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乡镇街办 > 大田镇
2022年度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 大田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0-2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10月2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7
第四部分 附件 28
第五部分 附表 4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0
二、收入决算表 40
三、支出决算表 4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4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0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0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0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0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镇的贯彻落实。
(2)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营造良好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搞好农村市场监督。
(3)负责本镇、村、企业党的建设和村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搞好本镇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负责领导本镇群团组织和民兵武装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本镇各事业单位的工作。
(4)负责指导本镇农业产业结构的规划及调整,搞好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完善工、贸、农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任务。
(5)负责搞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赋予的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村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贯彻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搞好农村土地的承包、流转、管理和耕地保护及农民负责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搞好本镇、村(社)的绿化和环境治理、保护以及交通、水利、公益设施的建设、维护等工作。
(8)负责本镇的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各项民事纠纷的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9)负责做好本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
(10)负责搞好本镇的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科技、信息、广播、电影、电视、司法、民政、户籍、社会治安,劳动保障、民族、宗教等工作。
(11)负责医疗卫生、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独生子女奖励金、重度精神病患者、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健康档案云平台管理等工作。
(12)负责制定本镇畜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3)依法搞好辖区内天然林保护、绿化造林和护林防火工作。
(14)负责抓好本镇的财政、金融和税费征收协调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行政单位,下设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大田镇人民政府财务统一管理,无单独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238.3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37.79万元,下降30.3%。主要变动原因是今年财政资金紧张项目减少,收入减少导致拨入资金减少;今年财政资金紧张导致拨入资金减少支出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095.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0.02万元,占9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6万元,占1.3%;其他收入1.5万元,占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11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35万元,占60.1%;项目支出443.48万元,占39.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05.0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19.7万元,下降27.5%。主要变动原因是今年财政资金紧张项目减少,收入减少导致拨入资金减少,拨入资金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6.96万元,下降24.3%。主要变动原因是今年财政资金紧张,导致拨入资金减少,从而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26万元,占4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08万元,占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09万元,占24.7%;卫生健康支出48.36万元,占4.5%;节能环保支出15万元,占1.4%;城乡社区支出14.54万元,占1.3%;农林水支出176.4万元,占16.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72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41.04万元,占3.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80.5万元,完成预算99.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486.26万元,完成预算100%。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支出决算为17.08万元,完成预算99.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267.09万元,完成预算99.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 卫生健康支出: 支出决算为48.36万元,完成预算100%。
5. 节能环保支出: 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决算为14.54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176.4万元,完成预算97.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8.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支出决算为14.72万元,完成预算100%。
9. 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41.0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9.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6.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4万元,完成预算18.1%;较上年减少4.23万元,下降4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经费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9万元,占7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5万元,占27.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2022 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无相应支出,较 2021 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9万元,完成预算1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5.13万元,下降60.9%。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经费支出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2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日常公务,下村(居)处理事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5万元,完成预算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92万元,增长278.8%。主要原因是处理往年遗留账务。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87人次,共计支出1.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新冠疫苗接种生活接待就餐等接待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3万元。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9万元,比2021年减少16.46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疫情防控服务点专项经费等3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大田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森林防火工作经费、2022年疫情防控服务点专项经费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大田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绩效自评综述:2022 年我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
