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乡镇街办 > 福田镇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1-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1、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镇的贯彻落实。

2、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营造良好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搞好农村市场监督。

3、负责镇、村、企业党的建设和村(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搞好本镇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负责领导本镇群团组织和民兵武装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本镇各事业单位的工作。

4、负责指导本镇农业产业结构的规划及调整,搞好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完善工、贸、农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任务。

5、负责搞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赋予的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小)城镇及乡、村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本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搞好镇、村、社的绿化和环境治理、保护以及交通、水利、公益设施的建设、维护等项工作。

8、负责本镇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各项民事纠纷的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9、负责搞好本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

10、负责搞好本镇的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科技、信息、广播、电影、电视、司法、民政、户籍、社会治安、劳动保障、民族、宗教等项工作。

11、按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辖区内的计划生育工作。

12、负责制定本镇畜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3、依法搞好辖区内天然林保护、绿化造林和护林防火工作。

1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经济指标全部完成

2017年,全镇完成地区国民生产总值8297万元,同比增长8.44%;完成农业总产值5180万元,同比增长5%,其中农业增加值3187万元,同比增长5.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14元,同比增长9.7%;完成招商引资51200万元,同比增长8.89%;完成工业总产值9896万元,同比增长4%,其中工业增加值2771万元,同比增长2.17%;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2339万元,同比增长53%;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4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11148万元,固定资产入库完成额15160万元;粮食总产量3030吨,肉类产量600吨,牛出栏量208头,猪出栏7442头。从整体上看,年初确定的各项经济任务目标全部完成。

(二)农业产业发展成绩喜人

2017年,我镇继续以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为引领,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稳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早春蔬菜喜迎丰收,早春豌豆种植面积达到2100亩,销售收入600余万元。早春玉米种植面积达到1600亩,销售收入450余万元。二是芒果产量产值继续大幅提高,2017年,芒果挂果面积超过6200亩,总产量1200余万斤,总产值2400余万元。较2017年产量增加52.97%,产值增加49.21%,2017年全镇芒果人均收入超过5200元,较2017年人均增加1500元。三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了土地治理项目,完成项目投资1046万元。争取资金357万元,完成了印子山二级太阳能提灌站,梅子箐、乌龟塘人饮深井等水利设施建设。争取资金1337万元,硬化村道8.2公里,启动了印子山芒果产业基地3.5公里、金沙水电站库周还建1.5公里道路建设,同时大力支持村民利用集体资金修建机耕道,农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三)产业结构调整有序推进

今年,我们继续按照“精农业、稳工业、活三产”的产业转型思路,在优化产业结构上下功夫。一是摸清家底,确定好工业发展方向。对现有停产企业的土地、债务等基础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实地考察毗邻的华坪县工业园区,结合实际制定了福田镇工业发展规划,为我镇煤炭洗选工业园区转型发展打好基础。二是统筹协调,服务好辖区在营企业。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抓好辖区在营企业桠华工贸公司、福田塘坝河水电站有限公司的运营保障,主动做好企业用地、资源管理、地企矛盾的协调服务,有力促进了我镇工业经济的平稳发展。三是主动作为,谋划好第三产业规划。抓好三产服务业的提质增效,做好吉祥驾校福田分校教学点配套服务行业的规范,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做好金台子村芒果销售集散点用地协调。继续挖掘旅游资源,引导村民发展乡村旅游业,鼓励临水、临路有条件的农户开办休闲农庄,“旅游兴村”战略取得新进步。

)年度脱贫任务圆满完成

2017年,我镇有32户115人贫困户顺利脱贫,达到脱贫“一超六有”、“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其中27户收入评价达到良以上一是继续强化责任落实。全年召开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13次,调配精干人员充实工作力量,不断压实包村工作组和帮扶责任人工作责任。二是全力实施“五个一批”。整合产业发展资金220余万元,帮扶有条件的贫困户发展产业。争取资金50余万元,完成异地搬迁6户,完成危房加固、重建16户。持续落实就业、医疗、教育、低保等帮扶政策三是注重完善帮扶机制。搭建贫困户学习平台,结合农民夜校的开展,定期组织贫困户学政策、学技术,激发内生动力,取得较好效果。建立工作督查机制,不定时对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了工作推进到位,资金使用规范。

