系,增强群众持续增收后劲。
2、以培育康养小镇建设为目标,做优旅游康养兴镇品牌
一是加快俚濮文化特色小镇建设。要加快规划编制,切实做好俚濮文化特色小镇总体规划编制和专项设计;要着力布局长远,及时调整集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编制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库,认真做好项目储备,争取实施一批强基础厚产业项目;要做实支柱产业,瞄准“康养+农业”、“ 康养+旅游”,因地制宜发展葡萄酒庄、民宿体验、微田园等特色产业,形成规模、创出品牌。
二是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要强化主动服务,加快推进野风味汽车营地、邑度酒庄二期、金夫人婚纱摄影基地建设,切实增强旅游产业活力;要厚培旅游元素,加快推进河尾湖、迤沙拉民宿古村、樱花谷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项目早日落地达效;要做精旅游小环线,整合樱桃、葡萄、雪桃等水果观光采摘基地和老君山、迤沙拉、攀西大裂谷等特色景点,逐步完善道路、餐饮、住宿、购物等配套设施,提升旅游接待能力,打造“一日游”精品路线。
三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三抓”工作要求,狠抓项目带动,落实“一企一策”,积极支持风电、光伏、缅气入攀、乌东德水电站建设,积极培育规上企业;要狠抓政策引领,认真梳理和研究中央、省市区各项政策,积极争取新政策,用好用足用活已有政策,以花、果为媒,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全力做好法国泽维尔酒业引进协调工作;要狠抓资金保障,重点围绕基础设施、民生事业和产业发展,全力争取上级更多资金扶持,拓展筹资渠道,助力实体经济。
3、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打好城乡风貌靓镇硬仗
一是全面推进百镇建设。要加快项目推进,力争集镇停车场、大型畜牧交易市场等项目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要精心策划编制,强化项目谋划力度,加快推进“两场一中心”建设前期工作;要实施塑美工程,争取建设彝人花街,打响平地阳光康养“三养两避”品牌。
二是全面开展环境保护。要持续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持续开展毁林开垦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确保平地天蓝水清地净;要配合完成集镇污水管网延伸和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建设,完成平地街污水支管网建设,实施辣子哨大小村污水连片治理项目,确保大河流域源头水质达标;要认真做好森林防火,推行秸秆综合利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三是全面加强精细管理。要强化集镇规划、村民建房指导和五小行业整治,积极与电业、电信等单位协调,研究解决飞线乱搭乱架现象;要持续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加大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管理,完善集镇绿植日常管护机制;要探索管理新机制,强化综合执法力度,提升消防中队职业能力,持续开展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专项整治工作。
4、以文化繁荣兴盛为导向,提升民族文化强镇实力
一是开展节庆文化活动。要积极举办火把节、葡萄节等特色民俗活动,提升文化软实力和旅游品牌;要依托“中国彝家第一村”剧场,开展《遇见迤沙拉》舞台剧定期演出,打造旅游新亮点;要强化旅游节庆营销,加大新媒体宣传,增强品牌知晓度。
二是开展民族文化传承。要加大旅游新村、彝家新寨、民族团结示范新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和民宿经济,创建民族团结示范镇,强化文化传承活力;要更加注重保护和传承谈经古乐、羊皮鼓舞,开展太阳节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增添文化传承动力;要开发民族特色餐饮、民族服饰、苴却砚等民族特色旅游产品,激发文化传承潜力。
三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要完善公共文体设施,加强村级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镇综合文化站、电子阅览室、图书室辐射功能,促进文化繁荣发展;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和支持农民举办赛歌、运动会等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台阶,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自信。
5、以造福人民群众为发展思路,补齐社会民生保障短板
一是决胜脱贫攻坚。要精准施策,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目标,用活产业、卫生、教育、小额信贷等扶贫基金,用好低保兜底、产业扶持等帮扶政策,夯实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实施好7户易地扶贫搬迁、45户危房改造、60户三峡资金等扶贫项目;要精准帮扶,按照镇党委“一二三四”帮扶工作法要求,强化入户帮扶工作,切实做好贫困户档案动态管理,重点对贫困户已发展的养殖、种植产业进行技术指导,确保贫困户持续增收;要精准脱贫,认真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扎实推动脱真贫、真脱贫,确保实现2018年平地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
二是创新社会管理。要整合网格员职责,加强综治、环保、食品、交通工作监管;要加强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抓好信访积案化解,坚决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继续探索村级矛盾调解措施,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做好舆情信息管控,守好社会稳定底线;要深化安全社区建设,加强对矿山、工地、道路、消防等重点领域的检查整治,开展防汛、地灾、消防应急演练,守好安全生产底线;要坚持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守好食品药品安全底线,确保创建为食品安全示范镇。
三是健全社会保障。要提高教育水平,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力争小学、初中入学率均为100%;要着力医疗保障。不断改善就医条件,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继续做好城乡医保参保工作;要继续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要对照省级健康镇和市级健康村创建指标,加快学校、医院、家庭等健康细胞创建工作,引导、教育群众增强健康意识;要关爱弱势群体,保障妇女、儿童、孤寡老人合法权益,让改革开放成果惠及更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事业发展,进一步做好统计、老龄、双拥等工作,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
6、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建设高效廉政服务型政府
坚持从严治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切实落实“一两双责”,完善机关各项运行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继续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牢固树立干部职工、群众法治观念,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加强“五务公开”,健全监督体系,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坚持实干兴政。充分调动镇、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大力弘扬实干精神,落实“三到一抓”和“四个一批”要求,积极引导大家在工作中做实事、出实招、求实效。
二、机构设置
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全年财政收入合计2513.56万元,全年总支出2686.03万元;2017年全年财政收入合计1802.96万元,全年总支出2617.76万元。2018年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10.6万元,支出总计增加68.27万元,分别增长39.41%与2.61%。主要变动原因是农林水项目增加。
-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513.56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总支出2686.03万元分别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9.1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0.0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7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4.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3.97万元;农林水支出694.7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97.7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15万元;其他支出29.62万元。
基本支出647.33万元,占24.1%;项目支出2038.7万元,占7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513.56万元,支出2684.55万元。2017年全年财政收入合计1802.96万元,全年总支出2617.76万元。2018年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10.6万元,支出总计增加68.27万元,分别增长39.41%与2.61%。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7.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7%。与2017年相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2599.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04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消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7.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201)支出677.69万元,占26.19%;公共安全支出(204)30.07万元,占1.16%;教育支出(207)38.12万元,占1.4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343.91万元,占13.29%;医疗卫生支出(210)33.72万元,占1.3%;节能环保支出(211)64.87万元,占2.51%;城乡社区支出(212)216.23万元,占8.36%;农林水支出(213)694.72万元,占26.85%;交通运输支出(214)297.72万元,占11.5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32万元,占1.2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1万元,占0.04%;住房保障支出(221)137.15万元,占5.3%;其他支出(229)支出20万元,占0.77%。(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587.1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决算为677.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6.25万元;
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5万元;
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75万元;
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5.1万元;
行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78.43万元;
行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87.69万元;
行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3.76万元;
行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0.96万元;
行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0.08万元;
行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行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5.09万元;
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51万元;
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9.09万元;
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69万元;
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0.7万元;
