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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田镇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草案)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4-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福田镇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草案)
——2021年4月28日在福田镇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福田镇人民政府
各位代表:
我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镇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代表们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决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财政局的指导帮助下,在镇人大的大力支持下,镇财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咬定全年目标不动摇,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严格控制和合理安排支出,强化财政监督,全力保障各项中心工作推进,较好地完成了镇十三届五次人代会确定的预算任务,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2020年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全年财政收入共计1726.5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收入1130.23万元(2020年财政决算数据为5130.23万元,数据4000万元为移民资金,不作为实际财政预算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4.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3万元,其他收入210.2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96.35万元,完成预算的128.69%。
(二)2020年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全年全镇财政总支出1469.72万元,完成预算的130.03 %。具体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1.68万元。
(1)人大事务支出20.62万元,
(2)政府事务支出441.33万元,
(3)统计信息事务支出5.96万元,
(4)财政事务支出6.59万元,
(5)人力资源事务支出6万元,
(6)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1万元,
(7)民族事务支出128.34万元,
(8)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9.69万元,
(9)组织事务支出0.8万元;
(10)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0.6万元;
(1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5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59万元。
(1)文化和旅游支出49.06万元,
(2)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34万元。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0.33万元,
(2)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11.57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8.74万元,
(4)就业补助支出8.56万元,
(5)社会福利支出2.09万元,
(6)残疾人事业支出0.89万元,
(7)临时救助支出0.4万元,
(7)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56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36.61万元。
(1)公共卫生支出13.29万元,
(2)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11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89万元,
(4)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0.32万元。
5.节能环保(污染防治)支出155.77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204.46万元。
(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36万元,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03万元,
(3)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63.43万元。
7.农林水支出119.44万元。
(1)农业农村支出70.28万元,
(2)林业和草原支出11.46万元;
(3)水利支出0.5万元,
(4)扶贫支出21.02万元,
(5)农村综合改革16.18万元。
8.交通运输(公路水路运输)支出30.81万元。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自然资源事务)支出7.62万元。
10.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36.4万元。
(三)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130.2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96.35万元,全年收入合计1726.58万元;收入总计减当年财政支出1469.72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256.86万元,实现了收支滚动平衡目标。
(四)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是强化征管服务,不断拓宽税基税源。加强财税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新办企业、新增税源变化情况,强化税源管理与监控,确保各项税收应收尽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大力支持桠华工贸、塘坝河水电站、福兴矸石砖厂等实体经济发展,签订引进投资1.2亿元的攀枝花澜泊生态养鱼项目,努力培植和壮大财源。
二是统筹安排财力,增强民生保障能力。切实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努力做到新增财力优先向农村、社会保障和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倾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全年发放各项涉农专项资金525605.48元,其中: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134户476651.45元,发放水稻补贴302户48954.03元。
三是严格规范管理,着力打造阳光财政。严格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将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融入财政工作各个环节。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政支出和资金支付的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检查和跟踪问效;注重对政府各类工程的招标和审计工作;注重政府采购和资产的管理;注重财务审核审批程序。
各位代表,2020年全镇财政运行状况总体良好,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与镇党委、镇政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制约我镇经济发展的困难较多,规模经济、新增税源不够,地方财政增收压力持续加大。二是财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支出项目日益增多,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森林防灭火、疫情防控等支出需求不断加大。三是财政管理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把脉,找准症结,综合施策,努力加以改进。恳请各位代表提出批评和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福田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
为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现提出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如下:
(一)2021年财政收入预算
全年财政预算收入977.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0.46万元,上年结转256.86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0.4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384.4万元、公用经费74.8万元、项目经费261.26万元(其中非税收入70万元)。
上年结转256.8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29万元(包括三峡集团捐赠扶贫资金、攀钢定向捐赠资金、项目资金及自筹资金、工作经费、未使用完的非税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41万元(包括文广局转入文化维护经费)、节能环保支出38万元(包括生活污水整治资金)、农林水支出0.16万元(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资金)。
(二)2021年财政支出预算
2021年本级财政预算支出977.32万元,按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科目安排如下:
1.人员经费384.4万元。保障政府机关在编人员个人部分的支出,具体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2.公用经费74.8万元。保障政府机关为完成工作任务用于设备设施的维持性费用支出,以及直接用于公务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3.项目经费191.26万元。用于保障乡村环境治理、道路养护、水利工程管护、基层党建群团、文化旅游设施维护、基层治理集市管理、公共厕所和乡村污水处理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其中,对外援助干部人才补助经费6.80万元;会议费4.26万元;社区干部报酬23.82万元;村组干部报酬77.72万元;党代表、人大代表活动经费4.85万元;基层财政治理补助整合资金73.81万元;
4.非税收入70万元。用于我镇保障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武装、森林防火、水利、党建、纪委、妇联、团委、计生、宣传文化、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综治维稳、统计、农业、疫情防控等工作,以及弥补公用经费,保障我镇正常运转。
5.上年结转资金256.86万元。按照上年未完工的项目安排支出。
(三)2021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2021年的财政工作,对于保证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按照镇人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锐意进取,踏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实现我镇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我们将持续发挥财税职能作用,狠抓增收节支。在当前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积极抓好组织收入工作,进一步培植财源,增强财政增收后劲,同时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强化重点工程和重大民生项目资金保障,努力为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二是抓好支出预算执行。在全力保障2021年财政总体任务完成的基础上,我们将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着重压减非重点、非急需支出,有序安排资金,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更科学、更高效、更透明,确保财政支出预算圆满完成。
三是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我们将坚持关注民生,着力保障农业、城乡社区建设等支出,加大对教育、文化、公共卫生、提升城镇品质等事业的投入,同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预算管理,健全支出标准化体系,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取得实效。
各位代表,实现2021年预算目标,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将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凝心聚力,难中攀高,扎实做好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为推动福田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