《2022 年大田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种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车管理等方面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为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反映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25.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2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2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9.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0.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31.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3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3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4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4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4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4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5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5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的支出。
5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反映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本建设方面的支出。
5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5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征地拆迁和拆迁补偿支出。
5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土地开发方面的专项支出。
5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5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 事业运行(项):反映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6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支出。
6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弄月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6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反映政府为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给予的补贴。
6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6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6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反映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6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农村水利(项):反映国家对农村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及排灌溉、小水电站补助等。
6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
6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7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7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7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反映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7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建设支出。
7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7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 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方面的支出。
7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反映用于地方自然灾害的补助支出。
79.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8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8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2年大田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大田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人民政府是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基层政权组织,其主要职能为:
1.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镇的贯彻落实。
2.科学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营造良好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搞好农村市场监督。
3.负责本镇、村居建设和村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搞好镇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负责联系协调本镇群团组织和民兵武装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管理本镇各事业单位的工作。
4.负责指导本镇农业产业结构的规划及调整,搞好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完善工、贸、农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任务。
5.负责搞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赋予的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村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贯彻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搞好农村土地的承包、流转、管理和耕地保护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搞好本镇、村(社)的绿化和环境治理、保护以及交通、水利、公益设施的建设、维护等工作。
8.负责本镇的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各项民事纠纷的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9.负责搞好本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
10.负责搞好本镇的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科技、信息、广播、电影、电视、司法、民政、户籍、社会治安、劳动保障、民族、宗教等各项工作。
11.负责医疗卫生、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独生子女奖励金、重度精神病患者、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健康档案云平台管理等工作。
12.负责制定本镇畜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3.依法搞好辖区内天然林保护、绿化造林和护林防灭火工作。
14.负责抓好本镇的财政、金融和税费征收协调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镇现有在编在岗人员33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15人、行政工勤1人、编内聘1人),临聘人员1人,西部志愿者4人,离退休人员15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是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年,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在驻镇各单位的全力配合和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努力克服经济下行、自然灾害、新冠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抢抓省、市、区重大战略机遇,积极争取项目、政策、资金,全力以赴改善民生,全镇经济呈现稳定发展态势,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圆满完成了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奋力开创了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崭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1.落实提质增效。加强财政运行管理;聚力推动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地见效;推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2.着力提升保障发展安全水平。保障粮食和生猪安全;抓好应急救灾工作防御能力建设;建立重要物资储备体系。
3.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深化严肃财经纪律;巩固实施专项库款保障;切实加强财政资金运行监控。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有效实施更加精准、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强实力、提质效、保重点、兜底线,为促进全镇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推动大田发展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贡献。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大田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资金收入合计1,095.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0.02万元;占财政资金收入9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6万元,占财政资金收入1.3%;其他收入1.50万元,占财政资金收入0.1%。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42.85万元。