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0.12万元;
民族事务(款)民族专项工作(项):86.89万元;
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万元;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41.58万元;
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5万元;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6万元。
2.节能环境支出(类):支出决算为64.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8.6万元;
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56.27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16.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199.03万元;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12.2万元;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5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决算为38.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3.38万元;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3.48万元;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11.27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决算为343.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0.04万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11.63万元;
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61万元;
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3.1万元;
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195.14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14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2.3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4.97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41万元;
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62万元;
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7.18万元;
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10.9万元;
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0.54万元;
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16.58万元;
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0.75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决算为33.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21万元;
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0.69万元;
计划生育服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9.77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72万元;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13.33万元。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农林水支出(类):支出决算为694.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农业(款)事业运行(项):52.7万元;
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5万元;
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0.18万元;
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4万元;
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9.65万元;
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妻基层任职补助(项):4.61万元;
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167.49万元;
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21.45万元;
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3.69万元;
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31.42万元;
水利(款)农田水利(项):53.8万元;
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61.11万元;
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39.95万元;
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17.6万元;
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37万元;
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项):51.24万元;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116.33万元。
9.交通运行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97.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0.97万元;
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行支出(项):6.2万元;
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290.55万元。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管理与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37.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83.48万元;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3.67万元;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5.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8.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工资福利支出(301)513.9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0101)174.17万元;津贴补贴(30102)113.62万元;资金(30103)6.02万元;绩效工资(30107)75.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0108)56.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0109)7.4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0)7.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111)3.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112)2.12万元;住房公积金(30113)53.6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199)14.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14.98万元,其中:退休费(30302)12.45万元;生活补助(30305)2.53万元。
公用经费116.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16.94万元,其中:办公费(30201)27.43万元;水费(30205)1.49万元;电费(30206)5万元;邮电费(30207)6.07万元;差旅费(30211)21.28万元;培训费(30216)3.91万元;公务接待费(30117)5.71万元;劳务费(30226)3.46万元;工公经费(30228)5.03万元;福利费(30229)3.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1)16.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232)12.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9)4.48万元。
(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09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32.3万元,完成预算71.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38万元,占75.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71万元,占24.73%。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8万元,完成预算69.52%(预算数为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08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18.46万元),下降5.85%。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38万元。主要用于外出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8年我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1万元,完成预算78.22%(预算数为7.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2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5.59万元),下降2.15%。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工作餐费等。2018年接待101批次,共计951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97.36万元。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无支出数。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单位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 预算支出在保障我镇工作运转、履行职能职责上整体情况良好。2018年度支出绩效较好,预算编制比较准确、合理。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要求,压缩了部分三公及一般性支出。动态优化了年度预算安排,提高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相关成绩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强化公用经费及日常运行经费管理,对常用公用经费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管理,对于办公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加强审核力度,公用经费等均有一定下降。。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人大代表之间家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人大代表之家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人大代表的办公场所,提高了人大代表的归属感、幸福感。发现的主要问题:人大代表人员较多,资金量小。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建设更加完善的人大代表之家。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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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人大代表之家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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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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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 |
