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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青团仁和区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电子政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3-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关于共青团仁和区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攀枝花市仁和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攀委发[2001]26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仁和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攀仁委发[2002]18号)文件精神,共青团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机关的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的生力军和突击队,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共青团攀枝花市仁和区委由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领导,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及团市委有关决议和方针、政策,领导全区共青团、青联、少先队工作,抓好青少年教育工作。

    2、认真贯彻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参与制定我区青少年工作方针和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协助区委、区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3、负责对全区团校、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进行规划和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区性青年社团组织。

    4、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新形势下青少年思想教育出现的新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好各种寓教于乐的活动。

    5、协助区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全区中、小学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开展好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负责全区“手拉手”活动的组织和实施,承办团市委交办的工作,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6、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基本原则,切实加强我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农村、新经济组织和社区团组织建设,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团的工作运行机制。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提高服务基层、服务青年的质量。

    7、在全区青年中继续推进青年科技创新行动,深化“争当青年岗位能手”、“争当青年致富能手”、“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创青年文明户”、创新创效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和带领全区团员青年在推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8、认真贯彻实施青年统战工作政策,做好我区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9、负责我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注重发挥老同志在教育青少年中的作用。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1、增强“政治性”,团结凝聚青年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继续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

    (3)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全面加强网络阵地建设。

    2、增强“先进性”,培育激励青年

    (1)注重岗位建功,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安全文明监督岗等“青字号”品牌作用,推动青年员工在生产经营中创新、创优、创效;

    (2)注重典型引领,巩固深化“寻找乡村好青年”和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活动,拓展社会化推荐渠道,促进各行各业、具有不同优秀特质的青少年典型不断涌现;

    (3)注重人才培养,扎实开展“团干部如何健康成长大讨论”活动,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开展好机关、企业、学校、农村团干部培训。

    3、增强“群众性”,关爱服务青年

    (1)深化困难群体关爱;

    (2)深化社会治理参与;

    (3)深化青少年权益维护;

    (4)深化创业就业扶持。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团区委收入预算总额为589007元,均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8900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98874元,医疗卫生55153元,住房保障支出34980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团区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专项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经费;

    (2)、仁和区青少年专项经费;

    (3)、“关工委”、“关爱委”专项经费;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表

 

           2、“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

           3、团区委“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