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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气象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4-05-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气象局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仁和区气象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乡科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防灾减灾股,直属事业单位有气象台(气象站)、气象服务中心,地方气象事业机构有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心(防雷中心)。
在全区设有国家基本气象站1个、(常规)气象观测站3个、乡村(区域)自动气象站61个、土壤水分观测站1个、农业气象自动观测站2个。设有人工影响天气乡(镇)作业站7个、移动作业点1个,有“三七”11门(其中备用4门)、WR型车载火箭1门。
(二)机构职能。
根据《四川省气象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县级气象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川气发〔2013〕126号),仁和区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气象灾害防御、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气象服务、气象法制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
1. 负责仁和区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仁和区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 组织指导仁和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3. 组织管理分管领域内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负责管理仁和区的施放气球活动。
4. 组织仁和区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5. 负责仁和区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仁和区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6. 负责仁和区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仁和区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7. 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8. 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9. 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现有国家气象系统编制10人(其中参公管理4人,事业6人),实有7人(其中参公管理2人、事业专业技术5人),6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1人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4人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有地方气象事业编制2人,实有编内聘用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区气象局年初财政预算收入110.13万元,预算调整4.24万元,2022年结转资金46.23万元,年度财政预算总收入160.6万元。
1. 基本支出预算46.3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5.73万元,公用经费0.6万元。用于编内骋用人员工资福利、五险一金、所有在职人员目标绩效考核、单位日常公用支出等。
2. 特定项目支出预算68万元,其中“区域自动站及气象信息服务维持”23万元,“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维持2023年”45万元。主要用于人工防雹、人工增雨、人工影响天气事务支出、辖区内乡村自动气象站运行、数据收集分析处理、气象决策服务、气象情报传输等。
3. 2022年已经实施完成,但未完成资金支付的特定项目结转资金46.23万元。其中“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维持”项目28.42万元,“区域自动站和气象服务维持”项目17.8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区气象局财政资金总支出83.78万元。
1. 基本支出46.3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5.73万元、公用支出0.6万元。
2. 特定项目支出5.09万元,其中“区域自动站及气象信息服务维持”项目2.09万元,“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维持2023年”项目2.19万元。
3. 上年结转资金支出32.32万元,其中“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维持”项目15.08万元,“区域自动站和气象服务维持”项目17.2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区气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人工影响天气等业务工作。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气象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气象局、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心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时完成预算工资及津贴补贴发放,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医保社保,维持机构日常运行,人员和机构保障时效1-12月,保障完成率100%。
全年共发布汛期预报1期,月预报10期,气象周报42期,节假日、中、高考等专题预报61期,发布暴雨蓝色预警5期,及时发布暴雨、雷电、高温等预警信号59期,短临天气预报170期,共发布各类气象服务短信129万余条,气象情报发送覆盖各级防灾减灾责任人共2211 人。保障辖区乡村自动气象站运行,数据传输率、及时率、可用率均达98.5%以上。气象服务为防灾减灾、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全年开展人工增雨作业8批次,防雹作业6批次,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缓解土壤墒情、减少空气污染起到了积极作用,着力减少烤烟、樱桃等农经作物因冰雹造成的经济损失。2023年3月组织人影安全和技术培训、人影高炮作业技能竞赛。完成所有在用高炮年度检定和维护维修。全年无责任性雹灾和安全事故,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作业申报率100%。
年内对单位内控制度、业务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预定目标圆满完成,资金管理规范,无违规违纪情况。因国库资金调度原因,特定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
(二)结果应用情况。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关于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9月根据要求开展2023年度事中绩效评价,对2023年1-8月部门整体和项目的预算执行、绩效目标进行了自查。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和区财政局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绩效评价进一步优化预算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效益。绩效评价结果按规定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自评质量。
区气象局严格按照绩效评价要求,根据年度部门预算数据、资金支付记录、项目推进情况,实事求是、严格对照,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区气象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合规合纪,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保障机构日常运行,既定目标圆满完成,为气象灾害防御、人民生产生活、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气象保障。
(二)存在问题。
因财政资金调度原因,特定项目资金支付滞后,落后于项目推进和完成进度。
(三)改进建议。
加强与财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资金支付管理,保证资金支付进度。