执行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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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5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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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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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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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人大代表之家,配套相应办公设备。 |
建设人大代表之家,配套相应办公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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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大代表人数54人,建设人大代表之间一间 |
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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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保障政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完成 |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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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一年 |
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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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建设人大代表之间,主要内容:房屋装修、装饰,配套会议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资金投入5万元。 |
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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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政府各项人大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完成。 |
保障政府各项人大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完成 |
保障政府各项人大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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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人大代表满意度 |
满意度达100% |
满意度达100% |
- 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平地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平地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94万元,比2017年增加21.04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9万元),增长21.94%。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开展增加。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3.58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人民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平地镇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垃圾车。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
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0101: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支出。
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10104: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10108: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03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03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2010305: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10308: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0350: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03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0650: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11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111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13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民族事务(款)民族专项工作(项)2012304: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129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31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32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事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19999: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49901: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701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2079902: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其他文化体育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799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80109: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801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民族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802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民族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80204: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民族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80208: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80502: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4: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项)20805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807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81002: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2081105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事业支出(项)20811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81501:反映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补助(项)2081502:反映地方政府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物资储备采购资金。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1001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100409: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计划生育服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100717: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计划生育服务(款)其他计划生育服务支出(项)21007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109901: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
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1103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110402: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如:农村环境整治;小城镇环境保护;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10.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1203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文生环境(项)2120501: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1299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2121302: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2121399: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130104: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130108:反映用于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种保藏及支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130109: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度、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130122: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等面的支出。
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2130124: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130152: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1301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林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130204: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130205: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130207: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130209: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水利(款)农田水利(项)2130316: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1303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130504: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1305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2130701: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130705: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经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130707: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139999:反映除化债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