2022年涉及追加预算安排的基本收入为16.26万元,其中:追加人员经费16.26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2022年涉及追加预算安排的项目收入70.42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大田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资金支出合计1,112.83 万元。本单位2022年年初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合计为 1,11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669.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6.45万元;公用经费52.90万元);项目支出为443.4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25.49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区级专项经费4.59万元,追减了4.54万元,已完成支付0.049万元。下达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贴项目2020年度清算资金及2021年度预安排资金6.76万元,已完成支付6.76万元。对辖区精神病肇事肇祸管理项目资金1.6万元,已支付1.6万元,主要用于精神病肇事肇祸管理人员看护费。2021年大田镇基层治理财政补助资金38.40万元,追减了21.97万元,已完成支付16.43万元。下达大田镇2021年非税收入6.16万元,追减了4.66万元,已完成支付1.50万元。大田镇榴园村基层治理项目资金15万元,追减了1.86万元,已完成支付13.14万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始终坚持“保工资、保基本运转、保必要民生”的支出原则。每月按时发放干部职工基本工资及保险缴纳、民生工程及项目的实施进度款发放。完成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工资年报统计;完成干部职工的社保工资申报及公积金录入;完成干部职工的养老基数申报及退休老人的资格认证;完善财政供养人员情况;对我镇2022年遗属生活补助进行审批。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本单位2022年年初公用经费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93.81万元,年中追减公务接待费1.20万元,实际公用经费支出52.90万元。推动了政府工作的正常运转,使政府工作得到有效开展,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大田镇疫情防控高速公路卡点执勤,一是成功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保护了大田镇居民(含流动人口)的健康平安;创造了良好的防境外输入内防扩散的机制,保证大田镇社会秩序稳定。二是有效防控新冠疫情,稳定大田镇生产、生活的正常开展,增加收入,保证人民生活水平。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我镇加强对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的管理,保证项目资金按计划实行。专项资金按照专款专用,不虚列项目支出,不挪用、套取、转移专项资金。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镇在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表及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完成后,上传党政公开网进行公开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自评质量。
2022年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镇财政工作顺利开展,基本上完成了2022年度的财政资金预算工作,因财政紧张,部分资金已报账未支付。总体来说,本单位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管理,按照财政要求完成支付工作,未出现资金违规使用情况和违反政策法规情况。结合项目自身特点、评价重点及管理办法等要求,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4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各专项项目及我镇实际,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资金,严格执行预算和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认真做好绩效评价,正确认识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对资金使用的熟知度和合理使用打下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1.年初财政预算数与实际支出数存在差距,部分项目不能准确编制。
2.预算完成率低,项目资金使用率较低,项目推进迟缓,报账进度缓慢。
3.财务人员变更频繁,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1.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落实《预算法》,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编制范围尽可能地全面,不漏项。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项目实施,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加快预算的执行进度,切实提高预算完成率及资金使用效益。
2.加快报账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重点抓好财政存量资金使用工作,全面清理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存量,整合资金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发展领域。
3.保持财务人员相对稳定,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加强干部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勤政为民的本领。形成保持财经纪律执行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工作,做到更好各项财政管理工作。今后,我们将秉承合法性原则、完整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稳妥性原则、合作性原则、绩效性原则。加强提升财务工作处理水平,做好评绩效管控工作。
附表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附件2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人民政府
2022年疫情防控服务点专项资金预算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资金申报22.77万元;攀仁财资社医【2022】51号及攀仁财资社医【2022】54号(中央资金)和攀仁财资社医【2022】24号及攀仁财资社医【2022】22号(区级资金),批复下达2022年疫情防控服务点专项经费22.77万元,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兑现参加大田镇疫情防控高速公路卡点执勤人员补助,明确6人,24小时值守,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保证社会秩序稳定。下达中央资金5.58万元,下达区级资金17.19万元,合计22.77万元。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由镇负责组织实施并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参照市、区相关制度进行管理。大田镇人民政府负责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并对自评结果和报告按时间节点和要求在党政网进行公开。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申报22.77万元;攀仁财资社医【2022】51号及攀仁财资社医【2022】54号(中央资金)和攀仁财资社医【2022】24号及攀仁财资社医【2022】22号(区级资金),批复下达2022年疫情防控服务点专项经费22.77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攀仁财资社医【2022】51号及攀仁财资社医【2022】54号(中央资金)和攀仁财资社医【2022】24号及攀仁财资社医【2022】22号(区级资金),该项目资金共计22.77万元,已全部到位。
资金使用。项目支出共计22.77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在工作推进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财务管理。通过对2022年单位项目预算执行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管理,费用支出做到依法依规、专款专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未出现资金违规使用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支出纳入区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单位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做好项目实施的日常工作实施和监管,提前做好项目资金核算和预算编制,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合理合法,工作开展依法依规,项目实施公开、透明,工作管理、补助资金支付与要求相符。
-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主管部门为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由镇交管站组织人力进行疫情防控高速公路卡点值守。
(二)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由镇负责组织实施并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参照市、区相关制度进行管理。项目主管部门为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大田镇疫情防控高速公路卡点执勤人员6人;
质量指标:发放及时率100%;
时效指标:2022年 1-12月;
成本指标:大田镇疫情防控高速公路卡点执勤人员补助22.77万元,已全部发放;
(二)项目效益情况
大田镇疫情防控高速公路卡点执勤,一是成功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保护了大田镇居民(含流动人口)的健康平安;创造了良好的外防境外输入内防扩散的机制,保证大田镇社会秩序稳定。二是有效防控新冠疫情,稳定大田镇生产、生活的正常开展,增加收入,保证人民生活水平。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管理,按照财政要求完成支付工作,未出现资金违规使用情况和违反政策法规情况。总体来说,有效防控新冠疫情,稳定大田镇生产、生活的正常开展。围绕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总体得分94分。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