)灾后重建项目顺利完成

2017年“9·28”暴雨灾害对我镇道路、沟渠、农田等基础设施造成严重破坏,重建修复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2017年,全镇上下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全力推进灾后重建工作,各项修复工程顺利完工。一是受损沟渠全线通水。先后投入250余万元,完成了西大沟、牛棚子组、官田堰等12条72.6公里沟渠的修复,完成了5座提灌站的修复,确保了全镇农业生产用水。二是受灾农田基本恢复。发动受灾群众积极抗灾自救,发放农田轻度受损补贴40万元,发放中度、重度受损补贴20万余元,修复受损农田189亩。三是道路修复全部完工。投入资金300余万元,修复受损道路32.58 公里。通过不断努力,我镇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完成,基础设施修复情况达到甚至超过灾前水平。

)其他重点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村(居)换届全面完成。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要求,顺利完成4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换届任务,同时积极开展新一届村(社区)干部培训,新一届村级班子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磨合,确保了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二是重点项目稳步实施。金沙水站电道路还建工程,梅子箐水库扩建工程征地移民安置工程等市区重点项目有序推进。金龟村、务子田村、塘坝村土地治理项目基本完成。三是急难工作顺利推进。禽流感防控措施落实得力,全镇无疫情发生防汛措施落到实处,全镇无重大险情发生。安全责任压到实处,定期开展企业生产、道路交通、水利水电、食品药品、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七)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2017年,我们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抓好城乡环境建设。一是河长制工作深入实施。加强河道治理,关闭养殖场2家,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等河道违法行为。营造宣传氛围,设立公示牌、宣传栏标语20处。开展河道卫生整治,清运垃圾20余吨。层层签订河(段)长责任书,建立“巡河、晒河、治河、护河”四维一体管护机制,水环境明显改善。二是城乡面貌不断改善。推进集镇规范化建设,完成了集镇控规方案设计,推进了集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前期工作。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经费10万元,开展集镇街道、村民聚居区、垃圾收集点、乡村公路沿线等重点部位整治。三是环保工作扎实有效。抓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落实饮用水水源点白岩湾水库保护措施,投入经费开展库区环境治理。抓好生态林保护工作,处理林地违法案件1起。抓好企业环保监管,对无主煤矸石堆场铺设防尘网4.2万平方米。

(八)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2017年,我们坚持民生优先,集中财力办好民生实事。一是抓好文教事业。总投资263万元的镇中心幼儿园已完成施工图审查,预计2018年全面开工建设。投入55万元的福田中心校边坡治理工程顺利完工。继续抓好水田彝族文化传承,支持各村开展火把节等传统节日的庆祝活动。二是抓好卫计服务。支持卫生院改善医疗条件,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控,稳步提高人口健康水平。全面落实二孩政策,全年新出生人口58人,人口自然增长率5‰。三是抓好民生保障。投资18万元的福田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投入使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医保基本实现全覆盖。严格落实低保政策,发放低保金124万余元。全力做好临时救助,发放医疗、自然灾害、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共计31.6万元。元旦、春节走访慰问102户,发放慰问金及物资共计5万余元。四是抓好兵役工作。积极开展“双拥”工作,认真落实现役、退役军人的优抚优待政策。自觉推进国防动员工作,完成适龄青年兵役登记,1名优秀青年应征入伍。

  • 依法治理扎实开展

2017年,我们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培育“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四好村”创建,深入推进“七·五”普法,以村民身边发生的违法案例,教育引导村民依法反映问题、解决纠纷。二是抓好治安综合治理。继续抓好网络化管理,开展“雪亮工程”监控点和“6995”电话互助平台建设,群防群治的网络体系不断完善。三是抓好信访矛盾化解。加强积案化解,落实包案领导,无新增案件。做好民事调解,调解纠纷24起,答复信访46件,有效化解了矛盾积压。

  • 牢记为民宗旨,行政效能不断提升

2017年,我们以“转职能、改作风、提效能”为思路,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一是严抓领导班子建设。完善政府办公会议事制度,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始终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好班子成员定期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增强了班子的廉洁自律能力。二是严抓工作作风塑造。深入开展“两学一做”,积极推动“两转一提”,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化机关干部首问责任制、领导干部对口包村制度和机关干部驻村制度,狠抓行政效能督查问责,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明显提升。三是严抓重点环节监管。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抓好了由镇、村承建的各类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建设监督到位。抓好了村(社区)“五务”公开情况监管,确保各项事务阳光透明运作。