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140106: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1401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2140602:反映车辆购置收入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21605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2200406:反映抗震设防、震害预测、地震区划、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指导地方地震工作等业务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210105: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其他支出(类):
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299901: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296002: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平地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根据三定七定方案,我镇下设6个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工业经济办公室、农业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所、集镇管理所。
(二)机构职能:
1、党政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党务、政务日常工作、人事、保密和密码、共青团、工会、后勤管理等工作。
2、工业经济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安全、招商引资、环保等工作。
3、农业发展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脱贫攻坚、防汛、林业、森林防火、农机运营安全、农机推广、水库管理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综治维稳、卫生健康、拥军优属、妇联、低保、民政、残联、劳动保障等工作。
5、财政所: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镇的财政、金融和各项税费征收的协调工作;负责国家各项惠农强农资金的发放工作;负责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及镇、村两级债权债务的化解工作;负责编制本镇年度财政的预、决算报告;负责全镇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清理、监督、审计工作;积极配置地方财源,增加财政收入;负责本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集镇管理所: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本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组织、协调工作,抓好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理,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规范城乡街巷摊点摆设,规范城乡车辆停放,规范建筑工地管理,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负责集镇市场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市场秩序和市场设施的管理工作。
(三)人员概况:平地镇人民政府编制数4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人数33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事业人员15人。退休人员2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3.56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505.92万元,收入合计4019.4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收入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6.78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30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49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44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9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1017.2万元。
8、农林水支出348.38万元。
9、交通运输支出0.97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13.4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5.86万元,项目支出1941.3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255.15万元。
具体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7.69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30.07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11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91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72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64.87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216.23万元。
8、农林水支出694.72万元。
9、交通运输支出297.72万元。
1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万元。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137.15万元。
13、其他支出20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3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79.78万元。
2018年财政资金结余1334.9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平地镇及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预算的编制,对本年度相应用款进行及时清理和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按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原则,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对绩效目标进行季度梳理和年度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分科目上报,做到收支平衡。
预算编制:平地镇于2017年11月对2018年部门支出进行预算:支出合计897.55万元。1、基本支出622.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8.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9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8.93万元。2、项目支出274.93万元。其中群团工作经费10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12.2万元,政府运转经费53万元,社会管理创新支出7.85万元,党代表、人大代表活动费6万元,村官支出4.99万元,党员教育培训1.24万元,会议费5.93万元,社区干部报酬及办公经费45.74万元,村组干部报酬及办公经费127.98万元。
(二)专项预算管理。
根据平地镇人民政府正常运转工作的开展,财政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专项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坚持合规、合理、真实的进行项目专项预算。就2018年项目专项预算与支出的总体情况来看,我镇专项预算规划合理,并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不超出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做到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单独建立二级科目进行管理。
(三)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镇人大对预算的批复合财政局业务科室指标的下达,下年度各项经费开支范围、项目建设支出必须以预算批复额度为基准,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预算指标下达后依据批复结果提出执行申请,保证项目资金按计划、按进度实行,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保证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所有办公用品采购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一律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经过财政预算评审、招投标、签订合同、竣工验收、财政决算评审等流程严格执行、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根据《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考评计算,平地镇人民政府总体评价得分89分(总分100分)。
1、平地镇人民政府在预决算编制方面评价中,发现预算和决算的编制质量不够完全精准,各扣1分。累计扣2分。。
2、平地镇人民政府在预算管理方面,信息公开未在乡行政区域公开,扣1分。财务管理中存在较多历年或多年未清理的往来帐,扣2分。政府采购比选公示和比选记录过于简单,扣1分。资金支付存在及时性有待更加完善,扣2分。累计扣6分。
3、平地镇人民政府支出绩效方面,单位的自评工作能够按时完成,但自评未更加深入和细化,扣1分。绩效考核项目管理以及由此带来的项目效果有待加强,进一步完善,扣2分。累计扣3分。
4、在各类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情况方面,我们未发现平地镇人民政府违反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
5、在预算收支管理方面,我们未发现违反预算管理和违规列支的情况。
6、在内控制度方面,我们未现内控制度存在整体失效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1、经区委巡查和审计发现,平地镇历年或多年的往来存在摆帐时间长、金额较大。其中:其他应收款挂帐金额276.89万元,其他应付款挂帐金额320.36万元。
2、平地镇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执行、监督是一个系统的全方位的工作,涉及到全乡各部门、各村社。这项工作应当全乡工作人员都要参与、执行和接受约束。目前,这项工作由乡财政所全面负责牵头,其他部门参与度较低。
3、2016-2018年部分涉农项目推进较慢,部门项目还未完成报账工作。部分项目档案收集不齐全,缺工程前期资料,部分资料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善。
(三)改进建议。
1、建议平地镇人民政府按照巡察办和审计组的工作要求,认真清理多年未发生变化的往来帐,按照分类处理、积极催收、按规定程序上报的原则。以便盘活存量,达到加强资金管理,落实责任的目的。
2、建议对内部控制的建设,乡领导班子应当始终高度重视,动员全乡工作人员全员参与,各部门制订(草拟)各自相关制度,集体讨论,形成文件固化。加强制度学习与宣传,提高全乡人员的制度意识。做到组织体系健全,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得力。达到严格执行制度不走样。监督制度执行不打折。
3、对专项资金的核算和资料的收集要更加完善,资金发放要以完善的资料和审批程序为前提,建议加快涉农项目推进和报账工作。对档案收集不齐全,缺工程前期资料,盖章手续不完善要尽快完善。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平地镇2017年财政预决算报告(改)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