与此同时,依法行政、公共机构节能、质量强区、双拥、物价、保密、档案、残联等各项工作也取得了新成绩。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镇上下负重前行,克难奋进,经受了严峻考验,迈出了坚实步伐。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镇人大大力支持和监督的结果,是全镇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镇人民政府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来之不易,问题不能忽视,纵观全年工作,对标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横向比较区内其他乡镇,对比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我们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不足,仍然存在很多难题待解。一是工业发展动力不足。全镇除塘坝河电站、桠华工贸外,其余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企业发展项目储备不足,对外招商引资力度不够,工业转型升级任务仍十分繁重。二是脱贫攻坚任务仍然艰巨。个别贫困户生活陋习较多且积习难改,脱贫意识不强、信心不足。三是社会稳定压力仍然较大。金台子村移民土地配置,梅子箐水库改扩建工程征地、丽攀高速公路征地、林权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矛盾突出,亟待解决。四是干部队伍能力还需提升。部分干部在“抓项目、抓资金、抓政策”能力上相对不足,没有摸高意识和标杆意识,满足于现状,思维观念固化的情况尤为明显。个别机关、村组干部思想意识和工作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要求,主动担当意识不足,工作完成质量不高的情况仍然存在。

这些问题和不足,都事关和影响全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大局,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3个。

四、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1567.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5.98万元,占60.99%;其他收入611.35万元,占39.01%。

2017年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184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73万元,占22.91%;项目支出1422.65万元,占77.09%。

五、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67.3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9.86万元,增长1.9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3.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8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35.09万元,增长37.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3.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21万元,占36.4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89万元,占2.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42万元,占15.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9万元,占1.58%;城乡社区支出11万元,占 0.89%;农林水支出483.97万元,占39.22%;交通运输支出0.23万元,占0.0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8.38万元,占3.11%;公共安全支出4.4万元,占0.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⑴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5.4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⑵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17年决算数为5.1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2017年决算数为1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17年决算数为4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5)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193.45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1. 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101.54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2. 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2017年决算数为4.14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0.7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6.02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7.22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11)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0.08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12)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17年决算数为3.78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1. 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7.36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2. 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0.23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15)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0.38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16)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2017年决算数为25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1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39.6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1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2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1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3.14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2.(1)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4.4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3.⑴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7.1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7年决算数为2.6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0.1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4.⑴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 2017年决算数为0.15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⑵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17年决算数为2.23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⑶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 2017年决算数为0.21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017年决算数为123.2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⑸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6.29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6.6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2017年决算数为6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⑻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52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17年决算数为3.64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17年决算数为0.9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20.6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0.15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29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5.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2017年决算数为4.45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0.54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7年决算数为11.82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17年决算数为2.68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6.⑴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2017年决算数为11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7.⑴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 2017年决算数为19.1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⑵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 2017年决算数为5.6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 2017年决算数为1.3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 2017年决算数为4.9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122.48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 2017年决算数为10.43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2017年决算数为5.4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 2017年决算数为149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20.02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 2017年决算数为1.26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 2017年决算数为56.35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⑿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8.5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⒀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 2017年决算数为35.19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1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2017年决算数为30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1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 2017年决算数为10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1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2017年决算数为4.23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 2017年决算数为0.23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9.⑴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2017年决算数为9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⑵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2017年决算数为29.38万元,与预算数持平。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2.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0.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2.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预算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14万元,增长16.4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51万元,增长 14.35%,原因为我镇车辆年份长维护费用高,市区开会、办事路程远,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3万元,增加40.64%。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我镇2017年项目增加,检查及验收程序较多,加之我镇路途遥远,外出吃饭不方便,故接待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万元,占90.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8万元,占9.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中:

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其他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2.1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546人,共计支出2.18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43万元,比2016年增加28.13万元,增长51.8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需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公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指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指反映按照国际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酒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指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反映中央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

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指反映政府预算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的补助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的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指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指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4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5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指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议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5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指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5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5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5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5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5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5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5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6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1.住房保障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6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6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窗体底端

 

 

附:决算报表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福田镇人民政府(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